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13072585
大小:17.81 KB
页数:10页
时间:2018-07-20
《人体器官法律属性的民法思考价值分析》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人体器官法律属性的民法思考价值分析 一、人体器官的定义 从医学上讲,按照人体解剖学的定义,器官是几种不同的组织结合成具有一定形态和功能的结构,如心脏、肾、肺等。人体器官是一群特殊的细胞和组织,其结合在一起完成人体的特定功能,例如,心脏是器官,它由组织和细胞组成,它们结合在一起通过人体完成泵血功能。完成特定功能的人体的任何一部分就是一个器官,因此,眼睛是器官,因为它的功能是看;肾是器官,因为它的功能是去除血液中的废物。 我国《人体器官移植条例》第2条规定:“从事人体细胞和角膜、骨髓等人体组织移植,不适用本条例。
2、本条例所称人体器官移植,是指摘取人体器官捐献人具有特定功能的心脏、肺脏、肝脏、肾脏或者胰腺等器官的全部或者部分,将其植入接受人身体以代替其病损器官的过程”。由此可以看出,我国《条例》规定[本文转自lw54.com专业提供代写本科论文和法学论文的服务,欢迎光临Www.lw54.com点击进入lw54.com]可移植器官为心脏、肺脏、肝脏、肾脏或者胰腺等器官的全部或部分,不包括人体细胞和角膜、骨髓等人体组织。 二、人体器官的民法属性 (一)存在于活人身体内的器官 存在于活人身体内的器官包括自己身体内的器官和通过
3、器官移植到人体内的器官,学界普遍认为其不属于物,是人格权的一部分。自然人依法享有人格权。人是权利的主体,一个人既然是权利的主体,在承认人格完整性的前提下,则人的身体的一部分或者全部是这个人的构成部分,自然也就不会被定义为法律上的物。通过移植到人体内的器官,维持人体新陈代谢,不可以分离,已成为人体的一部分,也不能被认为是物。台湾学者郑玉波认为,所谓人身,并不限于生理上所成者,人身上的义眼、嵌镶的金牙,一旦成为人身上的一部分,就不能视之为物。此外,台湾学者史尚宽认为,活人之身体,不得为法律上之物。法律以人为权利之主体
4、,若以其构成部分即身体之全部或一部为权利之标的,有反于承认人格之根本观念。大陆学者此同样看法:未与人身分离的活人器官是活人身体的组成部分,是构成活人人格的生物载体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生存中的人身一样非法律上的物,是人格的外在体现。因此,存在于活人身体内的器官是人格权的一部分,受人格权的保护。 本人认为,存在于人身体内的器官,是人身体的一部分,是构成活人人格的生物载体,是人格的外在表现,应受人格权法的保护。 (二)脱离活体的人体器官 1.物的范畴说。日本通说认为,与生存中的人身不同,已经分离出来的人身组成部
5、分构成物权法上的“物”,其所有权归属于第一次分离前所属的人,故对该身体部分的让渡以及其他处分是可能的。 德国学者梅迪库斯教授认为,随着输血和器官移植行为越来越重要,现在必须承认献出的血以及取出的、可用于移植的器官为物。这些东西可以成为所有权的客体,而且首先是提供这些东西的活人的所有物。对于这些东西的所有权移转,只能适用有关动产所有权移转的规则(第929条及以下条款)。当然,一旦这些东西被转植到他人的身体中去,他们就重新丧失了物的性质。根据梅迪库斯教授的观点,可用于移植的人体器官是物,是其活人的所有物,同动产一样
6、,具有物的可流通性,即器官可以进行买卖。 我国台湾学者史尚宽认为,人身之一部分,自然地由身体分离之时,其部分已非人身,成为外界之物,当然为法律上之物,而得为权利的标的。然其部分最初所有权,属于分离以前所属之人,可依照权利人的意思进行处分。让与尚未分离之身体一部分之契约,如约于分离时交付之,则契约为有效。若约为得请求强制其部分之分离,则反于善良之风俗,应为无效。故为输血之血液买卖契约,以任意给付时始生效力。王泽鉴认为:“身体的部分,如头发、牙齿、血液、器官等于身体分离时,即成为物,并属动产,其所有权属于身体的主体
7、者,但得因让与而归属他人,或因抛弃而为无主物,由他人先占而取得之。” 我国有学者认为,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活人的身体不属于物的概念受到挑战。如器官移植、器官捐赠等,均以活人的器官作为合同的标的物。但对于这一类合同,债权人无权请求强制执行。王利明教授主持的中国民法典草案建议稿第128条第2款规定:自然人的器官、血液、骨髓、组织、精子、卵子等,以不违背公共秩序与善良风俗为限,可以作为物。梁慧星教授认为,人的身体非物,不得为权利之客体。身体之一部,一旦与人身分离,应视为物。梁慧星教授主持的中国民法典草案建议稿第94条
8、第3款规定:自然人的器官、血液、骨髓、组织、精子、卵子等,以不违背公共秩序与善良风俗为限,可以成为民事权利的客体。这进一步说明脱离人体的人体组织或器官属于物的范畴。 持物的范畴说的学者认为,脱离人体的器官是民法上的物。首先,具有独立性,器官一旦脱离人体,存在于人身之外,就成为独立的一部分;其次,器官是有体物,人是可以感觉、感知;再次,器官具有可利用性,常常能够挽救患者的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