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东莞市“倍增计划”试点企业骨干人才资助申 …

2017年度东莞市“倍增计划”试点企业骨干人才资助申 …

ID:13060938

大小:38.19 KB

页数:13页

时间:2018-07-20

2017年度东莞市“倍增计划”试点企业骨干人才资助申 …_第1页
2017年度东莞市“倍增计划”试点企业骨干人才资助申 …_第2页
2017年度东莞市“倍增计划”试点企业骨干人才资助申 …_第3页
2017年度东莞市“倍增计划”试点企业骨干人才资助申 …_第4页
2017年度东莞市“倍增计划”试点企业骨干人才资助申 …_第5页
资源描述:

《2017年度东莞市“倍增计划”试点企业骨干人才资助申 …》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附件:2017年度东莞市“倍增计划”试点企业骨干人才资助申报指南一、申报对象和条件(一)申报企业必须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1.属于《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东莞市实施重点企业规模与效益倍增计划试点企业名单的通报》(东府办函〔2017〕80号)中通报的214家“倍增计划”试点企业;2.2017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符合2017年度东莞市“倍增计划”试点企业考核要求,能够继续享受“倍增计划”政策扶持的试点企业;3.根据《东莞市“倍增计划”试点企业骨干人才资助实施细则》规定,2017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至少完成20%的试点企业。(二)符合申报条件的试点企业(详见附件1

2、)可组织骨干人才申报资助。其中骨干人才需同时符合下述条件:1.人员为企业技术骨干及中高层管理人员,或企业认为有突出贡献的人员;2.人员与所在企业已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3.在试点企业缴纳不少于1个月的社保;优先资助已落户东莞的骨干人才,指标内的人员提名名单,由试点企业自行决定,并对提名的人员信息的真实性负责。(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专项资金不予资助:1.在申报过程中弄虚作假的;2.存在《关于东莞市科技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财政专项资金不予资助具体范围的若干规定》(东财〔2017〕341号)所规定的不予资助情况;3.存在《东莞市“科技东莞”工程专项资金财务管

3、理办法》(东府办〔2018〕3号)所规定的不得申报或不予资助的情况;4.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5.其他规定不予资助的情形。二、指标分配2016年营业收入10亿元(含)企业,每家分配10名人员指标;2016年营业收入2(含)-10亿元企业,每家分配6名人员指标;2016年营业收入2亿元以下企业,每家分配3名人员指标。3年倍增企业达到25%增长目标可足额分配人员指标,在此基础上,超出部分按比例可享有不多于50%的奖励指标;5年倍增企业达到20%增长目标可足额分配人员指标,但超出部分不享有奖励指标(详见附件1)。三、资助标准(一)骨干人才地方贡献奖励项目。对试

4、点企业提名并符合资助条件的骨干人员,市财政按其2017年度实际缴纳的工薪收入个人所得税市级留成部分的80%标准奖励至个人,每人每年最高100万元。缴税金额按所属期(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计算,以市地税局提供的数据为准。(二)个人住房补贴项目。对“倍增计划”试点企业提名的骨干人员,每人每月给予2000元的住房补贴。按所属期(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骨干人员入职该企业满几个月计算奖励金额,15号之前(含15号)入职的当月按一个月计算,15号之后入职的当月按半个月计算。如申请人员已享受我市有关人才政策待遇,将按“就高从优

5、不重复”的原则进行资助。四、申报程序(一)企业申报。市经信局发布申报通知及指南。企业根据申报指南要求,登录“智造东莞”网(网址:http://www.imdg.gov.cn),点击“倍增计划”骨干人才资助,选择“2017年骨干人才资助”,网上填报申请表,并上传有关资料附件。(二)形式审查。市经信局对企业在线申报材料的合规性及资料完整性进行形式审查。审查通过后,企业在线打印申报表格,连同其他纸质申报资料双面复印盖章,按顺序要求装订成册,报送至园区、镇(街)倍增办,由其统一汇总上报市经信局。(三)部门核实。市地税局提供申请人上年度在我市缴纳的工薪收入个人所得税

6、地方留成税额及相关信息。市社保局提供申请人相关社会保险信息。市人才办、市人力资源局等相关部门提供申请人曾享受我市有关人才政策待遇情况。(四)征求意见。市经信局根据审核和核实的情况,拟定资助名单和额度,征求相关职能部门意见。(五)名单公示。市经信局综合相关部门意见,拟定资助人员名单和额度后,将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有异议的可以提出;对公示有异议的,应进行调查,并出具调查结论报告;对经调查核实不符合政策要求的,不予纳入资助范围。公示期满,无异议或经调查后异议不成立的,列入资金使用计划。(六)资金拨付。市经信局向市政府报送资金使

7、用计划请示,待批准同意后,下达资金拨付通知,办理拨付手续,按规定将款项拨付到企业账户。资金拨付程序上,采用“企业先行垫付、部门后续补拨”的方式进行,即企业按资金使用计划将资金拨付个人;资金拨付完毕后,企业将资金拨付单据复印件盖章后汇总交园区、镇(街)倍增办,由其汇总上报市经信局;市经信局审核无异议后,将资金补拨付至企业。五、申报材料及要求(纸质材料请按此顺序装订成册)企业需在线填写《东莞市实施重点企业规模与效益倍增计划试点企业骨干人才资质申请表》(附件2,网上生成并打印),并按要求汇总提名人员申请资料,以企业名义统一申请(不直接受理个人申请)。(一)《东莞

8、市实施重点企业规模与效益倍增计划试点企业骨干人才提名名单汇总表》(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