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律六吕的单阳双阴交替十二律形态研究》修改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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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六律六吕的单阳双阴交替十二律形态研究本文曾于2010年11月18日在韩国首尔举行的第五届东亚乐律学会议上宣读。黄大同摘要:六律六吕的单阳双阴交替十二律形态,产生于对三分损益法的损一与益一生律方式作出二分后的对应性生律结果——六律为三分益一所生,六吕为三分损一所生。这一形态具有三种排列样式:一是《国语·周语》按律数大小顺次排列的变化样式,二是《周礼》按左右分旋顺次排列的另一变化样式,三是《汉书·律历志》按十二律相生顺次排列的基本样式。同时,不同的视角会使该形态呈现出不同的阴阳表现:若从六之数角度看,它是一种六律与六吕的阴阳

2、对立;而若从十二之数角度看,它就是一种单数律与双数吕的阴阳交替。它以阴阳思维和天道观念对三分损益生律方式和生律结果的渗入而形成《国语》、《周礼》和《汉书》所载这些律吕理论的史实,佐证了中国古代乐律理论是如何在客观存在的音乐本体基础上,融入中国古代哲学理论而得以成熟壮大的一条生成路径和发展规律。对该形态的研究与它所体现的阴阳二元与律吕二分的同构关系,将有助于对《中国大百科全书》和《中国音乐词典》中的有关释义,做出相应的辨析和补充修订,并对一些有关的乐律学悬疑,做出符合历史真相的解读。关键词:十二律;阴阳二分;六律六吕;单阳

3、双阴;小阴阳阴阳十二律,是阴阳这一个中国古代哲学范畴与十二律这一乐律学音高体系的一种结合物。从形态的角度说,它是由阴阳二元思维产生的一种十二律二分结构。在中国音乐史上,这种十二律二分结构其实是具有三种不同形态的,即被称作“小阴阳”的单阳双阴交替十二律、被称作“大阴阳”的六六对分阴阳十二律在“大阴阳”十二律的生律过程中含有“蕤宾重上生”方式,这导致蕤宾一律具有阴阳双重属性:按“阳下生阴”和“阴上生阳”的二分,应钟上生蕤宾应是阴上生阳,蕤宾属阳;但由于蕤宾又上生大吕,而按阴上生阳的规范,蕤宾属阴。于是蕤宾的阴阳双重属性进一步

4、导致“大阴阳“十二律产生两种表现:若按前者划分,“大阴阳”十二律就是“七五”二分结构;若按后者划分,“大阴阳”十二律就是前六、后六的对分结构。与表现为“双阴阳”的双阳双阴交替十二律,然而长期以来,今人只知有第一种形态的存在。笔者于1986年和2006年先后发现了后两种阴阳二分十二律的存世记载,随后对它们做出了初步研究,黄大同《蔡元定“变”、“闰”新论》,《音乐艺术—上海音乐学院学报》1986年第2期,第15—16页;《沈括<梦溪笔谈>律论之研究》,中国知网博士论文数据库2006年6月,第73—84,110—114页。但当

5、时并没有研究这第一种单阳双阴交替十二律形态,而且,至今也没有见到其他学者对早已成为当今基本乐理组成部分的这第一种形态做出相关探讨。由此,本文对其做一补充解读。一、阴阳与十二律结合的最初史迹最早涉及阴阳与十二律结合的史籍,是记载西周中期到春秋末年各国之言的《国语》。该书《周语》记载,周幽王二年(公元前780年)出现了地震,周太史伯阳父便以阴阳二气之间的运动关系来解释这一灾害之因,并以此来判断国势趋向:“夫天地之气,不失其序,若过其序,民乱之也。阳伏而不能出,阴迫而不能烝,于是有地震。今三川实震,是阳失其所而镇阴也。阳失而在

6、阴,川源必塞,源塞,国必亡。”徐元诰《国语集解》,中华书局2002年版,第26页。从伯阳父这段话中得知,西周后期,历史上就已出现以阴阳与气的概念来对宇宙世界庞大繁复、变幻莫测的万事万物进行抽象概括和认知把握的阐释之说。这也就是说,持续影响中国两千多年的、具有一分为二与对立统一关系的阴阳学说,最晚在公元前780年之时就已经存在。该书《郑语》又载,七年之后,即西周末期周幽王九年(公元前773年),史伯(即伯阳父关于伯阳父即史伯的论证,参见左益寰《阴阳五行家的先驱者伯阳父——伯阳父、史伯是一人而不是两人》,《复旦学报》(社会科

7、学版)1980年第1期,第97—100页。给周幽王的司徒郑桓公分析国势趋向时,还提到了“六律”一词:“是以和五味以调口,刚四支以卫体,和六律以聪耳,正七体以役心,平八索以成人,建九纪以立纯德,合十数以训百体。”同注④,第470—471页。此处的“六律”是指什么呢?应该是指阴阳对十二律的二分之物。参见黄大同《中国古代文化与<梦溪笔谈>律论》“先秦至汉的“六律”,人民音乐出版社2009年版,第259—265页。这是因为:第一,从逻辑概念的并列关系角度看,这段话中的“五味”、“四支”、“七体”、“八索”、“九纪”和“十数”都是

8、一个个独立的完整概念,可知与它们具有并列关系的“六律”一词所指也应如此,而就律吕来说,独立的完整概念是指全部的十二个律吕,不是十二律中的某六个律。第二,从“和”概念的整体性指向角度看,史伯是把“和”的观念上升为哲学范畴的第一人,其“和”体现在事物的整体层面上,是指其多样性的统一和百物构成的法则:“夫和实生物,同则不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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