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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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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校内部公务用车管理制度为进一步规范管理学校公务用车,本着勤俭节约,合理开支的原则,更好地保证各项教育教学工作正常开展,特制定以下使用制度:一、公务用车是指履行学校公务活动用车,主要包括:参加会议、外出学习用车;外事活动和来宾用车;校运动队、艺术团队等团队外出比赛用车以及其它紧急情况用车等。二、车辆派遣使用的范围:1、因时间原因无法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便的;2、偶遇紧急事件,临时外出用车;3、有物品难以随身携带,确需车辆接送的;4、短时间内一次要到多个部门办事用车;5、其它因工作需
2、要用车。三、为节约办公用车成本,教职工到高青县城出差原则上不安排车辆接送,只能乘公共交通车,学校报销公交车票;县城外出差根据情况由学校统一派车。如遇有妨碍行车安全的天气(大雪、大雾、大雨),无特殊情况不准派车。四、学校公务用车应实行“统一管理、相对固定”的用车制度。各处室因组织活动、召开会议、外出教研等,需用公务车辆时,用车人应向学校分管校长汇报,经分管校长同意后由学校办公室统一安排使用。五、教职工因公出差需要自行驾驶私家车前往的,须先向分管校长提出申请,并填写公务用车派车单,可根据有关标准报销费
3、用。如因特殊情况未能及时履行公务用车手续,在用车完毕后,应及时到分管校长室补办有关手续,手续不健全的视为非公务用车。公务结束归来后,车主只需持学校的公务用车派车单,经校长签字后即可予以报销。自行驾驶私家车因公外出,要注意安全,严禁酒后驾驶、疲劳驾驶,确保交通安全。外出车辆如发生安全事故,责任自负,与学校无关。六、除学校公务活动用车外,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将私人用车费用当作公务活动用车费用报销。否则,一经查出,除收回用车费用外,还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七、自驾车报销参考标准:田镇、赵店、高城、常家、
4、博兴等30元/每趟;花沟、樊林、青城、木李40元/每趟;黑里寨、、桓台60元/每趟;张店、临淄、周村100元/每趟;淄川120元/每趟;博山150元/每趟。其它未列出情况参照执行。唐坊中学2012年2月附大致理程表:30元:实验中学16.9公里,高城初中11.8公里,赵店初中14公里,高青三中19公里,四中18公里,40元:花沟中学26.8公里,樊林中学27.5公里,青城中学29.6公里,60元:黑里寨中学40.2公里.桓台实验中学42.7公里,100元:临淄实验中学57.9公里,周村60.2公里
5、,张店区64公里,120元:淄川81.6公里,150元:博山101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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