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1295416
大小:29.00 KB
页数:5页
时间:2017-11-09
《永泰县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永泰县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县交通运输局县编办县财政局县公务员局县人社局根据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州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榕政综〔2012〕130号)和中共福州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福州市财政局、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福州市交通运输委、福州市公务员局关于《福州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方案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就推进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一、总体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整合职能、调整机构、理顺关系、精简人员、提高效能、平稳过渡
2、的原则,加快推进我县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改革,努力构建一支适应和服务事业发展需要的高素质行政执法队伍。二、主要内容(一)整合职能将全县道路运政、水路运政、群养农村公路路政、地方海事等方面的监督处罚职能进行整合,交由新成立的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承担。(二)机构设置5成立永泰县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为永泰县交通运输局直属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副科级。设大队长、教导员各1名(副科级),副大队长二名(股级);内设“一室四科”:办公室、计财科、政策法规科、陆路执法科、水路执法科,规格为股级。(三
3、)主要职责依法承担本行政辖区的公路、水路运输(含城市公交、出租汽车、汽车租赁)、汽车维修、技术鉴定、从业人员培训和驾驶员培训的行政监督处罚、打击非法营运和与之对应的运输市场秩序、安全生产等监管职责;依法承担本行政辖区(除公路分局管养公路以外)的公路路产路权保护、路政监督处罚、公路保畅通、治理超限运输和与之对应的安全监管等职责。(四)人员编制市委编委下达永泰县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事业编制19名,在市下达的控制数内,由县机构编制部门根据本地实际,研究提出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的编制核定意见,具体事宜由县
4、编制部门商交通、财政、公务员部门确定。待原属市公务员局管理的县运输管理所人员工资基金下放后,其中属于执法的编制随职能划转到县交通综合执法机构。(五)人员划转和选调51、公路路政、道路运政、水路运政、地方海事等在编执法人员,划入新成立的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划转人员的原职级待遇保持不变。2、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整合到位后,因工作需要新增人员,按公务员考录的有关规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六)参公工作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成立后,应按照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有关规定,做好参照公务员按事业单位管理的报批和
5、人员登记工作。(七)养老保险公路路政、道路运政、水路运政、地方海事等在编执法人员转入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后,应按属地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办理规定继续参保,县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负责办理养老保险关系接续、基金转移等工作。(八)经费保障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的经费为财政核拨,经费来源为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返还资金、地方财政安排的其他资金。经费基数包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和专项业务经费三个部分,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和专项经费基数按2012年初市、县(市)两级交通运输部门预算安排数核定。划转时点以运输管理(地方海事
6、)在编人员正式移交到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并且工资由执法机构发放的当月为时点。5(九)资产移交原公路稽征机构使用并且拥有产权的与日常办公有关的国有资产原则上全部划转到相应的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现有路政、道路运政、水路运政(地方海事)的执法车(船)及相关设施,按照执法需要划归相应的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十)收费管理交通综合行政执法罚没收入由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执收,全额缴入财政,由财政按照收支两条线通过预算安排相应支出。其中,从超限运输检测站收取的罚没收入安排的相应支出全部用于超限运输检测站的经
7、费补充。三、组织实施(一)高度重视,积极推进。要充分认识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的重要性,县政府参照市里做法,成立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统筹安排,确保改革工作稳妥推进,取得实效。(二)正确引导,平稳过渡。在改革实施过程中,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站在改革发展大局的角度,结合本地和本单位实际情况,正确引导,及时化解矛盾,维护职工队伍的稳定,积极推动改革工作,确保工作不断、秩序不乱,为改革的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环境。(三)建立机制,形成合力。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后,5交通运输行
8、政主管部门应当按权责一致的原则和高效便民的要求建立协作机制,建立完善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与其他交通管理机构的交通行政执法工作联系会议制度、信息共享制度、业务协作制度等,保证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与公路、运管等原管理机构形成合力,提高交通运输行业行政效能和公共服务能力。(四)严明纪律,强化监督。严格组织财经、保密和机构编制纪律,做到令行禁止,按规定处理好人财物问题,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借机构调整归并之机,突击增编、提干、进人、分钱分物和转移国有资产,行政监察部门要加强监督,对违反政策规定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