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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0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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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浅析幼儿教师合法权益保障程度亟待改善 论文关键词:幼儿教师 权益保障 改善 论文摘要:幼儿教师是幼儿成长过程中的重要引导者,教育质量的关键在是否拥有良好的师资。因此,保障幼儿教师权益直接影响到学前教育的健康发展。根据对幼儿教师权益保障程度的现状,指出现有的学前教育相关法律法规缺失、政府职责不明确并监管主体模糊、幼儿教师素质不高而缺乏自我保护意识三大主因造成了幼儿教师权益得不到保障,借此引发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 维护教师的合法权益,是教育先行、科教兴国的前提,更是稳定教师队伍保证教育质量,全面提高国民素质的先决要素。如果说教育是
2、构筑民族大厦的奠基工程,那么学前教育就是基础教育的基石。而就“教育大计,教师为本”来说,幼儿教师就是学前教育的根本保障。但奇怪的是,幼儿教师作为在学前教育机构中担任教育教学工作的专门与主要工作者,其社会地位并未受到人们太多的关注,其权益的保障成为社会备受冷落及学前教育发展的盲点。在大部分省市地区中,原先享受地方政府财政拨款的公办幼儿园,在推向市场化,民营化后,因不能从幼儿身上盈利,经费难以为继,教师工资和福利待遇也因此下降,或者以高盈利为目的,在大幅度提高幼儿园学费的基础上,以最高限度压榨教师的工资利润,从而出现工作量与报酬的极不平
3、衡。随着社会发展与改革的需要,2010年7月29日,国家颁布了《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在《纲要》中体现出政府对学前教育前所未有的重视,其中规定:“依法落实幼儿教育地位和待遇,加强幼儿教师队伍建设。”幼儿教师保障问题已经成为了严重的社会问题,正因为其关系到学前教育发展的诸多方面,或说直接影响到幼儿的成长,因此国家的重视让我们再次看到了学前教育发展的曙光。本文通过对幼儿教师合法权益保障的基本状况分析,针对问题的症结点,指出造成问题的三大主因,由此引发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 一、幼儿教师权益保障的基本状况 1.社会地位普遍偏低
4、,身份模糊 从理论上来说,从事学前教育的教师在整个大的教育系统中都是属于“根基”教育,也就是基础中的最基础教育,其重要性是不言自明了。然而,事实上,幼儿教师的社会地位却长期处于底层部位,许多人甚至未把其列入教师行列,“如何提高幼儿教师的社会地位”这一问题至今悬而未决。长期以来,学前教育一直缺乏明确的法律法规与政策保障,以至于幼儿教师的工资待遇水平普遍较低,工作缺乏稳定性保障,学历与职称变化的不一致等问题,许多幼儿教师在接受几年专业培训后,不断的跳槽、改行,这不仅造成了师资的巨大浪费,也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我国幼儿教育的质量。在大多数人
5、的观念中,幼儿教师的工作是一种平凡、普通、令人联想到保姆式的“简单劳动”。简单劳动是无须经过专门的训练或者只要经过简单的培训就可以从事的劳动,就像砍柴和摘果子的劳动一样,把幼儿教师看作普通的务工者,有的地方幼儿园教师的地位和待遇还不如保姆,从而忽视了教育的意义。据2009年深圳调查的数据显示,市民办园老师的平均薪酬为每月1300元,而公办园在编老师每月薪水约7000~80040元、聘任制老师2000~3000元。在此现象所带来的负面影响下,提高幼儿教师的社会地位,明确身份,改善幼儿教师待遇的呼声越来越大。 2.编制与非编制权益区别
6、相当大 编制标准是决定教师编制数量与合理有效配置的核心,除了教师的工资待遇,还直接涉及到医疗和养老保险、晋升和培训等权益能否得到落实和保障。2001年,国务院办公厅、中央编办、教育部、财政部共同发布的《关于制定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的意见》中,仅对高中、初中、小学阶段教师的编制标准作了规定,并没有明确包含幼儿园教师。不仅如此,编制与非编制的幼儿教师相比,所享受的权益差别十分明显,非编制、聘任制的教师往往所受待遇不稳定,许多幼儿园将其收入与幼儿园本身的经营状况相连,在实际工作过程中还需承担海量任务,并制定了各种制度来变相的扣罚幼儿教师
7、的奖金。除少数公立幼儿园外,其他幼儿教师的聘用、调配、管理以及退养等问题都未得到妥善解决。至于其业务培训、继续教育、社会保障等问题就更难以顾及。绝大多数民办幼儿园根本不与教师签订劳动聘用合同,社会保障无从谈起。不少地方对幼儿教师编制问题采取只退不进、只减不增的政策,因此,随着在编公办幼儿教师退休后的自然减员,公办幼儿教师名额逐步被压缩,幼儿教师逐步在走向“无编化”,导致正式有编的幼儿教师越来越少,严重影响了幼儿教师的收入、职称评升、专业发展等,极大地影响了教师的工作积极性。近几年,许多大城市政府把具有社会公益性的学前教育推向市场化,
8、由此推掉了责任,疏忽对学前教育的管理。那么,没有了政府的监管,幼儿教师的权益从何保障? 3.幼儿教师的专有权利遭到忽视 教师首先是普通的公民,除了教师应该享受作为普通公民所应有的基本权利外,如平等权、自由权、生存权、文化教育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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