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12935952
大小:41.50 KB
页数:24页
时间:2018-07-19
《侵占案件刑事立案标准(精选3篇)》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侵占案件刑事立案标准(精选3篇)24侵占案件刑事立案标准(精选3篇)24侵占案件刑事立案标准(精选3篇)24侵占案件刑事立案标准(精选3篇)24侵占案件刑事立案标准(精选3篇)24侵占案件刑事立案标准(精选3篇)24侵占案件刑事立案标准(精选3篇)24侵占案件刑事立案标准(精选3篇)24侵占案件刑事立案标准(精选3篇)24侵占案件刑事立案标准(精选3篇)24侵占案件刑事立案标准(精选3篇)24侵占案件刑事立案标准(精选3篇)24侵占案件刑事立案标准(精选3篇)24侵占案件刑事立案标准(精选3篇)24侵占案件
2、刑事立案标准(精选3篇)24侵占案件刑事立案标准(精选3篇)24以下是网友分享的关于侵占案件刑事立案标准的资料3篇,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就爱阅读感谢您的支持。【职务侵占罪】司法解释、立案标准、量刑标准、构成要件、案例、注意事项篇一一、什么是职务侵占罪?二、职务侵占罪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三、职务侵占罪的立案标准四、职务侵占罪的量刑标准五、职务侵占罪的构成要件六、职务侵占罪的注意事项七、职务侵占罪的案例南京职务侵占罪律师为您详细解读职务侵占罪:一、什么是职务侵占罪?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
3、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二、职务侵占罪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1、《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职务侵占罪;贪污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2、《中华人民共
4、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九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一)挪用公司资金;(二)将公司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三)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四)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同意,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五)未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同意,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六)接受他人与公司交易的佣金归为己有;(七)擅
5、自披露公司秘密;(八)违反对公司忠实义务的其他行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前款规定所得的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违反公司法受贿侵占24挪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村民小组组长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行为如何定性问题的批复》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你院川高法〔1998〕224号《关于村民小组组长利用职务便利侵吞公共财物如何定性的问题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对村民小组组长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村民小组集体财产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应当依照刑法第
6、二百七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以职务侵占罪定罪处罚。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贪污、职务侵占案件如何认定共同犯罪几个问题的解释》为依法审理贪污或者职务侵占犯罪案件,现就这类案件如何认定共同犯罪问题解释如下:第一条行为人与国家工作人员勾结,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便利,共同侵吞、窃娶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以贪污罪共犯论处。第二条行为人与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勾结,利用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人员的职务便利,共同将该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以职务侵占罪共犯论处。第三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
7、位中,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与国家工作人员勾结,分别利用各自的职务便利,共同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的,按照主犯的犯罪性质定罪。6、《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八十四条[职务侵占案(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第一款)]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在五千元至一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7、《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国有资本控股24参股的股份有限公司中从事管理工作的人员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本公司财物如何定罪问题的批复》重庆市
8、高级人民法院:你院渝高法明传〔2000〕38号《关于在股份有限公司中从事管理工作的人员侵占本公司财物如何定性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在国有资本控股、参股的股份有限公司中从事管理工作的人员,除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从事公务的以外,不属于国家工作人员。对其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以职务侵占罪定罪处罚。8、《最高人民法院、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