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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0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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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法人格否认的适用条件一、公司法人格否认适用的前提公司法人格否认制度,又称法人人格否认制度,是指为阻止公司独立人格的滥用和保护公司债权人利盘及社会公共利益,就具体法律关系中的特定事实,否认公司与其背后的股东各自独立的人格及股东的有限责任,责令公司的股东(包括自然人股东和法人股东)对公司债权人或公共利益直接负责,以实现公平正义目标之要求而设置一种法律措施。公司法人格否认是针对公司的独立人格与股东有限责任所提出的一个概念。公司法人人格的独立性和股东的有限责任是现代企业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它鼓励了创业者和投资者的经营活动,有助于社会效率的提高,具有巨大的价值。然而,法人人格
2、的独立性和股东的有限责任同时也是一把双刃剑,在国内外的公司发展历程中,均出现了大量的股东滥用公司的独立人格来侵害利益相关者的权益的情况。为了规制同样存在于我国大量的滥用公司法人格的行为,我国公司法在第20条第3款明确规定“公司滥用公可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一、主体要件(一)原告合格公司法人格否认制度本身即是为了保护公司债权人的利益而设,所以只有因公司人格被滥用的而实际受到损害的债权人才能作为公司法人格否认的主张者。需要注意的是,无论是学界还是实务界都普遍认为公司本身不能成为诉请法院否定公司法人格的原
3、告。因为一旦公司提起法人格否定之请求,无疑就意味着公司在丰张自己不是“人”,这于理不通。股东也不能提起公司法人格否认之诉,因为该制度是为了使股东与公司其他利益相关者之间失衡的利益体系恢复平衡而设立的,非为了股东利益而设。(二)被告合格被告只能是公司法人格滥用者,即实施了滥用公司法人格和股东有限责任行为的股东。既包括一人公司中的唯一股东,也包括其他公司中滥用权利的控制股东。学界普遍还认为应根据股东在公司巾的地位,将股东分为积极股东和消极股东。在否定公司人格时,只有积极股东才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而对于消极股东应使其免于债务责任。因为消极股东由于没有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所以不
4、具备滥用法人格的主体条件。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虽然具备了滥用公司法人格的行为能力,但其并非股东,也不适用公司法人格否认制度。二、行为要件公司债权人要想揭开公司的面纱,直索公司背后滥用者的责任,必须以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格或自身有限责任追求不法目的的行为作为前提条件。同时,要求责任主体在主观上有过错,是故意或者推定故意。(一)公司资本明显不足公司资本是公司赖以存在的物质基础,是公司用以对外承担责任的最低信用担保。公司必须有足够的资本为其在经营中可预见的全部风险提供保证,除了满足公司法对注册资本要求,还必须满足所从事行业的特殊资本要求,否则可认为其具有利用公司法人面纱以逃
5、避责任的故意和企图。另外,有人认为如果债权人在与股东交易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公司资本严重不足还与其交易,债权人就不能就此损失提起揭开公司面纱之诉。因为债权人放弃了股东提供担保的请求,自身存在严重过错=(二)公司与股东人格混同或者说公司人格形骸化公司和股东彻底分离是公司取得法人资格的前提,也是股东有限责任原则的基础。如果股东与公司人格完全混同给债权人造成损害,自然可以适用公司法人格否认制度。公司与股东人格混同主要表现为公司与股东财产混同、业务混同、组织机构混同。1.财产混同,主要表现为股东与公司的营业场所或住所完全一致,股东账簿与公司账簿合一或者难以截然分开,或者股东与公司
6、利益一体化,这些情况都易使公司财产被股东非法转移、私吞,从而减少公司对外承担责任的物质基础。2业务混同,即公司开展业务完全为般东需要而进行,公司业务通常以股东名义进行,交易对方分不清究竟是与公司本身还是与股东发生交易。3组织机构混同,如违背法律规定长期不召开股东会、董事会或者在母子公司中以母公司董事会取代子公司董事会,一套班子两块牌子等。(三)利用公司法人格规避法律义务规避法律是指当事人以迂回方法避免直接违反法律规定,但却足以使某项强行法立法目的落空,通常认为这是公司人格滥用所追求的直接目的。这种情况主要表现为股东利用新设公司或既存公司的法人人格,人为地改变强制性法律规
7、范的适用前提,达到规范法律义务的真正目的。例如法律规定企业雇工人数达到一定数量则要交纳相应税款,公司为了少交税,名义上把一个公司分设成数个公司,但在组织、营业内容上与原公司完全相同,公司因此逃避了依法纳税的义务。(四)利用公司法人格回避契约义务。具体有以下几种情况:1.当事人为回避契约上特定的不作为(如竞业禁止)义务而设立新公司或利用原公司掩盖其真实行为。2为避免旧公司的巨额债务而设立新公司。3股东为逃避原公司的财产被法院强制执行而另设公司,并将原公司优良资产转移至新设公司中,企图以新设公司人格独立之面纱逃避法院的执行。三、结果要件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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