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安全目标管理制度

煤矿安全目标管理制度

ID:12811986

大小:303.00 KB

页数:124页

时间:2018-07-19

煤矿安全目标管理制度_第1页
煤矿安全目标管理制度_第2页
煤矿安全目标管理制度_第3页
煤矿安全目标管理制度_第4页
煤矿安全目标管理制度_第5页
资源描述:

《煤矿安全目标管理制度》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安全目标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强化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落实安全生产管理责任,提高广大干部员工抓安全生产工作的自觉性、积极性,根据《安全生产法》和《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及上级有关规定,结我矿实际,特制订本制度。第二条指导思想: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生产重奖重罚的原则。以人为本,强化安全基础,强化现场管理,严格监督检查,严格考核,全面落实各级安全管理责任和员工自主保安责任,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努力实现矿井安全生产,着力建设本质安全型矿井。第三条安全目标:实现安全

2、生产;消灭重大非伤亡事故、重伤事故和未遂事故;消灭淹水平、淹井、瓦斯爆炸、瓦斯燃烧事故。第二章安全目标考核对象第四条考核对象:所属各连队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矿井其它员工。第三章安全目标考核范围和周期第五条考核范围及周期(一)对各连队考核:按季度考核兑现;(二)对各种安全活动、隐患排查、“三违”人员举报等有功人员的奖励采用单项和月度兑现。124第六条奖罚项目:(一)对各连队的奖罚;(二)对矿连队领导的奖罚;(三)对员工的奖罚;(四)对安全竞赛和各种安全活动的奖励;(五)对预防、抢救事故有功人员和举报安全事故与重大隐患的人员的奖励。第四章奖罚规定第七条对各连队(组室)的处罚(

3、一)队领导未坚持8小时跟班作业出早班的,一次处罚100元,出现两次或以上加倍处罚,直至免职。(二)凡发生重伤事故,每伤1人对事故连队罚款1000元,对连队领导各罚款200元。(三)凡属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及安全措施不落实,通风、瓦斯管理不到位造成瓦斯超限作业,责任连队取消季度安全奖。违章指挥者按股份公司有关文件进行处罚或处理。第八条对矿井员工的奖罚矿井员工有“三违”行为的按《白山坪矿业公司安全处罚办法》执行。第九条对预防、抢救或避免事故有功人员,举报安全事故与重大隐患的人员的奖励视情况给予50元—500元的奖励。第五章安全目标考核办法第十条对员工达到季度、年度奖励条件的,由矿劳资

4、组根据公司下达的奖励基数结合矿相关规定造表,由矿主要领导批准后进行发放。124第十一条对预防、抢救或避免事故有功人员,举报安全事故与重大隐患的人员的奖励,由公司驻矿安监站造表,经矿主要领导批准后兑现。第六章附则第十二条本制度解释权属凤形煤矿。安全生产技术审批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技术管理工作,夯实基础,明确职责,规范管理,依据《湖南黑金时代股份有限公司煤矿安全生产技术审批制度》(湘煤股生[2010]132号)和《湖南黑金时代股份有限公司煤矿生产技术管理制度》(湘煤股生[2010]131号),特制定本制度。第二章审批范围第二条矿井审批范围必须严格按照《湖南

5、黑金时代股份有限公司煤矿安全生产技术审批制度》(湘煤股生[2010]132号文)规定的范围、权限进行审批。第三条由矿井审批的技术文件1、正在施工期间的采、掘工作面补充安全技术措施。2、巷道修理的安全技术措施。3、停风区中瓦斯浓度超过1%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1.5%,最高瓦斯浓度和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3%时的排放瓦斯措施。4、巷道开门通知单。5、盲巷处理通知单。6、采掘工作面贯通安全技术措施及贯通联系通知单。1247、采掘工作面过断层及破碎带安全技术措施。8、局部通风机安装(退出)通知单。9、安全监控系统各类传感器的安装(退出)通知单。10、检查煤仓、溜煤(矸)眼和处理堵塞时的安全技

6、术措施。11、从报废的井巷内回收支架、设备及材料时的安全技术措施。12、回采工作面本工作面设计开采范围内补充巷施工安全技术措施。13、局部通风设计。14、局部通风机性能测定方案。15、矿区安全生产管理局和原煤公司所规定的应由矿井审批的其它技术文件。第三章审批程序第四条凡矿井审批的技术文件,由矿总工程师组织有关技术人员进行审查、审批;需上报审查、审批的技术文件,必须先上报公司,由公司进行初审,经初审通过后,再逐级上报审查、审批。第五条凡《煤矿安全规程》规定需报上级政府主管部门审批和备案的技术文件由公司按程序初审后上报或转报。第四章审批方式第六条所有技术文件的审批方式都实行会审方式

7、。参加会审的人员由矿总工程师确定。参加会审的人员必须具备相关专业的技术职称。第七条所有参加技术文件会审的人员,都必须在会签栏签字确认。第五章技术文件上报时限规定第八条124凡需上报公司审批的技术文件必须提前10天呈报;申请工程(项目)竣工验收报告必须在工程(项目)正式竣工后1个月内呈报。第六章技术文件审批前提要求第九条矿井必须按技术工作前置程序审批各类设计、措施。矿井审批掘进、回采补充安全技术措施必须具备经批准的掘进、回采作业规程。第七章审批工作其他要求第十条凡需改变或修改技术文件内容,必须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