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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07-19
《广洪农村信用社新型农村养老保险代理业务管理办法》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广洪农村信用社新型农村养老保险代理业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广洪农村信用社综合业务系统新型农村养老保险(以下简称新农保)代理业务操作,确保新农保代理业务顺利、稳步开展,有效防范风险,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发〔2009〕32号)、《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实施意见》(x政发〔2009〕38号)及广洪新农保工作有关规定,结合广洪农村信用社综合业务系统操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新农保代理业务是指通过在广洪农村信用社开设新农保基金收入户、支出户和财政专户,为符合
2、参保条件的农村居民提供参保缴费、待遇发放及信息查询、打印等金融服务,以加快建设城乡居民社会保障体系,实现广大农村居民老有所养,增加农民收入,确保国家重大惠民政策落实的结算代理中间业务。第三条本办法所指的新农保基金收入户、支出户和财政专户是由社保、财政部门开设的专门用于新农保业务的资金管理账户。13收入户用于收取和暂存参保人员缴纳的养老保险费、集体补助,接收转移基金等其他收入,暂存本账户利息,向同级财政专户划转本账户资金,收入户资金月末清零全部划转至同级财政专户;支出户用于接收和暂存财政专户划拨的个人账户养老金、基础养老金及该
3、账户的利息收入,发放参保人员个人账户养老金、基础养老金,划拨该账户资金利息收入到财政专户、支付转移支出等其他支出;县(市区)财政专户用于接收和暂存县(市区)新农保基金收入户划转的基金收入,接收各级财政国库划拨的缴费补贴和基础养老金,接收省财政专户划拨的个人账户养老金,向省财政专户上解个人账户基金,向县(市区)新农保基金支出户划转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第四条办理新农保业务的农村信用社县级联社(农村合作银行,下同)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与当地社保、财政等部门签定《委托代理协议书》。第五条农村信用社县级联社(农村合作银行
4、)[以下简称社(行)]新农保基金收入户、支出户和财政专户三个结算账户(按专用存款账户管理)开立社(行)为主办社(行),除主办社(行)外辖内其他办理新农保业务的网点统称为承办社(行)。第六条与社保基金相关的资金清算由各县级联社(农村合作银行)主办社(行)遵循“准确、及时、安全”的原则办理。13第七条需办理代理新农保业务的社(行),应由县级联社(农村合作银行)向省联社提交申请报告,填制《广洪农村信用社代理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业务开通审批表》。经省联社审批同意后开办。第八条各县级联社(农合行)应指定专人负责与社保部门进行新农保系统
5、对账,系统对账员与记账员应分设。第二章凭证管理第九条新农保代理业务使用“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缴费补贴登记卡”(以下简称“缴费补贴登记卡”)、“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存折”(以下简称“待遇领取存折”)和“广洪农村信用社新型农村养老保险缴费记录单”(以下简称“社保缴费记录单”)三种凭证,“缴费补贴登记卡”用于记录参保人员缴费及补贴情况;“待遇领取存折”用于养老金待遇领取人员查询、领取养老金的凭证,“社保缴费记录单”用作参保人员参保缴费的记账凭证及客户回单;其中“缴费补贴登记卡”和“待遇领取存折”视同活期储蓄存折,按照重要空
6、白凭证管理办法进行管理。第三章参保缴费第十条受理社(行)经办人员在受理客户缴纳保险费时,首先应查询个人缴费信息,确认客户是否属于参保对象,属于何种参保对象,可以选择哪些缴费档次,并根据客户选择的档次办理参保缴费。13第十一条经办人员经查询确认后,输入姓名、身份证号码等相关要素,办理“新农保缴费”交易,通过综合业务系统向社保机构发送缴费信息,经系统审核校验成功后,自动将资金转入收入户,并返回“交易成功”信息,经办人员打印“社保缴费记录单”交客户签字确认,并进行相关账务处理。交易失败时,应及时查明原因,视情况进行处理,切实防范风
7、险。第四章养老金发放第十二条通过综合业务系统发放养老金时,主办社(行)经办人员收到社保机构人员提供的要求开户信息后,通过系统导入相关开户数据,进行批量开户,并及时将开户信息通过综合业务系统反馈给社保机构。第十三条社保机构收到开户信息后提供发放数据,主办社(行)经办人员通过综合业务系统导入养老金发放数据,进行批量发放,发放成功后系统自动将资金从支出户转入需发放的待遇领取人员养老金账户上,同时及时将发放成功或不成功的信息反馈给社保机构业务系统。第十四条待遇领取人员第一次领取“待遇领取存折”时,信用社经办人员应对待遇领取人员通过《
8、公民身份信息核查系统》或身份证核查仪、鉴别仪等对其身份证明文件进行核查核实,并与其本人身份核对,确认养老金领取身份。13第五章社保基金划转第十五条社保账户之间资金的划转需要社保或财政方面的人员提供转账凭证,信用社经办人员收到相关凭证必须审核以下内容:(一)凭证是否按照统一规定印制,是否真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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