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术语--公共基础”征求意见采纳情况说明

“社会保险术语--公共基础”征求意见采纳情况说明

ID:1278642

大小:527.00 KB

页数:28页

时间:2017-11-09

“社会保险术语--公共基础”征求意见采纳情况说明_第1页
“社会保险术语--公共基础”征求意见采纳情况说明_第2页
“社会保险术语--公共基础”征求意见采纳情况说明_第3页
“社会保险术语--公共基础”征求意见采纳情况说明_第4页
“社会保险术语--公共基础”征求意见采纳情况说明_第5页
资源描述:

《“社会保险术语--公共基础”征求意见采纳情况说明》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学术论文-天天文库

1、附件7:《社会保险术语第1部分:公共基础》国家标准征求意见汇总处理表国家标准名称:社会保险术语第1部分:公共基础负责起草牵头单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障研究所序号国家标准章条编号意见内容采纳情况提出单位(人员)备注人员单位11建议在“经办管理及监督等”后增加“涉及到”3个字采用孟昭喜  22这一目下对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的术语界定很不统一,有的称为“一种”有的成为“一项”,还有的则未有标注。另对缴费不缴费也表述不统一。再有,建议对这类险种的解释应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文件的定义相统一。采用孟昭喜  32.1“按照大数法则,”应删除删除2.1,采用GB/T

2、27768-2011社会保险服务总则3.1社会保险定义乔静文(委员)吉林省社会保险局 42.1建议增加五险提法的内容。原文有五险种定义吕建设(委员)社会保障能力建设中心 52.1和GB/T27768-2011社会保险服务总则3.1社会保险术语相冲突删除2.1,采用GB/T27768-2011社会保险服务总则马新生(委员)陕西社保局 283.1社会保险定义62.1和GB/T27768-2011社会保险服务总则3.1社会保险术语相冲突汪卫国陕西省社会保障局 72.1建议修改为: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由劳动者、用人单位、以及国家三方共同筹资,建立保险基金,对劳动者因您老、工伤、疾病、生育、残废、失业

3、、死亡等原因丧失劳动能力或暂时失去工作时,给予劳动者本人或供养直系亲属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王佳宁吉林省社会保险局 82.1社会保险定义中,“强制用人单位和个人参加”的描述与当前“居民医保自愿参保的原则”可能存在矛盾。关安国黑龙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92.1“以抵御个人可能面临的人身风险和工作风险的一种保险模式”。建议表述为:“以抵御责任共担者(责任三方)可能面临的人身风险、工作风险和管理风险和一种保险模式”。杨辉北京市社保中心 102.2建议增加“维护社会公平、保持社会稳定”内容。吕建设(委员)社会保障能力建设中心 112.2同上,建议两个国标应一致。马新生(委员)陕西社保局 122

4、.2同上,建议两个国标应一致。汪卫国陕西省社会保障局 132.2“注”中增加“大病补充保险”按功能讲不属于基本保险宋成(委员)重庆市人保局 142.3多一个“,”采用赵学军(委员)天津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28152.3此处多一个逗号采用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62.3“,能保障其”删除/“一种”改为“一项”采用乔静文(委员)吉林省社会保险局 172.3建议将“注”部分变为正式内容。本标准为公共基础部分术语,各项保险制度下一层制度应放到单项制度术语中描述吕建设(委员)社会保障能力建设中心 182.3建议修改为:国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强制建立和实施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在这一制度下,用

5、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缴纳养老保险费,在劳动者达到国家规定的领取待遇年龄或其他原因而退出劳动岗位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向其支付养老保险待遇,从而保障其基本生活。不采用。“退出劳动岗位后”过宽。王佳宁吉林省社会保险局 192.3依法参保并按规定缴费,符合领取养老待遇条件时,由相应的专项基金或公共财政提供一定物质帮助,以保障基本生活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不采用。过细刘玉璞烟台市社会劳动保险事业处 202.3建议表述为:依法参保并缴纳费用,达到待遇领取条件者,国家依法向其支付养老金等待遇,以保障其基本生活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不采用。过于具体杨辉北京市社保中心 212.3.1建议将“大额医疗费补助”改

6、为“大额补充医疗保险”或“大额医疗保险费”。无此条 河北省医保中心 222.3-2.7建议:统一在描述前加“按照国家规定参保并缴费”。采用杨辉北京市社保中心 28232.4将“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改为“社会保险专项基金支付”(考虑新农合,采用此条)赵学军(委员)天津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242.4“在参保人因患病和意外伤害而就医治疗”的描述,应明确意外伤害无第三责任人。过细关安国黑龙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52.4建议改为:依法缴纳一定比例的医疗保险费,参保人因患病和意外伤害而就医的诊疗,由医疗保险基金按规定支付其一定医疗费用的社会保险制度。注中建议增加:职工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居民大病医疗保险

7、。(职工大病补充医疗保险不属于基本医疗;居民大病医疗保险虽属于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但不是一项单独的制度)宋成(委员)重庆市人保局 262.5将“工伤保险待遇”改为“相应待遇”采用赵学军(委员)天津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272.5“从而造成死亡、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的描述,将“丧失劳动能力”作为工伤的判定条件不全面,可能存在虽然受到伤害但未丧失劳动能力的工伤情况,建议删除。采用。关安国黑龙江人力资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