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一项电子邮件保全公证时的思考

理一项电子邮件保全公证时的思考

ID:12746756

大小:30.00 KB

页数:5页

时间:2018-07-18

理一项电子邮件保全公证时的思考_第1页
理一项电子邮件保全公证时的思考_第2页
理一项电子邮件保全公证时的思考_第3页
理一项电子邮件保全公证时的思考_第4页
理一项电子邮件保全公证时的思考_第5页
资源描述:

《理一项电子邮件保全公证时的思考》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受理一项电子邮件保全公证时的思考受理一项电子邮件保全公证时的思考受理一项电子邮件保全公证时的思考重庆市公证处/主任:黄悦蕾团究地址:重庆市渝中区长江一路1号中华广场裙楼五楼邮编:400014电话:023—63511890传真:023—63511890网址:www.cqgz.comE—ma11:cqgz@cqgz.comE恻.广东省深圳市公证处,007年12月17日,广东省深圳市公证处接待一电子邮件保全公证申请,申请人要求对其公司的电子信箱中留存的电子邮件进行保全.对于该类公证,该处曾专门与广州市南方公证处(原广东省公证处)进行过业务研讨,会议特邀的“21CN宽频”运维专家认为

2、.”下载至一般用户的客户端软件中的邮件是可以修改的,但修改的时间与接收的时间不同”,因此建议除发送邮件外.对电子邮件保全公证不宜受理.实务中,深圳市公证处暂未开展此类业务,但对该类申.请的探讨一直在进行之中.一,不同观点对于已经阅读的保留在收信人电子信箱中的电子邮件可否进行保全公证,公证处内部有两种观点.一种观点认为.该类申请不能受理,原因有两个:其一是因为我国对电子信箱未实行实名制,公证员无法判断申请人要求保全的电子信箱是否属于其所有或其是否有权进行访问并申请对其中的内容进行保全.在这些基本事实未审理查明的情况下贸然进行保全公证,有可能侵犯第三人合法权益.如第三人的商业秘密

3、,个人隐私等.其二是保留在客户端信箱中的电子邮件存在着本地修改的可能性,对于保全对象的客观性公证员无法把握.如果对客观性无法核实的对象进行保全,有违公证的客观原则,且保全后的公证书存在着不被裁判机关认可和采信的可能性,有损公证书的证据效力,长此以往会损害公证的公信力和社会影响力.其三是未经电子签名,CA认证的电子邮件在传输过程中,如有被侦听,篡改,收件入仅从已收邮件本身无法察觉,所见内容可能与发件人所发内容不符.另一种观点则认为这种申请可以受理.首先.现代社会是信息社会,互联网的应用日益普遍,很多信息交流与沟通都是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来完成.我国《合同法》第l1条也规定电子邮件

4、是合法有效的合同载体.因此,公证处应尽力满足符合申请条件的当事人的需求.其次.电子信箱的所有权归属问题由申请人提供情况说明或发表声明来确定,责任由申请人自己承担.公证员可根据申请人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进行合理性推理,形成内心确认.再次,公证保全所形成的结果是一种证据.保全的内容仅是对申请人申请内容的记载.对电子邮件本身来源的真实性.是否在客户端被修改等不做技术性鉴定和审查.其作为证据的客观性,关联性,合法性由裁判机构来判定,公证员不做任何主观性的判断.公证员在履行了这些告知义务后.是可以受理证据保全公证申请的.最后.公证员应当审查申请人提出保全申请的基础性依据,如正式签订的合同

5、等,以确定其申请办理保全证据的利害关系.二,争议焦点探讨上述两种观点争议的核心有两个问题:一是电子信箱的归属确定问题.二是电子邮件的本地修改问题.在比较了两种观点后,公证员更倾向于支持第二种观点.同时,又对第二种观点进行了进一步探讨.(一)电子信箱的归属确定问题诚如第一种观点所言.我国对电子信箱未实行实名制,但是这并不代表对所有电子信箱的归属性都无法判断.公证员可以从当事人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中,合理推理出被申请保全的电子信箱的归属.在一般人看来.某人有某个电子信箱的登录名称和登录密码.就可以认定其对该电子信箱拥有合法的所有权或使用权.而公证员不同于一般人,其负有更高的审查职责

6、和注意义务.因此不能从一般人的角度来简单认定电子信箱的归属.在本案中,申请人申请保全的电子信箱的域名后缀是”v—100.en”,同时申请人提供的”中国国家顶级域名注册证书(CNNIC)”显示”v一100.en”域名的注册所有人为本公证申请的当事人.经咨询专业人士,以”v—100.en”域名为后缀的电子邮箱并不是任何人都可以申请获得的.仅该域名的合法注册人或经其特别同意才可获取.这点不同于”163.eom”等公开的免费邮箱.申请人拥有该电子信箱的登录密码,可自由登录,由此公证员就可合理推论出该电子邮箱属于申请人所有.当然,为慎重起见,公证员又要求申请人提交”v—100.en”域

7、名申请的原始材料.如”用户服务开通通知单”,”续费通知单”等,ChinaNotaryI中国公证I45团究案例是法律迷宫案例是法律盆景案例是法律知识的淘宝城案例是反映现实的多棱镜曩例并要求申请人以情况说明的形式对信箱的归属问题进行说明.至此,被申请保全的电子信箱的归属性问题基本可以解决.需要指出的是,对于可免费公开申请的电子信箱,其归属性问题难以通过这种途径确认,公证员在受理时要注意审查.(二)本地修改问题电子邮件在客户端具有可修改性,是公证员在办理公证时较为担心的问题.如果通过在谈话笔录或公证词中告知当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