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退赃案件的证据学分析威格莫尔证明图示在陈培根受贿案中的应用

多退赃案件的证据学分析威格莫尔证明图示在陈培根受贿案中的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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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5年2月第32卷第1期西南科技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JournalofSouthwestUniversityofScienceandTechnologyFeb.2015Vol.32No.1多退赃案件的证据学分析———威格莫尔证明图示在陈培根受贿案中的应用黄健(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北京海淀100872)【摘要】前广东省恩平市副市长陈培根受贿案一审判决书显示,被告人家属退赃数额多于检察院指控的以及法院裁判认定的受贿数额。从证据学的角度看,“退多判少”问题的出现,是因为认定受贿数额的司法证明活动存在证据短缺的特点,从而导致了事实认定的模糊性。然而,这并不意味着

2、司法证明不受规范性和科学性的制约。威格莫尔证明图示有助于理清案件现有证据及待证事实之间的关系、展示证明思维的合理性、反思证明过程的规律。【关键词】受贿数额;证据分析;司法证明;威格莫尔图示【中图分类号】D915.13【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2-4860(2015)01-0084-09EvidenceAnalysisofGivingupMoreIll-gottenGains———TheApplicationofWigmore’sEvidenceChartinCHENPei-gen’sBriberyCaseHUANGJian(RenminUniversity

3、ofChinaLawSchool,Haidian100872,Beijing,China)Abstract:CHENPei-gen,thepreviousdeputymayorofEnping,GuangdongProvince,hasbeenjudgedforhisbribery.Inthiscase,CHENPei-gen’srelationsgaveupmoreill-gottengainswhosenumberisbiggerthanthatofthecognizanceofprocuratorateandcourt.Fromevidenceview,ev

4、idenceshortageinthelegalproofcreatesvaguefactfinding.Wigmore’sEvidenceChartcontributestoraveltherelationshipbetweenpreviousevidenceandfactumprobandum,showtherationalityofproofthinkingandreflectupontheregulationintheproofprocess.Keywords:Briberyamount;Evidenceanalysis;Legalproof;Wigmor

5、e’sEvidenceChart2014年5月9号,广东省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被告人陈培根受贿案。江门市人民检察院在起诉状中,对被告人涉嫌的三起受贿行为进行了指控:2003年春节前的一天,恩平市某甲水泥有限公司为了成功购买到某乙公司的资产,其法定代表人何某某,股东谭某某在时任恩平市副市长的被告人陈培根家中贿送人民币100000元;2004年下半年的一天,谭某某得知被告人陈培根欲购家用小汽车后,在陈培根的家中贿送人民币50000元;2004年12月,被告人陈培根欲为其子购买价值167500元的家用轿车,恩平市工业资产经营公司董事长李某某为了得到被告人陈培根的

6、关照,在支付购车款过程中,于2004年12月4日通过刷信用卡为陈培根支付购车定金5000元,12月8日以现金方式支付购车款60000元,12月13日以现金方式支付购车款22500元,三次共计人民币87500元。综合上述三项指控,检察院认定陈培根共收受他人贿赂款人民币237500元。然而,被告人家属在审判前共退赃317500元,人民法院最终认定被告人受贿187500元①。此案中,被告人及其家属退赃数额多于检察院、法院认定的数额。被告人及其家属乃案件亲历者,理应知道收受财物的具体数额。但是,由于案发与收受财物的时刻相距甚远,加之积极退赃、主动悔罪的心理驱动,被告人及

7、其家属退赃数额也并非绝对准确。当事人对退赃数额的判断不是证据或证明问题,故不在文章中进行讨论。司法机关通过司法证明认定受贿数额有其自身的规律及特点,并导致了“退多判少”案件的发生。通过规范、科学收稿日期:2014-11-13作者简介:黄健(1988-),男,北京人,硕士。研究方向:证据法学。的方法对司法机关认定受贿数额的证明过程进行分析并反思其中的规律具有重要意义。的。”[5]受贿数额是受贿事实要素之一,并且“受贿数额是衡量本罪社会危害程度大小的首要指标,是一、司法证明模糊性与规范化———“多退赃”疑决定量刑轻重的决定性筹码”[6],由于当事人趋利稳惑的产

8、生与消解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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