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艺术作品宜为著作权独立的保护对象

实用艺术作品宜为著作权独立的保护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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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莩未’群宜2013年第3期实用艺术作品宜为著作权独立的保护对象孟祥娟『摘要1实用性与艺术性的结合,是实用艺术作品的最主要特征,艺术性是其可以获得著作权保护的基本要求。我国的著作权法并没有对实用艺术作品作出定义,一种观点认为,著作权法及其实施条例虽然未明确涉及实用艺术作品,但是可以理解为实用艺术作品可以作为美术作品在我国受到著作权法保护;另一种观点认为.实用艺术作品归入美术作品不是立法本意,实用艺术作品作为单独的作品类型更为适宜,更有利于激发创作的积极性.促进版权产业快速健康地发展。f关键词1实用艺

2、术作品著作权保护对象[中图分类号]D913.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0—7326(2013)03—0046—06在我国对实用艺术作品是否可以归入现行《著作权法》中的美术作品,直接为其提供保护,还是对实用艺术品作为单独的作品类型予以保护;将实用艺术作品归人美术作品是立法的本意,还是与著作权法修改前一样,美术作品不包括实用艺术作品,如果归人著作权保护,保护的标准应该是怎样的,这些问题.部分人持赞成态度、部分人持否定态度,也有人认为是不明确的,本文欲通过讨论实用艺术作品著作权的保护问题,阐明

3、自己的观点。一、实用艺术作品的界定“实用艺术作品”一词来源于英文“worksofappliedart”。《保护文学和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以下简称《伯尔尼公约》)实用艺术作品界定为“具有实用性、艺术性并符合作品构成要件的智力创作成果”。《伯尔尼公约》强调实用艺术作品兼具实用性与艺术性两大特征。所谓实用性,指具有实际使用价值.即能够在实际生活中为人们所使用。所谓艺术性,即通过形象反映生活,表现思想感情所达到的准确、鲜明、生动以及形式、结构表现技巧的完美程度。[21世界组织产权组织编写的《版权法与邻接

4、权法律词汇》一书中,将“实用艺术品”定义为:“具有实际用途的艺术作品,无论这种作品是手工艺品还是工业生产的产品。”131从此定义可以看出,只有同时具备了实用性和艺术性两方面特征的作品,才构成实用艺术作品。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国际著作权和公共信息司司长马苏耶撰写的《保护文学和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1971年巴黎文本)指南》(以下简称《伯尔尼公约指南》)中,对实用艺术作品下的定义为“公约使用这种一般性表述来涵盖小摆设、首饰、金银器皿、家具、壁纸、装饰品、服装等的制作者的艺术品”。【41此定义确立了实用艺术作

5、品的适用范围。作者简介孟祥娟,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广东广州,510006)。..46——万方数据依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解释,所谓实用艺术作品有广义和狭义的区别,狭义上指实用艺术作品是将纯粹美术应用在手工制作的器物上:[51对于实用艺术作品和美术作品的界线,各围区分的方式并不相同。一种是将作品是否具有实j}j性(或。r业性)来区分纯美术和实用艺术,如果纯美术作品用在实用用品上。就是实用艺术作品:另一种是将艺术成分和实用成分不可分的作品视为实用艺术作品,对于不可分的,版权法只保护其艺术部分。[6q

6、从以上的定义,我们可以看到,实用性与艺术性的结合是实用艺术作品的最主要特征:其中,艺术性是其可以获得著作权保护的基本要求.艺术的成分只要满足了独创性和可复制性,并具有某种功能性.就可以认定一件实用艺术作品二独创性和可复制性是实用艺术作品纳入版权法保护的条件,功能性即实用性则表明实用艺术作品是特殊的版权保护客体,是其区别于其他作品类别的身份标志。m从实用性与艺术性的结合方式上,义町将实用艺术作品分为两种情况:实用成分与艺术成分可以分离的实用艺术作品和实用成分与艺术成分不能分离的实用艺术作品.实用成分

7、与艺术成分可以分离的,著作权法保护的是艺术部分,而不保护其实用的部分:实用成分与艺术成分不能分离的,实用成分与艺术成分融为一体,著作权只保护其艺术成分,而不保护其实用成分,笔者认为,实用性和艺术性可以结合,而无论这两种特性是否可以分离,都是实用艺术作品?这不仅有利于保护创造者的利益,激发其创作的积极性.而且可以开发和培育版权产业,促进版权产业快速健康地发展.二、国际公约关于实用艺术作品保护的规定(一)《伯尔尼公约》对实用艺术作品的保护是肯定明确的《伯尔尼公约》原本没有规定对实片j艺术作品的保护,1

8、948年在布鲁塞尔进行修汀时,规定了每一缔约国可自行规定实用艺术作品的保护期,1967年在斯德哥尔摩进行修订时,取消了这一弹性规定,要求各缔约国给予实用艺术作品的最低保护期限.这一新的期限依缔约国给予实用艺术作品的保护类型而定:而1971年的修汀本对于实用艺术作品的保护作了具体的规定。该公约第2条第l款规定:“文学和艺术作品一词包括文学、科学和艺术领域内的一切成果,而不问其表现形式或表现方式如何。——实用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第2条第7款规定:“实用艺术品、工业品平面与立体外观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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