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论侵权责任原则三元化构造之逻辑思考----兼论过错推定的属性及归属

浅论侵权责任原则三元化构造之逻辑思考----兼论过错推定的属性及归属

ID:12677930

大小:26.50 KB

页数:11页

时间:2018-07-18

浅论侵权责任原则三元化构造之逻辑思考----兼论过错推定的属性及归属_第1页
浅论侵权责任原则三元化构造之逻辑思考----兼论过错推定的属性及归属_第2页
浅论侵权责任原则三元化构造之逻辑思考----兼论过错推定的属性及归属_第3页
浅论侵权责任原则三元化构造之逻辑思考----兼论过错推定的属性及归属_第4页
浅论侵权责任原则三元化构造之逻辑思考----兼论过错推定的属性及归属_第5页
资源描述:

《浅论侵权责任原则三元化构造之逻辑思考----兼论过错推定的属性及归属》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精品文档浅论侵权责任原则三元化构造之逻辑思考----兼论过错推定的属性及归属(1) 摘要:本文主要探讨过错责任原则和无过错责任原则是否能帮助所有侵权行为进行归责,过错推定的属性以及归属究竟是什么以及公平责任原则的是否能够独立存在,作为一个归责原则。继而得出公平责任原则可以独立适用以及过错推定包含于过错责任原则的范畴。 关键字:过错责任原则无过错责任原则公平责任原则过错推定一、 过错责任原则(1)概念 过错责任原则的基本含义是:过错是加害人承担民事责任的基础。之所以规定由加害人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是因为其主观具有可以归责的事由。如果加害人在主观上

2、不存在过错,就不承担民事责任。过错责任原则针对过错而归责。(2)过错责任原则的法律基础和理解《民法通则》第106条第2款规定,“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2016全新精品资料-全新公文范文-全程指导写作–独家原创11/11精品文档这一规定被认为是我国侵权法上过错责任归责原则的法律基础。就其显而易见且不可能有分歧的文义可知,过错责任的承担以过错为必要。过错责任针对过错而归责,换言之,过错责任的承担是针对过错的,责任的存在因为过错而具有正当性。凡是因过错造成损害的场合,都应当采过错责任来归责。

3、作为结果的侵权责任,其原因是过错的存在。反过来,因为作为原因的过错的存在,就有作为结果的侵权责任的存在。由此,可以有两个推论:第一, 有过错就有责任不考虑侵权行为其他构成要件及免责事由对责任的限制,换言之,假定其他要件皆构成,同时没有免责事由存在的情况下,只要有过错,就会有责任的存在。过错的存在,是责任存在的前提。第二,有过错才有责任有过错才有责任,意味着在没有过错的情况下,即使其他要件构成,如果过错不存在,则不能给行为人施加责任。由此可以看出,过失为归责之最后界限,过错责任实际上是民事主体的护身符。一个人只要确保自己没有过错,则可以确保自己没

4、有责任。这意味着,存在着一个由行为人自我选择的安全区。二、无过错责任原则(1)概念 无过错责任原则,又称为“无过失责任原则”2016全新精品资料-全新公文范文-全程指导写作–独家原创11/11精品文档,严格责任、危险责任。无过错责任原则是指不考虑行为人的行为有无过错,或说行为人有无过错对民事责任的构成和承担不产生影响。基于这一认识,受害人无需就加害人的过错进行举证,加害人也不得以其没有过错为由主张免责或抗辩。对无过错责任的理解,有两种不同的观点。一种观点认为,无过错责任是指不问行为人主观上是否有过错,只要有侵权行为、损害后果以及二者之间存在因果

5、关系,就应承担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这是目前我国大陆学者的通说。史尚宽先生也认为,无过失赔偿责任,也称为结果责任或者危险责任,为古代无过失责任之复活。另一种观点认为,无过错责任是指行为人在确实没有过错的情况下承担的民事责任。即“无过错,亦应负责”。○1无过错责任归责原则通常指在某种较为特殊的领域,无论当事人尽到怎样的注意义务或已经采取何种防范措施,只要损害发生,必须承担赔偿责任。本文支持第二种观点。(2)无过错责任原则的法律基础和理解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中不包括过错。既然不问有无过错,只要有损害后果,同时有因果联系,即构成侵权行为,实际上就是结果归

6、责。此种结果归责与人类早期的结果归责在理念、适用范围、责任机理及赔偿范围方面存在不同。但就实际效果而言,不能否认,无论当事人是否有无过错,均应承担责任,就是一种基于结果的归责。无过错责任的构成要考察行为人的过错。只有在行为人的确不存在过错的场合,才让其承担责任。因此,无过错责任的构成要件中,应当包括“无过错”这一要件。2016全新精品资料-全新公文范文-全程指导写作–独家原创11/11精品文档美国侵权法第二版第519节规定:(1)进行异常危险活动者应当对该活动给他人人身、土地或动产造成的损害承担责任,即使已经善尽其注意义务以预防损害发生。(2)

7、上述严格责任仅适用于该活动所具有的异常危险造成的损害。本节规定的责任不是针对被告的任何故意或过失(无论活动本身的过失还是操作方法上的过失)。它所针对的是异常危险活动本身及因此造成的损害。其法律政策的基础是,因自身目的而从事异常危险活动的人,对因此造成的损害应承担赔偿责任。行为人必须为其行为付出代价。波斯纳认为,无过失责任是在过失责任主义无法达成侵权行为法之功能与目的时,在某些意外事件,被告无法以善尽注意义务全然避免损害发生,为使被告变更活动方式或地点,而使被告负担损失赔偿责任。本文赞同并坚持后一观点。因此,笔者认为,无过错责任原则是在考察过错、

8、发现不存在可归责过错的基础上,针对造成损害的危险而归责的一种归责原则。如果没有过错的考察,也就没有无过错责任原则的适用。三、 公平责任原则概念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