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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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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南京化工职业技术学院岗位设置与聘用暂行办法为进一步深化人事制度改革,促进人力资源优化配置,根据《关于高等学校岗位设置管理的指导意见》(国人部[2007]59号)、《江苏省高等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苏人通[2009]11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一、指导思想岗位设置管理是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基本制度,岗位设置与聘用是学院用人制度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基础和前提。岗位设置与聘用要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坚持以人为本,以学院教育事业发展需要为依据,以教师为主体,转换学院用人机制,优化学院资源配置,充分
2、调动全体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全面提高学院的办学水平和办学效益,为建设特色鲜明、全国一流、国际知名的现代化高职院提供强有力的人力资源保障和人才支持。二、实施范围学院现有在职在岗的教职工(事业编制、人事代理、雇员制人员)适用本办法,其中涉及学院现职党政管理干部,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的有关规定执行。后勤社会化改革后,实行企业化管理的学院事业编制人员,可根据本人实际情况和相应任职条件,采取“档案聘用”的办法确定其岗位等级,岗位工资标准记入档案。三、基本原则(一)总量控制、统筹兼顾的原则坚持从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目标和社会服务的需要出发,根据学
3、院发展需要,兼顾各类人员结构现状,科学合理确定学院岗位总量和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三种类别岗位的比例。(二)优化结构、精干高效的原则完善岗位设置分类分级体系,以教师队伍为主体,优化各类人员结构比例,合理配置人力资源,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和管理干部队伍建设,提高用人质量与用人效益。(三)科学设岗、规范管理的原则根据学院现状和发展需要,按照岗位结构比例标准,规范设置各级各类岗位,优先保证重点专业教学需要,充分保证主要职能部门管理需要,适当控制其他管理岗位,紧缩工勤岗位。依任务定编,据编制定员,使定编与定岗、定责、考核和聘任相结
4、合,形成竞争上岗、合理流动、充满活力的用人机制和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激励机制。(四)平稳过渡、逐步到位的原则学院岗位设置遵循“先入轨、后完善、平稳过渡、逐步到位”的原则,既要坚持改革方向,又要尊重现实,注意处理好改革与现行政策的衔接;既要坚持竞争上岗、按岗聘用,又要充分考虑各类人才队伍的实际情况,平稳过渡、积极稳妥地推进。四、岗位设置(一)岗位总量根据学院“十一五”发展规划,结合学院现有教职工和在校学生数的实际情况,本着实事求是、科学发展和精干高效的原则,确定学生规模10000人,按照生员比15:1的比例确定教职工岗位总数为667个。学院
5、资产经营公司、后勤发展总公司等单位中学院派出管理人员目前暂时控在管理岗位总量的5%以内,以后随着后勤社会化的不断深入逐步减少。学院根据各系部专业数、学生人数、教学科研工作总量等因素综合核定各教学系部教师岗位数,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确定各管理部门、教辅部门的岗位数。(二)岗位类别及比例学院岗位分为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工勤技能岗位三种类别。1、专业技术岗位。指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具有相应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要求的工作岗位。专业技术岗位的设置要符合高职教育工作和人才成长的规律和特点,适应学院发展教育事业与提高专业水平的需要。学院的专业技术岗位分为教
6、师岗位和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其中教师岗位是专业技术主体岗位。教师岗位是指具有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工作职责和相应能力水平要求的专业技术岗位。其他专业技术岗位主要包括工程技术、实验、图书资料、编辑出版、档案、会计、审计、统计、医疗卫生等专业技术岗位。2、管理岗位。指担负领导职责或管理任务的工作岗位,包括学院领导岗位、内设机构领导岗位和普通管理岗位。管理岗位的设置要有利于增强学院运转效能、提高工作效率、提升管理水平的需要。3、工勤技能岗位。指承担技能操作和维护、后勤保障、服务等职责的工作岗位。工勤技能岗位的设置要适应提高操作维护技能,提升服务水平的
7、要求,满足学院教学科研和日常运行等需要。(三)岗位类别比例根据上级规定并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专业技术岗位占学院岗位总量不低于75%,其中专任教师(含专职辅导员)岗位占学院岗位总量的65%;管理岗位占学院岗位总量不超过20%;工勤技能岗位不超过5%,按照后勤社会化的改革方向,将逐步减少工勤技能岗位的比例。(四)岗位等级及结构比例1、专业技术岗位(1)岗位等级。专业技术岗位分为12个等级。专业技术高级岗位分6个等级,即二至七级,其中二至四级为正高级岗位,五至七级为副高级岗位;中级岗位分3个等级,即八至十级;初级岗位分为3个等级,即十一
8、至十三级,其中十三级为员级岗位。(2)岗位名称(以教师为例)。正高级教师岗位名称为教授二级岗位、教授三级岗位、教授四级岗位,分别对应二至四级专业技术岗位;副高级教师岗位名称为副教授一级岗位、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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