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地方国库集中收付代理银行资格认定方案

宁夏地方国库集中收付代理银行资格认定方案

ID:12601231

大小:125.00 KB

页数:7页

时间:2018-07-18

宁夏地方国库集中收付代理银行资格认定方案_第1页
宁夏地方国库集中收付代理银行资格认定方案_第2页
宁夏地方国库集中收付代理银行资格认定方案_第3页
宁夏地方国库集中收付代理银行资格认定方案_第4页
宁夏地方国库集中收付代理银行资格认定方案_第5页
资源描述:

《宁夏地方国库集中收付代理银行资格认定方案》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附件1:宁夏地方国库集中收付代理银行资格认定实施办法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明确地方国库集中收付代理银行资格认定有关事项的通知》(银发〔2009〕385号)要求,为进一步规范我区国库集中收付代理银行资格认定,特制定本办法。一、资格认定工作经办机构、认定对象与组织管理资格认定工作的经办机构为人民银行宁夏辖区各分支机构(以下简称人民银行分支机构)。认定的范围为该机构所经理国库的本级国库集中收付代理业务。认定的对象为拟代理国库集中收付业务的商业银行(或其分支机构)或信用社。国库集中收付代理银行分为国库集中收付代理主办行(以下简称主办行)和国库集中收付代理清算行(以下简称清算行)。主办行是指

2、为财政和预算单位开设零余额账户,代理办理资金收付的银行,清算行是指代主办行与国库清算资金的银行,主办行与清算行应同属一个法人机构。有国库集中收付业务的人民银行分支机构人民银行宁夏辖区各分支机构应成立地方国库集中收付代理银行资格认定专家评审组(以下简称专家评审组)7,具体负责国库集中收付银行资格认定,专家评审组应当由5位(含)以上单数成员组成。各市中心支行专家评审组组长由分管国库工作的副行长担任,副组长由国库部门负责人担任,各市中心支行成员由国库部门、法律事务部门(办公室)、支付结算部门(会计部门)、科技部门支付结算部门(会计部门)、法律事务部门(办公室)、科技部门等行内相关部门工作

3、人员组成;各县(市)支行的成员可由国库会计部门、综合部门的有关人员组成。二、资格认定申请(一)申请条件商业银行、信用社(以下称申请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持有依法核发的《金融许可证》,以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并年检合格。2.金融业务经营规范,申请前两年内无重大金融、财经和代理国库业务违法行为。3.资金实力雄厚,资产状况良好,具有较充足的备付金头寸和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经营业绩良好。4.经营网点数量与分布较广,能够满足地方国库集中收付业务需要。5.是支付系统的参与者,能够以大额支付系统与国库清算资金。具备先进的行内资金汇划系统,能保证资金汇划在系统内实时到账。76.内部

4、管理规范,内控制度健全,具有严格的操作规程和保密措施,能从制度和技术两方面保障资金安全。7.清算行申请认定时,应在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当地人民银行开有准备金备付金(备付金准备金)账户。8.主办行申请认定时,其清算行应已经通过了认定,或者与其清算行同时申请。9.具备先进的信息反馈系统,能够及时、全面、准确地向国库和财政反映所代理的国库集中收付业务信息。(二)申请材料1.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代理银行申请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机构设置、主管部门职责、人员配备、岗位责任、信息系统建设、资金汇划渠道等各种内部管理制度和风险防范机制说明;拟申请的主办行和清算行的相互管辖关系;拟代理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时向

5、收款人进行支付和向人民银行分支机构人民银行进行资金清算的流程和有关说明;针对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的特殊性制定的管理措施、计算机硬件配置、软件开发及联网通讯方案等配套措施;服务承诺等内容。(申请书格式见附件12)2.主办行和清算行《金融许可证》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各1份,复印件上需加盖单位公章。3.主办行和清算行前两个年度资产负债比例表和损益表复印件各1份,复印件上需加盖单位公章。74.主办行和清算行前两个年度代理国库业务情况说明。主要包含代理国库经收业务、代理支库业务和代理国库集中收付业务的办理情况、业务量大小、违规被处罚及整改情况。5.金融监管部门、审计部门对主

6、办行和清算行做出的最新监督检查报告和综合评价。6.主办行和清算行前两个年度资金支付结算方面案件发生及查处情况说明。7.主办行单独申请认定时,应提供其清算行通过认定的文件复印件,且加盖清算行公章;主办行,与清算行同时申请的不需提供清算行通过认定的文件复印件。与其清算行同时申请时不需要提供复印件。三、受理与认定(一)受理申请人将申请材料提交国库集中收付代理银行资格认定专家评审组。专家评审组按照许可的法定条件、标准,查验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许可申请是否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提出,申请人是否具有申请资格等决定是否受理。同时,根据《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分别做出处理:

7、1.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72.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3日内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3.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二)审查1.初审。专家评审组成员在5个工作日内,应当根据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根据许可条件及审核标准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内容进行合法性、真实性审查,并在审批表(格式见附件32)中出具初审意见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