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论为亲友非法牟利罪研究

简论为亲友非法牟利罪研究

ID:12563862

大小:27.00 KB

页数:9页

时间:2018-07-17

简论为亲友非法牟利罪研究_第1页
简论为亲友非法牟利罪研究_第2页
简论为亲友非法牟利罪研究_第3页
简论为亲友非法牟利罪研究_第4页
简论为亲友非法牟利罪研究_第5页
资源描述:

《简论为亲友非法牟利罪研究》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简论为亲友非法牟利罪研究简论为亲友非法牟利罪研究论文摘要近年来,腐败案件的发生越来越趋于隐蔽化,腐败分子从单纯的直接侵吞、占有国家财产,索要、收取他人好处逐渐发展成为了多元化的方式。因此,如何严厉打击腐败案件,不给腐败分子以可乘之机是当前反腐败工作的重中之重。本文对刑法第一百六十六条规定的为亲友非法牟利罪进行分析、研究,力求明确在司法实践中对此种犯罪的打击范围、打击方法,为反腐败斗争添一点绵薄之力。论文关键词亲友背信非法牟利重大损失一、9简论为亲友非法牟利罪研究简论为亲友非法牟利罪研究论文摘要近年来,腐败案件的发生越来越趋于隐蔽化,腐败分子从单纯的直接侵吞、占有国家财

2、产,索要、收取他人好处逐渐发展成为了多元化的方式。因此,如何严厉打击腐败案件,不给腐败分子以可乘之机是当前反腐败工作的重中之重。本文对刑法第一百六十六条规定的为亲友非法牟利罪进行分析、研究,力求明确在司法实践中对此种犯罪的打击范围、打击方法,为反腐败斗争添一点绵薄之力。论文关键词亲友背信非法牟利重大损失一、9简论为亲友非法牟利罪研究简论为亲友非法牟利罪研究论文摘要近年来,腐败案件的发生越来越趋于隐蔽化,腐败分子从单纯的直接侵吞、占有国家财产,索要、收取他人好处逐渐发展成为了多元化的方式。因此,如何严厉打击腐败案件,不给腐败分子以可乘之机是当前反腐败工作的重中之重。本文

3、对刑法第一百六十六条规定的为亲友非法牟利罪进行分析、研究,力求明确在司法实践中对此种犯罪的打击范围、打击方法,为反腐败斗争添一点绵薄之力。论文关键词亲友背信非法牟利重大损失一、9简论为亲友非法牟利罪研究简论为亲友非法牟利罪研究论文摘要近年来,腐败案件的发生越来越趋于隐蔽化,腐败分子从单纯的直接侵吞、占有国家财产,索要、收取他人好处逐渐发展成为了多元化的方式。因此,如何严厉打击腐败案件,不给腐败分子以可乘之机是当前反腐败工作的重中之重。本文对刑法第一百六十六条规定的为亲友非法牟利罪进行分析、研究,力求明确在司法实践中对此种犯罪的打击范围、打击方法,为反腐败斗争添一点绵薄

4、之力。论文关键词亲友背信非法牟利重大损失一、9简论为亲友非法牟利罪研究简论为亲友非法牟利罪研究论文摘要近年来,腐败案件的发生越来越趋于隐蔽化,腐败分子从单纯的直接侵吞、占有国家财产,索要、收取他人好处逐渐发展成为了多元化的方式。因此,如何严厉打击腐败案件,不给腐败分子以可乘之机是当前反腐败工作的重中之重。本文对刑法第一百六十六条规定的为亲友非法牟利罪进行分析、研究,力求明确在司法实践中对此种犯罪的打击范围、打击方法,为反腐败斗争添一点绵薄之力。论文关键词亲友背信非法牟利重大损失一、9概述我国在1997年刑法的制定过程中,也有学者提出增设背信罪的立法建议。但从修订刑法第

5、166条的规定看,虽然本罪吸收了背信罪的一些内容,也有一部分学者姜本罪罪名概括为背信经营罪,蛋本罪同传统意义上的背信罪还是有区别的,主要表现在几个方面:(1)背信罪是一般主体,而为亲友非法牟利罪是特殊主体。(2)根据违背信任说,背信罪的本质是违背了行为人必须对委托人负有诚实信任的义务关系,而为亲友非法牟利罪的本质是国家工作人员违背了国家赋予的职责。(3)为亲友非法牟利罪的客观行为是特定的,也就是修订后的刑法第166条所列的三项行为,而传统的背信罪则主要是一个类罪名,包含的行为较为亲友非法牟利罪多。刑法增设为亲友非法牟利罪,具有比较重要的现实意义。一是有利于社会主义市场

6、经济的健康发展。市场经济首先要求资源的配置主要通过市场的方式来进行调节,做到公平、公正、公开,而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优势照顾亲友经营管理的单位,是一种不正当竞争的行为。二是有利于国有资产的保护。国家工作人员利用国有经济的优势慷国家之慨,从最终结果来看,是一种损公肥私的行为,必然使国有资产的经营遭受损失。修订后的刑法将这些行为规定为犯罪,将会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和国有资产的保护起到积极作用。要使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良性运转,其中关键的一条,便是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必须遵守现代企业的内部管理制度,尽职尽责,勤勉工作。如果他们徇私舞弊,以权谋私

7、,损公肥私,违背自己的职责,将本单位的盈利业务交由自己的亲友进行经营或者为其经营提供其他便利,其危害是十分严重的,必然影响本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地正常经营活动,损害国家利益,导致国有资产的大量流失,必然会造成不正当竞争,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关于为亲友非法牟利罪的这一罪名,在最高人民法院作出的司法解释之前的许多论著中,表述、使用很不统一,有“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以权谋私罪”或“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损公肥私罪”、“非法背职经营罪”,以及“背信经营罪”等。这些都没有体现出此罪是为“亲友”这一特定的对象谋取非法利益。因此,表述为为亲友非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