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婴保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和人员执业许可——母婴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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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母婴保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和人员执业许可——母婴保健服务人员资格认定1事项类型行政许可2基本编码3实施编码4事项名称主项名称母婴保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和人员执业许可子项名称母婴保健服务人员资格认定5实施主体邕宁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6实施主体性质法定机关7承办机构邕宁区政务服务中心卫计局窗口8联办机构无。9办理地点青秀区彩虹南路3号邕宁区政务服务中心卫计局窗口10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00(夏令时);下午14:30-16:30(冬令时)11咨询及监督电话咨询电话0771—4792517、0771—4714

2、929监督电话0771—479072212设定依据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1994年10月27日主席令第33号发布,自1995年6月1日起施行,2009年8月27日主席令第18号修改)第三十三条从事本法规定的遗传病诊断、产前诊断的人员,必须经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考核,并取得相应的合格证书。从事本法规定的婚前医学检查、施行结扎手术和终止妊娠手术的人员以及从事家庭接生的人员,必须经过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考核,并取得相应的合格证书。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2001年6月1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

3、09号公布,自2001年10月1日起施行,根据2004年12月10日国务院令第428号修订)第二十九条—8—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中依据本条例的规定从事与计划生育有关的临床服务人员,应当依照执业医师法和国家有关护士管理的规定,分别取得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乡村医生或者护士的资格,并在依照本条例设立的机构中执业。在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的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应当依照执业医师法的规定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申请注册。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共同制定。13实施对象邕宁城区内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中拟从事咨询指导、药

4、具发放、手术、临床检验等各类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14行使层级自治区、设区市、县三级分级管理。15权限划分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国务院令第308号)第三十五条 从事遗传病诊断、产前诊断的医疗、保健机构和人员,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许可。从事婚前医学检查的医疗、保健机构和人员,须经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许可。从事助产技术服务、结扎手术和终止妊娠手术的医疗、保健机构和人员以及从事家庭接生的人员,须经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许可,并取得相应的合格证书。二、《自治区卫生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母婴保健专项技术

5、服务许可及人员资格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桂卫妇社〔2008〕45号)第六条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实行分级许可管理:(一)自治区卫生行政部门负责许可:1.遗传病诊断、产前诊断机构和人员资格;2.产前筛查机构和人员资格。(二)设区的市卫生行政部门负责许可:1.婚前医学检查机构和人员资格;2.孕产期保健助产技术人员资格;3.城区、市及市级以上孕产期保健助产技术机构资格;4.城区、市及市级以上结扎手术、终止妊娠手术机构和人员资格。(三)县(市)卫生行政部门负责许可:1.县(市)级医疗保健机构、乡(镇)级医疗机构开展孕产期保健助产技术机构资格;2.县(市)

6、级医疗保健机构、乡(镇)级医疗机构开展结扎手术、终止妊娠手术机构和人员资格;3.家庭接生员和村级母婴保健员资格。(四)城区卫生行政部门负责许可:1.辖区乡(镇)级医疗机构开展孕产期保健助产技术机构资格;2.辖区乡(镇)级医疗机构开展结扎手术、终止妊娠手术机构和人员资格;3.家庭接生员资格和村级母婴保健员资格。各项母婴保健专项技术的人员资格考核具体办法及内容由有许可权限的卫生行政部门另行规定。—8—三、《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产前诊断技术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桂卫发〔2015〕18号)第十二条自治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依法开展产前诊

7、断机构和人员许可;组织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专业技术人员系统培训;对开展产前筛查、产前诊断技术服务机构的执业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支持与产前筛查、产前诊断技术相关的科学研究,组织推广相关的适宜技术。第十三条设区的市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依法开展辖区产前筛查机构和人员许可;组织产前筛查专业技术人员系统培训;负责对辖区产前筛查、产前诊断技术应用进行监督检查、质量控制和信息管理。16行使内容一、在邕宁区范围内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中从事孕产期保健助产技术的人员由邕宁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许可并核发《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二、在邕宁区范围内管辖医疗卫生机构中从事终

8、止妊娠手术、结扎手术、放取宫内节育器手术的人员由邕宁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许可并核发《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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