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办法》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令

《管理办法》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令

ID:12537763

大小:35.00 KB

页数:8页

时间:2018-07-17

《管理办法》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令_第1页
《管理办法》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令_第2页
《管理办法》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令_第3页
《管理办法》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令_第4页
《管理办法》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令_第5页
资源描述:

《《管理办法》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令》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令第 61 号   《广播电视广告播出管理办法》经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2009年8月27日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10年1月1日起施行。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局长:王太华                                                        二○○九年九月八日  广播电视广告播出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广播电视广告播出秩序,促进广播电视广告业健康发展,保障公民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广播电视管理条例》等法

2、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广播电台、电视台(含广播电视台)等广播电视播出机构(以下简称“播出机构”)的广告播出活动,以及广播电视传输机构的相关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广播电视广告包括公益广告和商业广告(含资讯服务、广播购物和电视购物短片广告等)。  第四条 广播电视广告播出活动应当坚持以人为本,遵循合法、真实、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五条 广播影视行政部门对广播电视广告播出活动实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  国务院广播影视行政部门负责全国广播电视广告播出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广播影视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广播电视广告播出活动的监

3、督管理工作。  第六条 广播影视行政部门鼓励广播电视公益广告制作和播出,对成绩显著的组织、个人予以表彰。 第二章 广告内容    第七条 广播电视广告是广播电视节目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当坚持正确导向,树立良好文化品位,与广播电视节目相和谐。  第八条 广播电视广告禁止含有下列内容:  (一)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二)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危害国家安全,或者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三)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侵害民族风俗习惯,伤害民族感情,破坏民族团结,违反宗教政策的;  (四)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五)宣扬邪教、淫秽、赌博、暴力、迷信,危害社会公

4、德或者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  (六)侮辱、歧视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七)诱使未成年人产生不良行为或者不良价值观,危害其身心健康的;  (八)使用绝对化语言,欺骗、误导公众,故意使用错别字或者篡改成语的;  (九)商业广告中使用、变相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国徽、国歌,使用、变相使用国家领导人、领袖人物的名义、形象、声音、名言、字体或者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名义、形象的;  (十)药品、医疗器械、医疗和健康资讯类广告中含有宣传治愈率、有效率,或者以医生、专家、患者、公众人物等形象做疗效证明的;  (十一)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  第九条

5、 禁止播出下列广播电视广告:  (一)以新闻报道形式发布的广告;  (二)烟草制品广告;  (三)处方药品广告;  (四)治疗恶性肿瘤、肝病、性病或者提高性功能的药品、食品、医疗器械、医疗广告;  (五)姓名解析、运程分析、缘份测试、交友聊天等声讯服务广告;  (六)出现“母乳代用品”用语的乳制品广告;  (七)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播出的其他广告。  第十条 时政新闻类节(栏)目不得以企业或者产品名称等冠名。有关人物专访、企业专题报道等节目中不得含有地址和联系方式等内容。  第十一条 投资咨询、金融理财和连锁加盟等具有投资性质的广告,应当含有“投资有风险”等警示内容。

6、  第十二条 除福利彩票、体育彩票等依法批准的广告外,不得播出其他具有博彩性质的广告。 第三章 广告播出    第十三条 广播电视广告播出应当合理编排。其中,商业广告应当控制总量、均衡配置。  第十四条 广播电视广告播出不得影响广播电视节目的完整性。除在节目自然段的间歇外,不得随意插播广告。  第十五条 播出机构每套节目每小时商业广告播出时长不得超过12分钟。其中,广播电台在11:00至13:00之间、电视台在19:00至21:00之间,商业广告播出总时长不得超过18分钟。  在执行转播、直播任务等特殊情况下,商业广告可以顺延播出。  第十六条 播出机构每套节目每日公益广告播出时

7、长不得少于商业广告时长的3%。其中,广播电台在11:00至13:00之间、电视台在19:00至21:00之间,公益广告播出数量不得少于4条(次)。  第十七条 播出电视剧时,可以在每集(以45分钟计)中插播2次商业广告,每次时长不得超过1分30秒。其中,在19:00至21:00之间播出电视剧时,每集中可以插播1次商业广告,时长不得超过1分钟。  播出电影时,插播商业广告的时长和次数参照前款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在电影、电视剧中插播商业广告,应当对广告时长进行提示。  第十九条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