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理学的历史发展与现状

中国法理学的历史发展与现状

ID:12506321

大小:26.50 KB

页数:7页

时间:2018-07-17

中国法理学的历史发展与现状_第1页
中国法理学的历史发展与现状_第2页
中国法理学的历史发展与现状_第3页
中国法理学的历史发展与现状_第4页
中国法理学的历史发展与现状_第5页
资源描述:

《中国法理学的历史发展与现状》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中国法理学的历史发展与现状第27卷第9期2006年9月湖南科技学院JournalofHunanUniversityofScienceandEngineeringVo1.27No.9Sep.2006中国法理学的历史发展与现状孙春梅(苏州大学法学院,江苏苏州215020)摘要:本着"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原则,本丈在对中国法理学作系统梳理的基础上,进行学科的自我反思,寻求与全球化趋势相契合的,为市场经济和法治建设服务的科学,理性的法理学.关键词:法理学;历史;现状中图分类号:I)9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3—2

2、219(2006)00-0181-02一中国法理学的历史沿革中国早在春秋时代就有丰富的法理思想,但是却没有独立的法理学,只有到了2O世纪8O年代,中国才有了独立的法理学.春秋战国时期是我国法学产生时期,社会变迁,政局动荡,思想领域也异常活跃,可谓"诸子林立","百家争鸣".其中对法律思想贡献最大的主要有儒,墨,道,法四家.以孔丘,孟轲为代表的儒家学派力主"礼治",宣扬"仁政",主张"德主刑辅";以墨翟为代表的墨家以"兼相爱,交相利"为核心,提出"尚同","尚贤"思想,墨家还提倡"天志",即世俗统治者的法应当符合"天

3、志",即西方的自然法观念;以老聃,庄周为代表的道家学派主张"无为而治","绝圣弃智","绝仁弃义"的治国方略;而以商鞅,韩非为代表的法家提出了一套比较系统的"法治"理论,强调"以法为本',认为法有定分止争的作用,主张执法平等.百家争鸣之中,战国时的儒,法论争,对中国封建法律制度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中国封建法律的发展历史从一定意义上讲就是封建法律儒家化的历史.封建法制肇始时,法家思想起主导作用,战国争于力,导致最初登上政治舞台的是法学家,被统治者普遍接受的是法学思想,儒家学派几无市场.至秦灭六国,建立我国历史上第一个专

4、制主义中央集权的封建帝国,更是把法学思想推向极至.然好景不长,随秦伺暴力二世而亡,长于进取,却苛酷太露,难与守成的法家学说,从此永无居首之日,历史给难与进取,可与守成,富于"仁义"说教的儒学,提供了一个绝好的机运,汉初始行黄老之术,弊端日显也为儒法合璧(前者吸收和吞并后者)创造了条件.至汉武帝执政,"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建议被采纳,董仲舒以先秦儒学为主,兼采法,道,杂以阴阳五行说,提出了以"天人感应"法律观为特征,以"三纲","五常"为核心的封建大一统的儒学体系,至此,儒家思想开始登上政治舞台,占居统治地位,收稿

5、日期:20o6一o4—2o作者简介:孙春梅(1967一),女,江苏盐城人,明达学院教务处长,苏州大学法学硕士,研究方向为宪法与行政法学.法律儒家化的过程完结,封建正统法理学思想最终定型,直至清朝末年相沿未改,百家争鸣成为昨日黄花.期间其表现形式有所变化,如隋唐以前引经决狱,引经注律的律学之风,隋唐时期的注释法思想,宋明时期的理学思潮等.明清时期,随着资本主义因素在封建制母体内萌芽发展以及城市市民阶级的兴起,在法理学领域出现了早期的启蒙思潮.以黄宗羲,顾炎武等为代表,提出"天下为主,君为轻",取消封建之法,建立"公天

6、下之法","求天理于人欲之中"等具有民主主义性质的法理学思想,但受根深蒂固的封建正统法理学思想的桎梏,加之不久而来的中国近代社会的"变形",这一启蒙思想走上了坎坷的道路.鸦片战争以后,西方资产阶级法理学思想传入中国,为资产阶级改良派和革命派所利用,成为变革社会的理论武器,遭到封建正统法理学思想的激烈抵抗."五四"运动以后,马克思主义法理学思想随着马克思主义运动广泛传播开来.二马克思主义法理学在中国的新发展坚持和发展马克思主义法理学是我国法理学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的保证.既要坚持马克思主义,坚决清除附加在马克思主义名下

7、的错误的法学理论观点,努力克服对马克思经典着作的教条主义理解偏向;又要发展马克思主义,认识到马克思主义既是一脉相承又是与时俱进的.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的科学性就在于,与其它理论相比,它内在地具有一种自我否定的开放机制,在变化了的客观事实面前,自我否定原先在特定条件下作出的论断,这正是它的生命力所在.要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与中国实际和时代相结合的产物,当代中国的马克思主义一邓小平理论为指导,走理论联系实际的道路.新中国的法理学经历了坎坷曲折的道路,与法学其它分支学科一样,新中国的法理学也是在否认历史学术承传的基础上建立起来

8、的,大致经过了国家与法的理论阶段,法学基础理论阶段和法理学阶段.建国后近3O年的时间内,是教条主义横行的国家与法的理论阶段,前十年(1949—1959)先是照搬苏联的学科建制模式,把"国家与法的理论"作为理论法学,以国家理论为统率,将国家理论与法的理论合而l8l为,否定了将法理学作为独立学科存在的地位和价值.后近2O年(1960一改革开放前)全盘否定旧法,阶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