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屯新区干部职工集资建房实施方案

北屯新区干部职工集资建房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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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转发地区《北屯新区干部职工集资建房实施方案》并成立布尔津县干部职工北屯新区集资建房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北屯新区干部职工集资建房实施方案  为确保北屯建设这一重大决策顺利实施,依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住房政策以及自治区建设厅《关于对采取集资建房方式建设北屯建市搬迁干部住房事项的答复函》(新建房函〔2008〕23号)精神,结合搬迁实际,制定干部职工集资合作建房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严格遵守国家和自治区有关住房政策,严把干部职工住宅

2、楼设计和施工质量关,切实把北屯新区干部职工住宅建设成优良工程。户型设计突出先进性、体现人性化,最大限度地满足群众个性化需求。认真研究降低干部职工住房建设成本的具体措施,切实降低干部职工负担。  (二)基本原则  1、北屯新区干部职工集资建房实行成本核算、按建造成本价集资,符合并承认本方案的干部职工可自愿申请参加集资。  2、根据自治区建设厅《关于对采取集资建房方式建设北屯建市搬迁干部住房事项的答复函》(新建房函〔2008〕23号)“将集资建房纳入当地经济适用住房供应计划,享受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的各项优惠政策,产权关系及上市

3、交易按照经济适用住房的相关规定执行”,集资合作建房属于政策性住房。  3、干部职工集资建房坚持“五统一”原则,即:统一规划设计评审、统一核定价格、统一销售对象、统一建设标准、统一优惠政策。   4、此次集资合作建房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任何单位不得借集资合作建房名义,实施住房实物分配或商品房开发。  5、集资建房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6、集资建房以户为单位,夫妻双方均属搬迁的只能集资一套住房,可按职务、职称高的一方条件选择套型面积。  7、此次集资建房经自治区认可,涉及房改方面的其他历史遗留问题不予考虑。  二、集

4、资对象和范围  (一)地直行政、事业单位在编在册在职、离岗假休、离退休人员;部队转业干部;  (二)各县(市)、喀管委、北屯建设指挥部行政、事业单位在编在册在职、离岗假休、离退休人员;部队转业干部;  (三)驻阿解放军和武警部队、驻阿行政、事业单位可享受集资建房政策,自行实施。  三、建房控制面积  (一)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集资建房管理的通知》(新政发〔2008〕33号)中关于集资建房建筑面积控制标准,按照《自治区城镇住宅建设标准暂行规定》(新政办〔1996〕136号)和行署办公室《关于印发〈阿勒泰

5、地区城镇住宅建设标准暂行规定〉的通知》(阿行办发〔1997〕115号)精神,结合地区地处高寒建房墙体实际,确定地区集资建房建筑面积控制标准为,一般干部职工90平方米以内,科级干部(含中级职称)100平方米以内,县处级干部(含副高职称)115平方米以内,地厅级干部(含正高职称)145平方米以内。另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集资建房建设管理的补充通知》(新政发〔2008〕93号)精神,考虑到全疆各地州干部职工住房整体情况,地区集资建房各级别建筑面积可适度上浮,上浮面积控制在30平方米以内。  (二)各级别可选地区确定的本级

6、别面积控制标准或选含上浮面积部分的住房面积。  四、集资建房价格  集资建房价格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集资建房管理的通知》(新政发〔2008〕33号)和《关于加强集资建房建设管理的补充通知》(新政发〔2008〕93号)的规定执行,在地区确定的级别面积控制标准以内按建造成本价计算。上浮面积部分按普通商品房价格计算,还需乘以楼层系数。  地区干部职工集资暂按建造成本价1000元/平方米计算,待住宅建成后在地区确定的级别面积控制标准以内以建造成本价决算,超出级别面积控制标准部分执行普通商品房价格。根据北屯新区

7、实际情况,普通商品房平均价格定为1300元/平方米。  五、集资运作程序  (一)公示集资建房具体实施方案。  (二)本人申请、县(市)、单位审核,北屯新区住房建设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干部职工申请集资住房,须由本人填写集资住房申请审核表,经单位审核符合集资条件者,确认其有集资资格,由单位统一汇总报地区住房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备案。各县(市)、各单位要认真做好单位集资建房对象的审核认定工作,要统一政策,体现公平,避免造成不良影响。  (三)缴款方式。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情况下,考虑到干部职工实际承受能力,根据住房工程进

8、度分四次交款。正式开工前每户预交总房款的30%,基础工程完工后交20%,主体工程完工后交30%,交付使用前全部付清余款。对未按规定时间交款的,视为自动放弃集资建房资格。  签订购房协议书和首付款交付后可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或银行按揭贷款,手续由干部职工个人办理。  (四)签订协议书。凡参加集资建房的干部职工都必须签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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