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公司秘书的法律地位

论公司秘书的法律地位

ID:12470007

大小:68.00 KB

页数:8页

时间:2018-07-17

论公司秘书的法律地位_第1页
论公司秘书的法律地位_第2页
论公司秘书的法律地位_第3页
论公司秘书的法律地位_第4页
论公司秘书的法律地位_第5页
资源描述:

《论公司秘书的法律地位》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论我国公司秘书的法律地位牛晓波(广西师范大学法学院,广西桂林541004)【摘要】公司秘书英、美两国的公司没有董事会秘书,但有公司秘书;中国上市公司没有公司秘书,但有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在英、美国家称为companysectary,因此在我国有学者也称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秘书,本文采“公司秘书”这一称谓。参见如陈历幸:《论我国公司秘书制度的建构》,《法学》2001年第4期;黄来纪、顾经仪:《公司法比较》,福建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124页;艾群:《浅谈澳门公司法中的公司秘书制度》,《比较法研究》1999年第1期。是国外公司法律制度中一个常设的职位和机构,在公司的治理结构中起着非

2、常重要的作用,其制度已经比较完备。我国目前还没有建立完整的公司秘书制度,但是在实践中易生困惑的公司秘书制度的研究在学界却没有得到足够的关注。本文认为公司秘书在公司与其成员之间、公司内部各个组织机构之间关系的协调中发挥着桥梁作用,作为“公司治理的守门人”,处于各方利益的交汇点,是公司的新闻发言人,是证监会、交易所等监管部门指定的联络人,又是沟通公司“三会一层”(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和广大股东的桥梁和纽带,还是公司资本运作的参与者和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的催化剂。然而,我国公司中秘书的地位和职责虽有《公司法》的一些规定,但是远未明确化,抑制了其在公司治理中的应有作用,因此应从法律

3、文本的角度对公司秘书的角色定位进行明晰化,以进一步完善我国的公司治理结构。【关键词】公司秘书公司治理法律地位公司立法引言公司秘书制度源于英美法系的英国、澳大利亚等国,其制度构成包括公司秘书的法律地位,公司秘书的职权、义务及法律责任,公司秘书的任职资格、任免方式和程序等。一般而言,公司秘书制度对于英美法系所有公司形态均适用,在英美公司的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2005年10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修订的新《公司法》规定“上市公司设董事会秘书”,公司法还在第二百一十七条明确规定董事会秘书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法》第一百二十四条 上市公司设董事会秘书,负责公

4、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件保管以及公司股东资料的管理,办理信息披露事务等事宜。《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七条(一)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从而标志着我国公司法正式移植了源于英美法系的公司秘书制度,弥补了我国立法在这方面的空白,也在一定程度上确立了董事会秘书的法律地位,但是对该制度却未做出体系性规定,因此公司秘书的法律地位并未真正明确。本文结合国外发达国家的公司秘书制度的立法,拟对我国公司秘书的现状进行考察、比较分析,对公司秘书的法律地位进行更为深入的探讨,使其法律地位得以明晰。一、英美法中公司秘书的法律地位(

5、一)公司秘书法律地位的表现1、公司秘书的法定性公司秘书是公司必不可少的行政机关,每一家公司,8无论采用何种公司组织形式,都必须在董事会中设置公司秘书一职。英国《1985年公司法》第283条和《香港公司条例》第154(1)条都规定:每家公司必须有一名秘书。美国《示范公司法修订本》虽没有明确规定公司秘书,但其第八章的第四分章§8.40(c)规定:工作细则或董事会应使高级职员中的一个承担一项责任,令其准备董事的和股东的会议记录以及鉴定公司的记录。这一职位是必须设置的,在各州公司法和公司实践中,这一高级职员就是公司秘书。2、公司秘书是隶属于董事会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美国公司秘书的地位,从最初

6、“公司的仆人”发展到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参见苏丹:《董事会秘书制度法律问题研究》,吉林大学2007年硕士学位论文,P20。。美国《示范公司法修订本》第八章的第四分章§8.40(c)的规定确立了公司秘书是隶属于董事会的公司高级职员的地位,而《纽约州公司法》715(a)的规定更使公司秘书的法律地位明确到和公司总裁、副总裁以及司库等相并列的程度。(二)公司秘书的职权按照英美公司法关于公司职权的原理,公司秘书的职权可表现为三种形式:明确权限、默示权限和明显权限。参见胡果威:《美国公司法》,法律出版社1999年第1版,第172-177页。明确权限是指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内部细则或董事会的

7、决议明确授予秘书的权限。默示权限是指公司同意给予其行使职权所必须的权限,这种权限不是通过书面明文规定的,但是只有通过公司章程、内部细则或董事会决议才能被剥夺;默示权限的另一种情形是,如果公司秘书在没有董事会明确授权的情况下,独自行使了职权(如订立经营性合同),并且他的行为十分公开,持续的时间比较长久,董事会对此也完全清楚,或者董事们确实对必须经授权才能进行的业务活动予以了极大的注意之后并没有对秘书的行为加以阻止或限制,则其结果就是默认了秘书拥有该项职权。明显权限,是指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