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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07-17
《非货币性资产投资评估的所得税处理.doc》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学术论文-天天文库。
1、非货币性资产投资评估的所得税处理企业不论正常投资,还是改制而对外投资,如果是非货币性资产,都要对投出资产进行价值评估。评估的结果一般与投资企业投出资产的账面价值不同。对投出资产的净增值额或净减值额如何进行会计处理,涉及企业所得税的计算与缴纳,也影响企业财务报告有关会计信息的质量。 一、现行制度对非货币性资产投资评估增减值的会计处理 (一)投出的会计处理 当企业以非货币性资产进行投资而评估增值时,应对净增值额按所得税税率计算未来应缴所得税,记入“递延税款”账户贷方,将增值额扣除“递延税款”后的差额,作为“资
2、本公积”。 [例1]A公司对外投资设备两台,原值对60万元,已提折旧15万元。评估价值55万元。所得税率33%。 应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长期股权投资(或长期投资)550000 累计折旧1500000 贷:固定资产600000 递延税款33000 资本公司——股权投资准备67000 如果是投资评估减值,从谨慎原则考虑,则不对净减值额按所得税税率计算作“递延投资”借项,而是直接将净减值额作“营业外支出”。 [例2]仍以上例,假定上述两台设备投资评估价值为40万元,则应记:
3、 借:长期股权投资 400000 累计折旧 15000 营业外支出——资产评估减值 50000 贷:固定资产6000005 如果投出的是存折、无形资产,则应贷记“原材料”、“库存商品”、“无形资产”等。在投资实务中,按现行税法,企业还应计缴增值税等流转税,如例1,企业应按评估价值计算应缴增值税,作会计分录如下: 借:长期股权投资93500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93500 (二)投出后再评估的会计处理 如果企业长期投资日后再次评估增值时,若原投资评估资产评
4、估是增值,应将再次评估净增值额按所得税税率计算确认为“递延税款”贷项,将净增值额与“递延税款”的差额,贷记“资本公积-股权投资准备”账户。 当企业长期股权投资再次评估为减值时,应将再次评估减值在原评估增值的范围内抵销,冲减“资本公积-股权投资准备”和“递延税款”,未抵销的减值记入“营业外支出-资产评估减值”账户。 如果企业长期股权投资再次评估为减值的,若原投资评估是减值,将再次评估减值额记入“营业外支出-资产评估减值”账户。 如果再次评估为增值,若原投资评估是减值的,应将再次评估增值额在原减值额计入损益的
5、范围内抵销,记入“营业外收入-资产评估增值”账户;增值额超过投出资产账面价值额扣除未来应缴所得税后的差额,贷记“资本公积-股权投资准备”,未来应缴所得税记入“递延税款”账户。 [例3]仍以例1,A公司将投资设备进行再次评估,评估价是58万元,所得税税率33%. 借:长期股权投资——XX投资 30000 贷:递延税款 9900 资本公积——股权投资准备 20100 [例4]仍以例1,A公司将投资设备进行再次评估,价格为420000元。 应作会计分录如下: 借:资本公积-股权投资准备
6、 67000 递延税款 33000 营业外支出——资产评估减值 300005 贷:长期股权投资——XX投资 130000 [例5]以例2资料,若日后评估价值分别为410000和460000元,应作会计分录如下: (1)借:长期股权投资 10000 贷:营业外收入——资产评估增值 10000 (2)借:长期股权投资 60000 贷:营业外收入——资产评估 50000 递延税款 3300 资本公积——股权投资准备 67
7、00 (三)“递延税款”。“资本公积”的结转企业对已确认入账的“递延税款”。“资本公积”,应按综合调整法每年平均结转,一般不超10年。 [例6]以例1资料,假定按5年结转,则每年应作会计分录如下: 借:递延税款 6600 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6600 同时, 借:资本公积——股权投资准备 13400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转入 13400 (四)投出资产转让的会计处理 企业将原投出资产转让时,应以实际转让价格与原投出资产时的账面价格之差作为应纳税所得额,计缴所得税
8、。 [例7]以例1资料,企业将投出两台设备在当年投出两个月后转让,转让价格58万元。有关会计处理如下: 1、收到转让价款 借:银行存款 580000 贷:长期股权投资 5500005 投资收益 30000 2、应缴所得税 借:所得税 9900 递延税款 33000 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42900 应缴的所得税=(58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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