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12462901
大小:32.00 KB
页数:7页
时间:2018-07-17
《建设工程 南京市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南京市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237号《南京市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已经2005年1月5日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5年3月1日起施行。市长蒋宏坤二OO五年二月一日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保障工程施工顺利进行,提高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水平,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维护城市环境、卫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在本市市区进行工程施工活动以及对工程施工活动实施行政监督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的工程施
2、工现场,是指进行土木工程、建筑工程、市政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建(构)筑物拆除、设备安装、管线敷设和园林绿化等施工活动占用的场地。 第四条 南京市建设委员会是本市工程施工现场管理、监督、协调的主管部门。 市政公用、建工、市容、环保、规划、园林、房产、交通、水利、公安、城管行政执法等部门应当依照各自职责做好工程施工现场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 工程施工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妨碍和阻挠依法进行的工程施工活动。 第六条鼓励在工程施工中采取先进、科学的施工
3、技术,使用安全的防护设施,推进施工现场的规范化、科学化管理,提高施工现场管理水平。 对在施工现场管理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表彰或者奖励。第二章 一般规定 第七条 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应当分别依法办理施工许可、劳动合同等手续后,工程项目方可开工。施工现场的范围,以经批准的建设工程用地、临时用地、临时占用道路范围为准。 第八条 建设单位应当为施工单位提供必需的安全作业环境和相应的地下设施资料,并保持资料的真实、完整、准确。 建设单位不得违反合同约定压缩工期、降低标准、干预施工单位正常的现场管理工作。对违
4、反合同约定的,施工单位有权拒绝。 第九条 监理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和监理合同的约定,履行工程建设中现场管理的监督职责。 第十条 实行总承包的工程施工现场,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实施统一管理;分包单位负责分包范围内的施工现场的管理。 工程项目依法发包给多个施工单位的,由建设单位负责施工现场的统一管理;建设单位委托其中一个施工单位统一管理施工现场的,应当在合同中载明,明确管理责任、费用、并书面通知其他施工单位。 第十一条建设单位必须依法保证施工现场管理所需要的费用。 施工现场管理中产生的安全施工、文明施工、施工临时用地等有
5、关费用必须列入工程概算。安全施工、文明施工措施费在招标投标时应当列为不可竞争费,在建设工程施工招标中单列。在工程发包过程中,按照规定的标准计取,不得任意降低计取标准。 建设单位应当将安全施工、文明施工措施费优先支付给施工单位。施工单位应当按照规定使用,不得挪作他用。 第十二条环境污染防治、文明施工措施应当纳入施工单位编制的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建设单位或者监理单位在审核施工组织设计、工程造价时,应当审核文明施工措施等有关费用能否满足施工现场管理需要。工程实行总承包和分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分包单位负责编制
6、分包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 工程施工必须按照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因施工需要对施工组织设计修改的,需报经原审核单位审核同意。 第十三条施工现场的主要出入口处应当悬挂现场平面布置图、公示工程有关情况的标牌。 标牌公示的内容应当包含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的批准文号;消防、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和环境卫生防治措施;标明工程项目、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名称;项目经理姓名、联系、监督电话和开竣工日期。 第十四条施工现场应当封闭,周边必须围挡,围挡高度不得低于1.8米;机场、码头、车站、广场以及市区内影响市容景观的施工现
7、场的围挡不得低于2.5米。使用的材料应当保证围挡坚固、美观和整洁,色彩一般应与周围的环境相协调。 围挡不得用于挡土、承重。因特殊情况不能进行围挡,或者因安全需要围挡确需低于规定高度的,应当采取必要的隔离措施并设置警示标志。 第十五条安装机械设备、堆放材料、设置临时设施,应当符合施工总平面图的要求。 施工单位不得擅自改变临时设施的使用性质。工程竣工后,临时设施应当及时拆除、清理与平整现场。 施工现场内的各类建设工程质量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的规定。 第十六条施工中发现文物或异常地质影响施工安全的,应
8、当立即停止作业,保护现场,并及时向建设单位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第十七条工程施工现场设专人接待居民来访,及时依法妥善处理居民反映的问题,维护施工现场的正常秩序。 第十八条市区范围内已建成的城市道路上敷设管线,应当按照规定采用非开挖技术进行施工。第三章环境保护与卫生管理 第十九条施工单位在工程施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