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水利局宿州市一河一策”实施方案

宿州市水利局宿州市一河一策”实施方案

ID:1242960

大小:54.50 KB

页数:14页

时间:2017-11-09

宿州市水利局宿州市一河一策”实施方案_第1页
宿州市水利局宿州市一河一策”实施方案_第2页
宿州市水利局宿州市一河一策”实施方案_第3页
宿州市水利局宿州市一河一策”实施方案_第4页
宿州市水利局宿州市一河一策”实施方案_第5页
资源描述:

《宿州市水利局宿州市一河一策”实施方案》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宿州市水利局“宿州市一河一策”实施方案编制采购项目招标编号:SZZFCG-2017293合同书合同条款前附表序号内容1付款人:宿州市水利局2付款条件:合同签订后,由宿州市水利局向供应商支付合同总额的30%为项目启动费,完成资料收集、大纲编制和初步方案等工作后付至合同款的70%,提交编制成果经市河长办组织审核验收合格、报市政府批准实施后,支付剩余款项。3履约保证金:中标供应商在签订合同时提交合同总价10%的履约保证金。合同条款目录1、术语的定义1.1政府采购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政府采购合同”是指委托和受托双方签署的、政府采购合同格式中载明的委托和受托

2、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政府采购合同的所有文件。(2)“合同价格”是指根据政府采购合同规定,中标供应商在正确地完全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后采购人应支付给中标供应商的价格。(3)“服务”是指政府采购合同服务清单(同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及其附表,下同)中所规定的服务内容。(4)“合同条款”是指本合同所述全部内容。(5)“合同特殊条款”是指本合同中标供应商所述承诺的特殊条款内容。(6)“采购人”是指采购文件正文部分第一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所述购买服务的单位。(7)“中标供应商”是指通过采购确定的提供采购文件正文部分第一章“货物服务需求”中所述

3、服务的成交供应商。(8)“现场”是指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履行相关服务的地点。(9)“验收”是指委托、受托双方依据强制性的国家技术质量规范和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确认政府采购合同项目的服务符合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活动。(10)“天”指日历天数(如无特别说明)。(11)“检验”是指采购人按照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标准对中标供应商所提供的服务进行的检测与查验。(12)“检验合格证书”是指检验完成后由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共同签署的检验合格确认书。(13)“政府采购项目验收单”是指采购人根据检验合格证书签署的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的最终验收确认书。(14)“第三方”是指政府采购合同

4、双方以外的任何中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15)“法律、法规”是指由中国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制定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16)“采购文件”是指由集中采购机构发布的采购文本。(17)“投标文件”是指中标供应商按照集中采购机构发布的采购文件的要求编制、递交并最终被评审小组接受的投标文本。2.来源地本条所述的“来源地”是指提供服务的来源地。服务的来源地有别于中标供应商的国籍。3.技术规范与服务内容3.1投标服务的技术规范应与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如果有的话)相一致。若无相应说明,则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及规范

5、为准。3.2投标服务的服务内容应与采购文件规定的服务内容及投标文件中的服务指标响应表一致。4.知识产权中标供应商应保证,采购人在其接受该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的起诉。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中标供应商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和经济赔偿。5.完成方式中标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完成服务。6、支付6.1本合同以人民币付款。6.2中标供应商应按照双方签订的合同规定交货。交货后中标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供下列单据,采购人按合同规定审核后签署验收单:(1)运输部门出具的有关收据;(2

6、)发票;(3)制造厂家出具的质量检验证书和数量证明书;(4)装箱单;(5)验收证书。6.3合同签订后,由宿州市水利局向供应商支付合同总额的30%为项目启动费,完成资料收集、大纲编制和初步方案等工作后付至合同款的70%,提交编制成果经市河长办组织审核验收合格、报市政府批准实施后,支付剩余款项。6.4采购人应在项目完工后的七个工作日内完成验收,不得无故拖延验收时间,否则将视为采购人验收合格。7.附带(伴随)服务7.1附带(伴随)服务的费用应包括在合同价格中,采购人不再单独地进行支付。7.2附带(伴随)服务包括(但不限于):(1)提供服务所需的工具;(2)为所供服

7、务提供详细的相关文档;(3)在双方商定的一定期限内对所供服务实施运行或监督或修理或监理,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中标供应商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8、质量保证8.1中标供应商应保证政府采购合同项目所供服务是由中标供应商提供的,并完全符合强制性的国家技术质量规范和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质量、性能和技术规范等的要求。8.2中标供应商应保证其所提供的服务符合合同要求。在服务最终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后在不少于本合同条款第15条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中标供应商应对其交付的服务负责。8.3如果中标供应商在收到通知后在政府采购合同规定时间内,没有弥补缺陷,采购人可采取必要的

8、补救措施,但由此引发的风险和费用将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