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配偶权问题之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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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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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文章来源:中顾法律网上网找律师就到中顾法律网快速专业解决您的法律问题关于配偶权问题之探讨高洪宾  关键词:婚姻法/配偶权/夫妻关系  内容提要:关于在即将修订的婚姻法中是否应规定配偶权的问题,目前存在着较大的争议,本文认为,配偶权不符合我国国情,也不利于解决实际问题,因此不宜在婚姻法中规定。  去年,中国法学会婚姻法研究会上争论最大的问题,是夫妻关系一章中要不要写进配偶权、夫妻忠实义务等条款,因为它关系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婚姻家庭关系的进步、文明和稳定的问题。开展这一问题的讨论无疑对立法机关修订婚姻法(或婚姻家庭法)是有益的。笔者就此谈点不

2、成熟的看法。  一、配偶权的概念和特征  我国曾先后颁布了两部婚姻法,最高法院也多次作过贯彻婚姻法的意见和批复,但均未对配偶权作出规定,故法学界对配偶权下的定义也有所不同。归纳起来,大致有以下几种观点:一是身份说,即“配偶权是夫对妻及妻对夫的身份权”;文章来源:中顾法律网上网找律师就到中顾法律网快速专业解决您的法律问题[1]二是陪伴说,即“配偶权是指配偶之间要求对方陪伴、钟爱和帮助的权利”;[2]三是利益说,即“配偶权是指夫妻之间互为配偶的基本身份权,表明夫妻之间互为配偶的身份利益,由权利人专属支配,其他任何人均负有不得侵犯的义务”;[3]四是法

3、定说,即“配偶权是法律赋予的合法婚姻关系中的夫妻享有的配偶身份权利,其他人负有不得侵犯的义务”;[4]五是性权利说,即“配偶权是一项民事权利,夫妻互为配偶,就有配偶权,配偶权的核心特色是性权利”。[5]。  笔者认为,配偶权是指法律赋予的夫妻互为权利义务主体的身份权,其他任何人均负有不得侵犯的义务。它具有以下特征:(1)主体的对偶性。夫妻互为配偶,共同享有配偶权,双方既是权利主体,又是义务主体,这是由婚姻关系的自然属性所决定的。(2)客体的利益性。配偶权的客体是夫妻互为配偶的身份利益,不包括财产利益,且这种利益具有独占性,其他任何人都不得共享,这

4、是由我国一夫一妻的婚姻制度所决定的。(3)内容的双重性,即权利义务的不可分割性。配偶权的主要内容是双方互负同居义务和忠实义务,其核心是性权利。这种权利(义务)的实现需要双方同时履行和协调配合;配偶双方既是权利主体,又是义务主体,缺一不可;(4)权利的排他性。即夫妻以外的人都是义务主体,都具有不作为的义务,不得实施干扰、妨害、侵犯配偶权的行为。如与配偶一方发生不正当性关系、姘居、重婚等都是对配偶权身份利益的侵害。文章来源:中顾法律网上网找律师就到中顾法律网快速专业解决您的法律问题  二、关于确立配偶权的争议  配偶权的概念最早来自西方。如《法国民法

5、典》第212条规定“夫妻相互负忠实、帮助、救援的义务”。《瑞士民法典》第159条第三项规定“配偶双方互负诚实及扶助义务”。英国、美国的一些法律也都规定了夫妻有忠实义务。《日本民法典》第752条规定“夫妻应同居,相互协力,相互扶助”。我国台湾省民法第1001条也规定“夫妻互负同居之义务”。可见,配偶权制度已有较长的历史,实行配偶权制度的国家和地区也不少。但是,在我国是否也应确立配偶权制度的问题,目前在法学界存在较大的争议,主要有两种意见。  (1)持肯定意见的认为“,夫妻应负忠实义务,这是基于个体婚姻的本质要求,是一夫一妻制度的具体体现”。[6]目

6、前“由于中国现行《婚姻法》没有规定忠实义务,没有规定同居义务,因此对于拒绝承担忠实义务和同居义务的配偶,就没有相应的制裁措施”。[7]如果“规定夫妻有相互忠诚义务,对不忠于婚姻的当事人及介入他人婚姻的违法行为人,具有警示和威慑作用,同时为追究侵犯合法婚姻的违法行为提供法律依据”[8],特别对“有些通奸姘居行为性质比较恶劣,对公民配偶权或夫妻生育权直接构成了严重侵害,⋯⋯婚姻法再不管,让当事人私了,是国家极不负责任的做法。[9]所以,立法者应当理直气壮地为配偶权正名,在新的《婚姻家庭法》中,规定配偶权和配偶权的具体内容”。[10]文章来源:中顾法律

7、网上网找律师就到中顾法律网快速专业解决您的法律问题  (2)持否定意见的认为,夫妻间的忠实义务是道德问题,不能用法律手段来强调。“配偶权意味着夫妻双方拥有对对方的性权利,这是十分荒诞的!如果结婚就意味着自己的性权利一次性地承诺给了配偶,那么还有没有婚内强奸呢?”[11]“如果配偶权被立法肯定下来,很多人可以拿配偶权为自己的粗暴行为作挡箭牌,其结果更不利于保护妇女的权益”。[12]我们在制订和修订法律时“,如果立足于防范可能发生侵权(例如第三者侵权),而不顾及事实上会在更大范围内造成对公民侵犯并伤及无辜的后果,这种颇似于‘宁错抓一千而不漏一个’思路

8、的法律规定是落后而不合时宜的”。[13]  三、配偶权不合我国国情,不应在婚姻法中规定  笔者赞同否定意见的观点,因为尽管配偶权制度在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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