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医疗机构输血科(血库)基本标准(2008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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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北京市医疗机构输血科(血库)基本标准(2008版)一、总  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医疗机构临床输血管理,促进临床科学合理用血,确保临床输血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试行)》和《临床输血技术规范》,参照《血站质量管理规范》和《血站实验室质量管理规范》,制定《北京市医疗机构输血科(血库)基本标准》(以下简称输血科(血库)基本标准)。第二条输血科(血库)基本标准包括输血科(血库)组织与管理、功能与任务、科室设置与要求、业务与质量管理等。第三条输血科(血库)基本标准,是输血科(

2、血库)执业必须达到的标准,是对输血科(血库)检查评价的基本依据。第四条三级综合医院和年用血量较大的三级专科和二级医院应设立独立建制的输血科。其他有临床输血治疗需求的医院应设立血库。 二、组织与管理第五条医疗机构设置输血科或血库应向核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由卫生行政部门初审后组织专家评价,并将通过评价的医疗机构的审核意见和专家评价意见一并上报市卫生局核准备案。经市卫生局核准后,卫生行政部门在《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备注栏中注明输血科或血库项目。北京市卫生局指定采供血机构负责医疗机构的血液供应,供血单位在

3、首次供血时审核《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并保留复印件。第六条有临床输血治疗需求的医疗机构应成立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制定并按照《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章程》(见附件1)要求开展工作。第七条输血科(血库)主任为科室质量第一责任人。科室应设质量管理小组并设有质量主管负责临床输血质量。质量主管应具有医学或者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经过质量管理培训,具备临床输血质量管理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质量主管缺席时,应指定适当的人员代为行使其职责。质量管理小组主要职能是对科室质量体系进行全面管理和持续改进,确保建立的质量体系有效运行。三、功能与任务第八

4、条输血科(血库)在医院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的指导、管理和监督下开展工作。第九条输血科负责血液接收、贮存、发放、输血相关检测;参与输血相关疾病诊断与治疗;指导临床输血;开展临床输血质量管理、教学和科研工作;宣传输血新知识,推广输血新技术。血库承担血液接收、贮存、发放、输血相容性检测及输血质量管理。第十条根据临床用血需求制订合理的用血计划和安全储血量,确保抢救和急诊用血。根据供血单位血液预警信息,协调临床用血。第十一条按照卫生部《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的要求,结合临床工作需要,制定合理的临床输血相容性检测及相关实验诊断的工作流程,负责对受

5、血者输血前检测的监督管理。第十二条加强输血实验室质量控制和管理,开展室内质控,参加市级或市级以上室间质评。第十三条参与临床输血器材的发放、监控与管理。四、科室设置与要求第十四条房屋设施与卫生学要求(一)输血科房屋的使用面积应能满足其任务和功能的需要。年用血量大于(含)1.2万单位的,使用面积应不少于300㎡;年用血量小于1.2万单位的,使用面积应不少于200㎡; 血库房屋的使用面积应能满足其任务和功能的需要,使用面积应不少于60㎡。 (二)输血科(血库)的房屋设置应远离污染源,便于手术室和病区取血,采光明亮、空气流通,布局应符合

6、卫生学要求,有必要的消毒设施。 (三)输血科(血库)的实验室建筑与设施符合《GB19489—2004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 (四)输血科业务用房:血液处置室、贮血室、发血室、输血治疗室、血型血清学实验室;资料档案室、值班室、办公室和生活区;承担临床输血技术人员培训任务的应配备教学示教室。 血库业务用房:贮血室、发血室和血液处置区,输血相容性检测实验室。生活区与工作区相对独立,应配备适宜的卫生、休息、更衣等场所和生活设施。第十五条 人力资源配置及要求 (一)输血科(血库)从业人员应毕业于输血、检验、医疗、护理等专业,并接受相关

7、理论和实践技能的培训和考核。 (二)输血科(血库)人员可根据医疗机构床位数、手术例数和用血量及实际工作情况确定,高、中、初级卫生技术职称人员的比例在1:3:5为宜。 (三)输血科人员最低设置不少于8人,大于600张床位的医疗机构输血科人员配置与床位数或与年输血量参考比例为1:100(床)或1:1000单位(以红细胞成分计算)。 血库专职工作人员设置不少于2人。 (四)输血科(血库)值班人员连续工作不得超过24小时。 (五)输血科主任(血库负责人)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中级以上卫生技术职称,或中级以上卫生技术职称并从事输血专业工

8、作十年以上,有丰富的输血相关临床专业知识及管理能力。 (六)从事输血科(血库)工作人员应当符合下列健康标准:1.无精神病史;2.无色盲、色弱、双耳听力障碍;3.无影响履行输血专业职责的疾病或者功能障碍。第十六条仪器设备 (一)仪器设备的配置应能满足输血业务工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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