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12187699
大小:684.00 KB
页数:158页
时间:2018-07-16
《司法考试民法学姚欢庆讲义文档》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前 言司法考试民法复习指导 考生在复习司法考试时,要注意把握复习方法,好的复习方法,是成功的第一步。“得民法者得天下”,这是律师资格考试时期大家对民法的评价。在2000年以前的律师资格考试中,民法的分值大概在150分(400分总分)左右,此后逐年下降,如果不包括论述题中涉及民法的部分,则每年在80分上下浮动,与600分的总分相比,就只能是一个部门法了。可以相信,在今年的考试中,分值仍将保持这个水平。如何在复习中采用正确的方法,以最少的时间获得满意的结果对所有考生来说都是梦寐以求的。 一、体系化的民法及学习的体系化 每年的
2、司法考试大纲都会在基本要求中强调“全面把握民法的体系,理解民法的各项制度在民法体系中的地位及联系,尤其是民法总则对民法各项具体制度的指导作用”,可见民法的体系是民法的根本所在,也是我们每个通过考试的考生必须掌握的前提。从一般到特殊、从抽象到具体是大陆法系立法的特点,客观上则给初学者增加了学习的难度:总则规定太抽象,比具体规定更难以理解,但不了解总则,又无法真正理解具体的制度。具体到司法考试,大量的知识叠加型题目,让很多“只见树木,不见森林”的考生难以适应。如动物致害的问题,在考试中绝不仅仅只考民法通则第127条规定的内容,它往
3、往要结合别的知识点进行考查。如结合紧急避险或者共同侵权等内容。现在更是需要考虑侵权责任法的各种情形做分类才能得出正确结论。这种多方面知识叠加的题目要求我们在学习中对民法要有体系性认识,要对整个民法的体系非常清楚。 整个民法体系的关键点是民事法律关系,整个民法的内容就是围绕民事法律关系展开。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是主体、客体、内容三个方面,民事法律事实则是法律关系的变动原因。对照大纲,就可以发现,除了第一章民法概述以外,公民和法人两章是关于主体的探讨;民事法律行为、代理、诉讼时效则是法律事实的探讨。物权、债权、人身权、民事责任则是
4、具体内容的探讨。而其中又以意定的法律关系变动原因——民事法律行为最为重要,整个合同法、担保法的内容实际上就是这种意定的法律事实的进一步具体化。如果能够很好地把握这样一个体系,不仅对司法考试有重要作用,而且对今后的法律工作,形成法律意识都有积极意义。 如果有对民法体系的认识,就可以通过知识树的方式很好地将整个民法的内容串在一起,并通过这样的一种方法帮助记忆,从而提高学习效率。 二、全面复习,重点突出 全面复习的原因是司法考试的题量大,分值小,细节化。在司法考试中,对于一个科班出身的法学院学生,即使没有准备一般也会考到340
5、分左右,而往往我们需要突破的瓶颈是最后的20分。前三张试卷每卷100道选择题,每一道选择题不仅考一个知识点,而是考接近四个的知识点,这就意味着试卷的内容相当零碎,因此全面复习显得尤为重要。在全面复习的基础上要突出重点,重点的含义有三方面:一是传统重点。就是每一门课都有它固定的重点,无论是考法硕或法学研究生还是博士,任何一种考试包括司法考试都会考到的重点知识点;二是新增内容。新增内容主要强调每年新颁布的法律及司法解释。如2006年的卷三中民法考了60分,而涉及到新的司法解释的内容就达47分。三是热点问题,主要体现在每年的论述题中
6、,这就要求大家对每年社会的热点问题有所了解。 对重点的理解上,也要有一个特别的认识。虽然重点不变,但是每年出题的角度及思路会改变,因此如何真正理解重点知识就成为获得高分的要素。试就刚刚通过的《物权法》作为例子分析:首先,《物权法》在考试中的内容不会太难,以便让大家都有一个学习和领会的过程;其次,一定要把握《物权法》中的一些特别的制度创新,如不动产登记生效的例外情形;善意取得制度在不动产上的适用;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具体化等。最后,原有法律制度与《物权法》冲突的内容也将成为考试的重点,如人保与第三人的物保并存时,承担了担保责任的
7、担保人可否向其他担保人追偿的问题;最高额抵押中主债权是否可以转让;企业之间的留置权不要求有牵连关系;共有制度中不能确定何种共有时的推定等等。 三、法条的复习方法 司法考试主要是针对法律实务人员,如律师、法官、检察官,因此主要以法条为主,可以保证答案唯一性,而不是学理的探讨。司法考试的这个特点决定了法条的重要性。当然,在明确法条重要性的前提下,仍然不能忽视教材的意义。因为法典化的结果就是导致法律所蕴含的价值被吸收,如果没有相关教材的解释,将无法理解法条的真正含义,故掌握法学的一些基本理论对于复习司法考试,特别是复习法条是有帮
8、助理解的。 具体复习法条的要点是掌握法条中的关键词,如举《民法通则》第55条规定为例。对这个条文的理解,应当按照下列方式分析: 表述为语言就是:首先这是对民事法律行为的规定,而非对民事行为的规定;要求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三个条件,这三个条件缺一不可。其中条件1要求行为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