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办法(试行)》解读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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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交通运输部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宣贯解读1一、《办法》制定背景1、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议》明确“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国务院及中办、国办制定了一系列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和规范性文件。2、杨传堂部长在2013年全国交通运输工作会议上强调,要保障交通运输安全发展,以建设“平安交通”为主线,建立完善安全监管、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安全生产责任追究等办法,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两个主体责任。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部领导重要指示精神,健全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法规制度体系,完善交通运输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规范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工作,促进交通

2、运输科学发展、安全发展,部结合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了本《办法》。2二、《办法》制定依据依据一:2002年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明确了生产经营单位、监督管理部门及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并对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做出了相关规定。3依据二:2009年,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中办发〔2009〕25号),明确了对党政领导干部实行问责的情形,其中特别强调因决策失误、工作失职,管理、监督不力或处置失当等,致使重特大事故发生,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的相关情形。4依据三:2011年,国务院印发《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

3、意见》(国发〔2011〕40号),明确要求要进一步建立完善安全生产激励约束、行政问责等制度,形成规范有力的制度保障体系。5三、《办法》重点内容《办法》共二十九条,涵盖了制定的目的、适用范围、组织实施部门、责任追究情形、责任追究方式、责任追究程序等内容。6(一)关于适用范围。1、管理权限问题: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事故责任既涉及到部属单位及其人员,也涉及地方交通运输部门及其人员。考虑到在我国当前行政管理体系和干部管理权限下,交通运输部对部属单位及其人员与对地方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及其人员的管理权限不同,对部属单位及其人员具有安全生产责任追究的权限,对地方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及人员责任追究仅有建议权。7

4、2、提高可操作性:《办法》将适用范围界定为“部对部属单位及人员和部属单位对所属单位及人员的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同时,考虑到部属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较为复杂,既存在着部属行政执法机构的安全监管责任,又存在着部属执法机构和非执法机构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为督促部属有关单位和人员切实履行安全监管和安全生产管理责任,有效提高部属单位的安全工作水平,《办法》将部属单位及人员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和安全监管责任均纳入责任追究的范围。8(二)关于组织实施主体。1、具体实施人:交通运输安全生产责任追究涉及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组织人事干部管理等方面,为了构建统筹兼顾、分工协作的责任追究机制,《办法》明确了由

5、交通运输部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会同部纪检监察、组织人事部门组织实施本办法。92、实施原则: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办法》规定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实行分级问责,即部管干部的责任追究由部组织实施,非部管干部的责任追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所属单位组织实施。同时,为保障责任追究工作在部的统一领导下有序开展,《办法》进一步规定“部对部属单位及非部管干部提出责任追究意见的,相关单位应当按照部提出的意见实施责任追究”,以确保部对非部管干部的责任追究意见能够得到充分实施。10(三)关于责任追究的情形。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实际,《办法》进一步细化了对部属单位、负有领导责任人员及相关责任人

6、员追究责任的情形。111.对部属单位的责任追究。对部属单位的责任追究重点强调单位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或安全监管责任导致发生事故或事故损失扩大的五种情形12一是未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安全生产决策部署的。二是未按规定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风险辨识、隐患排查或者隐患整改不到位的。三是未落实安全生产管理或安全监管责任,监督检查纠正违法违规行为的。四是谎报、瞒报、漏报、迟报安全生产事故的。五是未建立应急预案,或者未按应急预案规定开展突发事件预警预防,导致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或者应急处置不力,导致事故损失扩大的。以上五种情形均涉及行政不作为或违法违规,并且容易导致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或者导致

7、事故损失进一步扩大。132.对部属单位负有领导责任人员的责任追究。《安全生产法》对生产经营单位、监督管理部门及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做出了相关规定。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中也明确了对党政领导干部实行问责的情形,为督促部属单位领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办法》规定了应追究部属单位负有领导责任的五种情形14一是未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安全生产决策部署的;二是主持作出的决定违反安全生产相关要求,或者对不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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