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现行农村土地产权制度非均衡性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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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国现行农村土地产权制度非均衡性分析山东省农业管理干部学院2005笠第2l卷第5期中国现行农村土地产权制度非均衡性分析李贤利(南京政治学院理论二系,江苏南京21O003)摘要:本文运用西方新制度经济学的方法来分析我国现行农村土地产权制度的非均衡,认定我国既定农村土地产权制度结构明显存在着制度有效供给不足和无效供给过度的非均衡性,制约农业的发展,而这恰恰是制度创新的诱致因素.关键词:农村土地产权制度;制度均衡;制度非均衡;中图分类号:F32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8—7540(2005)05—0022-03随着

2、我国农村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我国现行的农村土地产权制度已难以继续为农业现代化,农业国际化和农村非农化提供有效的制度支持,由于农卡寸土地产权问题及其矛盾纠纷而引发的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和农村进步等"三农"题也愈演愈烈,事实表明当前我国农村土地制度已处于一种典型的非均衡状态,已有的制度安排结构中主体无法获取的潜在利润或外部利润的出现.换句话说,尽管现行之外还有另外一种可供选择的制度安排和制度结构,可以增进许多农广个人及社会福利水平的潜在机会,却难以使之成为现实;而那些效率释放殆尽的制度依然是当前农业发展中制度供给的主流,这恰

3、恰也就是农地制度产权制度创新的诱致因素.一,我国现行农村土地制度非均衡的一般理论解释所谓制度均衡是指人们对既定制度安排和制度结构的一种满意状态或满足状态,因而无意也无力改变现行制度…1.在此状态下,现存制度安排和制度结构的任何改变都不能给经济中的任何主体带来额外的净收益,制度安排和制度结构从总体上处于边际收益等于边际成本的均势状态,它表现为制度的供给适应制度的需求.所谓制度非均衡就是指人们对现存制度安排和制度结构的一种不满意或不满足,欲意改变而又尚未改变的状态.2在此状态下,现存制度安排和制度结构的任何改变有可能会使

4、不同制度创新主体获得利益,也就是说,现行制度安排和制度结构之外出现了另一种可获得潜在最大利益的制度安排和制度结构,如果不及时创新制度安排,就容易导致制度供给不足或者制度供给过剩,使得制度供给与制度需求出现了不一致,容易引发制度非均衡.引起制度非均衡的因素很多.从内部矛盾来看,制度创新的潜在收益变化,制度创新的成本变化,制度选择集合的改变,技术改变,制度服务的需求改变以及其他制度安排改变等因素都会引起制度非均衡.从外部因素看,外部环境的变化,资源条件的改变,国际环境的变化以及体制的变化等等.一方面会使原有的制度制度安排

5、和制度结构不是净收益最大的制度,因而产生了制度创新的动机和需求:另一方面也有可能会改变可供选择的制度集合和选择范围,从而产生制度的有效供给.我国现行农村土地产权制度之所以处在非均衡状态,主要表现为农村土地实际产权制度供给滞后于潜在的制度需求,制度供给存在明显不足.一方面,对新制度的需求已远远早于实际制度供给,从而导致农地产权制度有效供给不足.另一方面,土地承包制度供给存在着严重"过剩",一些现行制度供给相对于社会需求是多余的,极大束缚了土地和劳动力这两大生产要素的合理流动,阻滞了农地市场化进程.当然,在社会发展过程中

6、,制度非均衡是一种"常态",而制度均衡则是一种暂时的,理想的状态,即使"偶尔"出现也不会持续存在,影响制度供求的成千上万各"变量"在不断变化:另一方血,制度非均衡又成为制度变迁的诱致因素,正在不断出现的潜在利润促使人民不断进行制度创新,制度非均衡的轨迹就是制度变迁的轨迹.二,我国现行农村土地产权制度非均衡的内部性分析一是农村土地所有权制度供给不足.我国已经初步建立起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框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呈现多元化发展,与此相适应,我国的农村土地所有权制度应明确确定农地主体.我国宪法虽明确规定了农村土地归农村集体组

7、织所有,在此规定下,现实的"集体所有"大多数为乡镇,村,村民小组所有,农民只是具有土地的经营权而无所有权.而作为土地所有者的集体对土地充其量除了在农户之间进行调整一类的分配权力之外,并不拥有法律赋予所有权的全部权力.实际上,在我国中央政府代表全社会掌握最高的,宏观的农地支配权,造成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虚置或缺位.即使是集体组织享有的那一小部分所有权也缺乏真正的组织载体,使集体很难真正行使自己的所有权.二是农村土地产权制度供给不足.从经济学的角度.产权对它的拥有者来说,应当具有的权能是:占有权,使作者简介:李贤利(1

8、975一),男,山东沂南人,南京政治学院理论二系博士研究生.?22?用权,处置权和收益权.家庭承包制度虽然实现了土地所有权与使用权的分离,农户拥有了承包经营权,但农户的权利并不是充分和完备的,我国农民在土地的所有权上,只有占有权和使用权,而没有处置权和收益权.农民产权权利的不充分使之无法适应市场经济和现代农业发展的变化和要求.例如,在现行制度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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