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会计师考试 《经济法》重点内容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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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重点内容导读?2006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重点内容导读第一章经济法基础知识一、考试大纲(一)经济法基础知识14>>.经济法概述2>.经济法律关系3>.法律行为与代理4>.诉讼时效5>.违反经济法的法律责任(二、本章教材变化与概述本章作为教材的第一章,主要是针对经济法以及民法中一些基础知识作了简要的介绍,目的在于使考生对经济法研究的范围有一个初步的了解和认识。其中经济法律关系是分析问题的基础,法律行为与代理与本书的其他章节,如合同法、票据法等内容联系甚密,诉讼时效与仲裁、诉讼制度是解决经济纠纷需要掌握的

2、基本知识。2006年本章新增内容:(1)除斥期间的内容(2)教材P20最后三行。本章题型以客观题为主,所占分值不多。本章的突出特点是基本概念较多,并且是全书的一个基础,要求考生要正确理解,切忌死记硬背;有关构成条件、时间的规定要准确记忆,并与其他章节中的相关知识融会贯通,灵活运用。三、历年考题一、选择题1、下列有关诉讼时效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2005)A>.诉讼时效期间从权利人的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B>.权利人提起诉讼是诉讼时效中止的法定事由之一C>.只有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发生诉讼时效中止的法定事由,才能中止时效的

3、进行D>.诉讼时效中止的法定事由发生之后,已经经过的时效期间统归无效答案:C2、下列规范性文件中,属于行政法规的是()。(2004)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B>.国务院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C>.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深圳经济特区注册会计师条例》D>.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人民币银行结算帐户管理办法》答案:B解析:行政法规的制定者是国务院。注意区分法律、法规的制定者的区别。本题A属于法律,C属于地方法规,D属于部门规章。3、2001年5月5日,甲拒绝向乙支付到期租金,乙忙于事务

4、一直未向甲主张权利。2001年8月,乙因出差遇险无法行使请求权的时间为20天。根据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乙请求人民法院保护其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是( )。(2002年)A>.自2001年5月5日至2002年5月5日B>.自2001年5月5日至2002年5月25日C>.自2001年5月5日至2003年5月5日D>.自2001年5月5日至2003年5月25日答案:A解析:拒付租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即2001年5月5日至2002年5月5日。《民法通则》又规定:如发生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其他障碍,使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可中止诉讼时效。但只有

5、在诉讼时效的最后6个月内发生法定事由,才能中止时效的进行。在诉讼期间出差遇险虽属中止时效的法定事由,但发生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前,至最后6个月时法定事项已消失,不能发生诉讼时效中止。4、甲将一工艺品寄存乙处。2003年2月10日,乙告知甲寄存的工艺品丢失。2003年8月2日,乙找到了丢失的工艺品并将其归还给甲,甲发现工艺品损毁严重。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甲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其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2003年)A>.自2003年2月10日至2004年2月10日B>.自2003年8月2日至2004年8月2日C>.自2

6、003年2月10日至2005年2月10日D>.自2003年8月2日至2005年8月2日答案:B解析: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普通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但《民法通则》中对于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延付或拒付租金的,寄存财务被丢失或损毁的,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5、根据有关规定,对于可撤销民事行为,享有撤销权的当事人未在法定期间内行使撤销权,该行为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当事人可行使撤销权的法定期间为()。(2003年)A>.6个月B>.1年C>.2年D>.20年答案:B解析:对于可撤销的民事行为,根据《民法

7、通则》的规定,享有撤销权的当事人应当自“行为成立”之日起1年内行使。超过1年内的,可撤销的民事行为则“变成”有效的民事行为,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二、多项选择题1、下列选项中,属于无效民事行为的有(  )。(2002年)A>.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利益的民事行为B>.行为人对行为内容有重大误解的民事行为C>.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为的民事行为D>.显失公平的民事行为答案:AC解析:无效民事行为是指欠缺法律的有效要件,《民法通则》列举了七种,包括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

8、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为的民事行为等。而可撤销的民事行为是因行为人自愿的撤销行为而自始归为无效的民事行为。包括重大误解和显失公平的民事行为。此题考点为无效的民事行为和可撤销的民事行为的区别,应加以注意,并要明确,一方以欺诈手段在违背真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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