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刑事诉讼法律观的转变.doc

论刑事诉讼法律观的转变.doc

ID:12082397

大小:56.00 KB

页数:13页

时间:2018-07-15

论刑事诉讼法律观的转变.doc_第1页
论刑事诉讼法律观的转变.doc_第2页
论刑事诉讼法律观的转变.doc_第3页
论刑事诉讼法律观的转变.doc_第4页
论刑事诉讼法律观的转变.doc_第5页
资源描述:

《论刑事诉讼法律观的转变.doc》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学术论文-天天文库

1、论刑事诉讼法律观的转变【内容提要】刑事诉讼法律观直接关系到刑事诉讼法执行的质量和效果。从刑事诉讼法的性质、价值、证据的适用和国际法与国内法的关系等方面转变刑事诉讼法律观,对于刑事诉讼法的正确贯彻和执行,推进我国依法治国方略的实现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就司法而言,1996年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贯彻执行得好与坏,关键取决于刑事诉讼法律观的转变。不同的法律观念,会对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内容产生不同的理解。而不同的理解,在执法中就会产生不同的社会效益。所以,刑事诉讼法律观的转变问题,已经成为实施刑事诉讼法的一个关键问题。  刑事诉讼法律观是指人们对刑事诉讼法的性质、目的、结构、职能、程序及其价值、诉

2、讼法律关系、刑事诉讼法的制定与实施等一系列问题的认识、看法、心态和价值取向的总称。刑事诉讼法律观属于人们的主观认识范畴,它往往因人而异,不同的人有不同的法律观。同时,它在法律文化结构的体系中,居于深层次或隐蔽的地位,但它却控制和影响着执法的效果和功能;不同的人、不同的刑事诉讼法律观,还要受时代的制约。不同的时代,不同的社会政治、经济、文化、法律制度,会形成不同的诉讼观念,这种观念会随着时代的变化而变化。不过,这种变化同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的发展变化相比,往往具有滞后的特点。  我国社会刑事诉讼法律观的产生、形成和发展,具有深刻的中国历史背景和文化背景根源。从法律文化传统看,几千年的儒、

3、法两家刑事法律观,深深地影响着我国刑事诉讼法的制订和执行,特别是那些封建的特权、等级观念,封闭的地方保护观念等的影响;从社会的经济体制看,我国社会所经历的小农经济、产品经济、有计划的商品经济和社会主义的市场经济等不同的经济体制,所产生的意识形态,必然影响着诉讼法律观,因为一定的刑事诉讼的法律观必然反映着一定的经济形态。这正是我国步入依法治国的轨道以后,人们感到步履维艰的原因。因为我国深受封建主义的影响,社会主义的民主、自由、法治的法律观及其所形成的法律制度同滞后的封建主义的刑事诉讼法律观产生了尖锐的冲突与对立。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法律的移植与制度的引进,必然同旧的观念形态发生矛盾,这种

4、冲突与矛盾不仅在立法上有所表现,在执法上显得更加突出。我国1996年修正的刑事诉讼法所确立的各项民主、法治和人权保障制度,在实施过程中,遇到了很大的阻力。为什么刑讯逼供已经成为一个顽症?!为什么久押不决、超期羁押普遍存在?!为什么辩护律师参与诉讼难?!为什么证人作证、出庭难?!等等等等。经过三年来的实践,已经充分地证明,一项先进的司法制度的贯彻实施,首先遇到的一个问题,就是诉讼法律观的转变问题,这种转变要经过一个漫长的痛苦的磨合期,要有一个认识的过程、实践的过程,要有一个从不自觉走向自觉的发展过程。13  关于刑事诉讼法律观的内容,由于我们过去研究甚少,可能许多人对此还会感到生疏,甚至

5、觉得与己无关。其实不然,作为一种观念,作为人们对刑事诉讼法的评价和看法,特别是对刑事司法的评估和认识,可以说是每个社会成员都不可回避的问题。例如,近几年来公安司法部门的整顿过程中所暴露出来的问题,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司法腐败,司法不公等等,无不同每个人的诉讼法律观紧密相连。因此,关于刑事诉讼法律观,按照主体的不同,可以划分为三类:一类是以立法者为主体的刑事诉讼法律观,即通过刑事诉讼立法和司法解释的内容所反映出来的观念和看法;另一类是以执法者为主体的刑事司法观,即通过刑事诉讼法的实施所反映出的执法思想和执法效果;还有一类是以社会公众为主体的刑事诉讼法律观,包括广大诉讼法学理论工作者和社会的

6、每一个成员所不断形成的刑事诉讼观念。当前,在研究刑事诉讼法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对策时,笔者认为执法者的刑事司法观应该是研究的重点,因为它直接关系到刑事诉讼法的贯彻执行。不过作为一种对观念形态的理性研究,首先应当是诉讼法学理论工作者的任务,因为在任何一个国家,任何一个时代,任何一个法律的制订和实施,首先要有法学家的参与,法学家是一个国家法制建设的大脑和灵魂。从这个意义上讲,对于刑事诉讼法律观的转变问题,作为一名诉讼法学的理论工作者,首先要开拓进取,并不断完成。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过程中,特别是受到市场经济和政治体制改革大潮的冲击,以及飞速发展变化着的国际大环境的影响,所有的中国人都

7、正在自觉不自觉地接受一次前所未有的思想观念的洗礼,以迎接新世纪的挑战。在这个时代背景下,深深根植于中华传统法律文化的刑事诉讼法律观,必须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转变,才能把刑事诉讼法贯彻好、实施好。  在刑事诉讼法的本质上,要从国家本位一元化的法律观转变为国家本位、社会本位和个人本位并重的多元化的法律观。  对刑事诉讼法本质的认识,长期以来,特别是从50年代初到80年代中期,由于受前苏联式的制度结构和意识形态的影响,把法律仅仅当作是把持国家政权的统治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