莒南经济开发区扩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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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建设项目概况1.建设项目的地点及相关背景;莒南经济开发区是《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济南槐荫工业园区等设立为省级工业区的通知》(鲁政字[2006]71号)确立的省级开发区之一,位于莒南县城西北,审核面积为3.0km2,确立其主导产业为农副产品加工、生物工程和化工行业。2008年,开发区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并取得了山东省环保厅的批复(鲁环审【2008】233号),批复开发区面积14.495km2,范围为北临鸡龙河,西至G20路,南至G4路、兖石铁路,东至西一路,重点发展生物工程、化工、机械、农副产品加工、工艺品制造等产业。由于开发区批复立至今已过了5年,随着莒南经济开发

2、区的迅速发展,目前开发区已开发批复面积的69.9%,其中工业用地已开发规划工业用地的77%,开发区现有用地范围不能满足经济发展的需要,莒南人民政府结合决定《莒南县城市总体规划》(2010-2030年),扩大现有开发区面积,结合城市规划工业用地,并整合开发区南侧的莒南冶金机械项目集中布置区(莒南环发【2011】49号),扩区后的莒南经济开发区面积为31.82km2,产业定位为生物工程、精细化工、冶金机械、工艺品制造为主导的先进加工制造业基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七条第一款规定:国务院有关部门、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其组织编制的土地利用的

3、有关规划,区域、流域、海域的建设、开发利用规划,应当在规划编制过程中组织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编写该规划有关环境影响的篇章或者说明。同时,《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流域开发、开发区建设、城市新区建设和旧区改建等区域性开发,编制建设规划时,应当进行环境影响评价。2.项目区发展规模目前莒南经济开发区已开发面积9.319km2;2020年规划用地规模为17.49km2;2030年规划用地规模为31.82km2。具体规划用地规模情况见表1。表1项目区规划用地平衡表21代码用地性质20202030面积(ha)比例(%)面积(ha)比例(%)R居住用地1357.7226

4、28.2C公共设施用地64.43.681875.9其中商业用地24.01.3737.11.2文化娱乐用地19.51.11115.13.6科研用地20.91.1934.81.1G绿化用地128.37.343109.7其中公共绿地40.12.29652.0防护绿地88.25.042457.7W工业用地1185.967.80191060.0其中一类工业用地143.88.22249.97.9二类工业用地795.845.501065.733.5三类工业用地246.314.08594.418.7S道路广场用地215.412.3247715.0U市政设施201.14361.1规划总用地

5、174910031821003.建设项目与相关规划的相符性。本工程位于临沂市莒南县符合《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发展规划》要求,《莒南县城市总体规划(2010~2030年)》。(二)建设项目周围环境现状1.建设项目所在地的环境现状;一、水质现状评价结论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排水路线涉及白马河,沭河和鸡龙河,本次环评收集了项目排水路线涉及河流的连续一年的例行监测点数据,由例行监测数据可见,白马河、鸡龙河、沭河水质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Ⅳ类标准要求。二、环境空气现状评价结论距项目区最近的莒南环保局例行监测点2009年-2011年连续三年的例行监测资料显示,

6、莒南县环境空气质量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的二级标准要求。三、声环境现状评价结论21根据本次现状监测结果,区域外敏感点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要求;开发区内测点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3类标准;道路两侧测点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4a类标准。各监测点昼、夜间噪声值均能满足《声环境噪声标准》(GB3096-2008)中3类标准要求。总体来看,开发区区域声环境质量状况较好。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依据HJ/T131-2003中“确定评价范围的基本原则”,本次环境

7、影响评价的评价范围遵循不同的环境要素和开发区建设可能影响的范围而确定,主要包括开发区、周边区域以及开发建设直接涉及到的区域。根据以上原则,确定本次环境评价的范围见表2。表2评价范围确定项目评价等级确定依据评价范围环境空气二级近期内高架排放源主要为开发区内力源热电,评价区等标排放量最大的污染物为NOx,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Pi=31.92%,D10%=8500km;以圣泉公司热电站为中心,边长17×17km的矩形范围内地表水二级水域功能要求Ⅳ类污水处理厂排污口白马河上游50m至沭河出境断面废水排放量38000m3/d≥20000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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