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股权比例的黄金分割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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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习导航通过学习本课程,你将能够:●了解股权比例的黄金分割点;●掌握新型的股东权利;●知道超范围经营的法律后果。  《公司法》:股权比例的黄金分割点一、股权比例的黄金分割点当企业是一股独大的时候,《公司法》中的很多要求都会变得不是很明晰。如果企业在发展过程中引进了外部投资人,出现了多元化的股东,就需要《公司法》对股东之间,股东和经理之间,董事、监事、管理层之间的权利义务进行划分和调整。1.黄金分割点的数额很多企业家认为股权比例过半数就是合适的,其实不然。股权比例有一个黄金分割点,不是在51,而是在一个更大的数。 在《公司法》中有非常

2、明确的约定,公司的股东会会议如果做出一些非常重要的决议,必须经过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也就是说,在公司内部,一个人想有绝对的话语权,一定要有66.7%以上的股权。换言之,如果没有成事的能力,就要有毁事的能力,即有一票否决权(公司的重大事情,没有你的同意过不去),也就是要有33.4%的小股权,这就是股权比例的黄金分割点。2.黄金分割点的价值股权比例的黄金分割点对每个企业家而言,都有着重要价值。《公司法》规定,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之外,由公司章程规定,但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

3、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设立企业的时候,章程就是企业的《宪法》,是约定股东和股东之间权利和义务的条文,每个字背后都代表着利益。企业家在制定章程的时候,可以参考地方工商局的标准范本,但是一些重要条款还是要以自己的要求为准。对于企业家来说,如果对公司有足够的掌控权,就可以写成到会股东;如果对公司没有特别掌控权,就可以写成全体股东。股权有很多可以设计的思路,要尽可能细化和完善。 二、新型的股东权利2006年修改的《公司法》给了小股东很多权利,最重要的是诉权,即内部谈不拢的时候可以去法院。一般而言,新

4、型的股东主要有以下权利。1.查账权股权保护的起点是小股东的查账权。查账的成本最小,但是效果最好。 【案例】某公司成立于2000年,甲是公司的股东,持有公司15%的股权。2003年8月,甲在公司的股东会上提出,要求查阅公司的会计账本。他的提议没有得到通过,于是诉到法院。甲的诉讼请求是:作为股东,我有权利行使股东对于公司财务的知情权。A公司说,你看看会计报表就行了,没必要去查会计账本。 会计报表和会计账本两者有区别,前者是经过修饰和调整的成品。2003年,我国的《公司法》并没有特别约定,只是可以看会计报表,但是从2006年开始允许有限责

5、任公司的股东看会计账本,现金账等所有账。 《公司法》对会计账本的规定《公司法》中允许的会计账本,不等同于允许看原始会计报表、原始会计凭证。目前《公司法》还没有延伸到原始会计凭证的层面,只提出如果在账本上看出问题,可以举报,通过国家公权力的机关来检查。通过检查机关、税务机关检查,既可以保护公司一定层面的商业秘密,又可以维护住股东的合法权利。 《公司法》对不同股东查账权的要求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和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在查账方面的权利有差别。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目前只允许查会计报表。比如,作为上市公司的股东,无论是机构投资者,还是中小投资者,只

6、能看会计报表,而不能到上市公司掏出股东证要求查看原始会计凭证或者会计账本。一般情况下,没有什么理由能够阻止股东的查账权。作为股东,想要查账,就先发一个书面通知给公司。法律上规定,公司要在15天之内给答复。如果公司拒绝股东的查账要求,股东就可以拿着公司的答复纸去法院诉讼,要求公司公开会计报表、会计账本。在这种情况下,公司就必须给股东看,总不至于把会计账本烧了。查账权是保护小股东权益的开端,也是始点。起点性的权利看似简单,杀伤力却是非常大的。2.退股权在企业中,如果两个股东没有办法继续合作,又不想解散公司,是可以要求退股的。 【法律规定

7、】有限责任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的

8、,可以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法律提出这个要求,实际上是在保证公司得到有序发展的同时,也给小股东一条出路。股权文化的特点标准是平等,小股东有权利参加公司的股东会。要想行使退股权,股东就一定要在股东会的决议上投出反对票。3.瑕疵公司决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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