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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7-11-08
《厦门大学修缮及水电工程管理办法》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厦门大学修缮及水电工程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校修缮及水电工程的管理,保证各项工程按期、保质、保量的完成,更好地为教学、科研和广大师生员工的生活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及福建省、厦门市有关法规,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学校修缮及水电工程的职能部门是资产与后勤事务管理处(以下简称“资产处”)。第三条凡在我校范围内(包括各校区、教工住宅区等)发生的修缮、水电工程、市政、绿化等工程相关的勘察、设计、监理、施工以及重要设备、材料等的招标、采购项目,均适用本办法。第二章工程计划第四条计划制
2、订要执行以下程序:(一)立项申请:每年十二月底前,学校各单位(部门)根据基础设施、公共设施方面存在的问题和需要,提出下一年度5万元以上(含,下同)计划立项申请,报资产处。(二)项目论证:由资产处12进行调查、论证,并在此基础上提出立项意见、初步实施方案及概算,形成年度工程计划和论证材料,上报分管副校长,重大项目报校长办公会批准。(三)计划报送:资产处应及时把年度计划抄送财务处、监察处等有关部门。第五条计划确定以后,如需调整和补充,需向资产处申请,经校长办公会或分管副校长批准后,组织实施,并抄送监察处、审计处、财务处。第六条资产处根据项目
3、的轻重缓急、资金筹措情况以及学校的总体安排,编制工程实施计划。第三章工程设计第七条工程设计工作应遵循技术合理、方案可行、提倡节约、注重效益的原则。第八条工程应有设计文件,包括文字、图纸和概算等。其中,改造工程必须要有设计图纸;没有设计图纸的小项目维修工程,应有施工任务书。第九条设计工作一般应在工程开工前完成,并在开工前进行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第四章工程招投标第十条12项目金额5万元以上的工程原则上必须进行招标,招标必须在项目确定、资金落实、全部审批手续齐备的基础上按《厦门大学基本建设工程项目招标、采购管理办法(试行)》(厦大基〔2009
4、〕15号)规定的程序进行。第十一条招标分为社会公开招标、校内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一)造价在20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招标法规和管理办法以社会公开招标的方式招标。造价虽在200万元以上但因特殊原因无法办理社会公开招标手续的项目,经学校招标领导小组批准后,可采取校内公开招标的方式招标。在资产处网页上发布公告,并同时在厦大校务公开专栏上发布招标公告,公告时间不少于十五个工作日。(二)造价在200万元以下(不含,下同)、2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一般采取校内公开招标的方式招标。其中10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经学校招标领导小组批
5、准后,在资产处网页上发布公告,公告时间不少于十五个工作日;100万元以下的工程项目,经资产处处长批准后,在资产处网页上发布公告,公告时间不少于十个工作日。(三)造价在20万元以下、5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采取校内公开招标的方式或邀请招标的方式招标,邀标时间不少于七个工作日。第十二条工程项目符合公开招标规定的,原则上应进行公开招标。因特殊原因无法进行公开招标的项目,经学校招标领导小组批准后,可采取邀请招标的方式或按审批的招标12方式确定勘察、设计、监理、施工或设备、材料等单位。第十三条采取邀请招标的,应当向三家及以上具备承担招标项目资质要求
6、、有较强施工管理能力、资信良好的单位发出投标邀请书,并至少要有三家企业参加投标方为有效。第十四条招标公告应当载明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招标项目的性质、数量、实施地点和时间以及报名时间和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等事项。第十五条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登记,资产处审查后发出标书,招标文件必须完整、规范,标书须经由资产处处长批准后发出。第十六条各单位自筹经费、985专项经费、211项目经费、科研课题经费支出的工程,1万元以下可自行管理。学院须按照本办法制订相应的学院工程管理二级办法,指定现场管理人员。对于不涉及主体结构(如移、改门窗、敲墙等)和供水、供
7、电管网和线路变动的项目,各单位自行管理的工程可自行选择具备相应资质的施工队伍进行施工,完工后由施工单位编制工程竣工决算,送资产处审核后,再到财务处办理结算手续。对于涉及主体结构(如移、改门窗、敲墙等)和供水、供电管网和线路变动的项目,使用单位需将装修改造方案上报资产处,由资产处协助使用单位进行项目前期的方案、施工图审核。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工程项目由资产处组织邀请报价比较或直接委托施工队施工,并经监察处会签。125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由资产处组织招标工作。第十七条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评审,评标办法应在标书中明确规定。5万元以上、10万
8、元以下的工程项目应向监察处提交开标、评标结果的报告;1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应向分管校领导提交开标、评标结果的报告。其中20万元以上的招标项目,应事前通知监察处人员到场监督。第十八条招标工作小组在规定时间内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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