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11933835
大小:37.50 KB
页数:12页
时间:2018-07-15
《浅析非婚同居关系解除时的财产问题》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浅析非婚同居关系解除时的财产问题摘要:非婚同居关系已经成为我国婚姻家庭领域的一种重要的法律关系,它是在法律婚姻关系之外的一种同居关系。目前我国有关非婚同居财产纠纷的立法具有明显的局限性和滞后性,非婚同居关系的不稳定性以及法律对其的规制缺失,导致了非婚同居关系解除时非婚同居当事人之间产生的财产纠纷和诸多社会矛盾,有必要对司法实践中发生的非婚同居当事人之间的财产关系进行详细的界定及分割,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关键词:非婚同居关系财产纠纷财产分割非婚同居现象自古存在,早在20世纪六七十年代起非婚同居现
2、象大量增加。近年来,随着市场经济的飞速发展,西方文化的快速传播,人们的思想观念产生的巨大的变化,使得对新鲜事物的接受能力不断增强。婚姻的形式出现了多元化的状态,在追求自由、个性化的生活模式的同时,越来越多的人选择不履行结婚登记程序直接同居的生活方式。因此,传统的婚姻关系面临着巨大挑战。非婚同居在全世界具有与日俱增的趋势,很多国家先后建立了非婚同居制,但是其不属于我国法律规定的严格的婚姻关系而不能更好的受到法律的保护,在此产生了一系列的问题亟待法律的调整,尤其是从中因非婚同居财产关系引起的纠纷是相当
3、普遍的,致使非婚同居中受害一方的利益不能得到保护。12一、非婚同居的界定(一)非婚同居的概念对于非婚同居的定义,理论上有不同说法。据《中华法学大辞典——民法》解释:同居:男女共同生活并发生性关系。包括两种情况“(1)合法同居即夫妻同居。夫妻共同生活并发生性关系,是夫妻相互间的权利和义务。夫妻同居受法律保护。夫妻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而拒绝与另一方同居,可以成为离婚的主要理由。(2)非婚同居,没有到婚姻登记部门办理登记手续而共同生活在一起。非婚同居分为两种,第一种是无配偶的男女同居,第二种是男女一方或双
4、方已有配偶,又与配偶之外的其他异性同居。显然,第二种情况在我国属于“非法同居”的范畴,法律对其持否定态度。但非基于长期居住目的的“大学生同居”、已婚人士的同居、同性之间的同居等,是否应该纳入我们非婚同居法律调整的范畴还有争议。我们应该归纳出一个狭义的非婚同居概念,作为本文的研究出发点。(二)国外对非婚同居的界定在一部分国家,非婚同居不仅指异性之间的同居,也包括同性之间的同居。如荷兰于1998年1月1日正式颁布《家庭伴侣法》,其中规定只要年满18周岁(包括同性和异性)都可以结为家庭伴侣关系,及非婚同
5、居关系。法国政府为了使同性关系合法化,在2000年1月专门针对非婚同居者而实施了《家庭伴侣法》,不过由于遭到社会的巨大阻力,最后经过修改,将异性同居者包括在内才得以通过。12美国法律规定,非婚同居双方之间必须没有有效的婚姻关系存在,而且以实质夫妻之名共同生活,双方同居不能以性服务为目的,不问其是否有结婚的意思。在美国,非婚同居也包括婚外同居,所以,同居关系不会由于同居者已婚而影响其效力。英国从上世纪70年代起,通过一系列法律,开始逐步接受和承认非婚同居关系,并于2004年颁布了《民事伴侣关系法》。
6、英国法律在处理非婚同居问题上采取了由当事人自我约定处理、法院裁量处理与法律规定相结合的方式。周应将.英国家庭法对非婚同居关系的承认与保护[J].中华女子学院学报,2008(1).埃塞俄比亚在其民法典中规定,非婚同居是指未缔结婚姻情况下的男女(如夫妻一样)共同生活所创立的事实状态。(三)我国学者的代表性观点我国法学理论界对非婚同居的观点基本接近于埃塞尔比亚的规定,但是,在非婚同居上的具体内涵方面,我国法学理论界并未统一。目前我国主要有以下三种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非婚同居,是指双方当事人不具备结婚形
7、式要件的较稳定的长期共同生活形式。陈苇.婚姻家庭继承法学[M].北京:群众出版社,2005:98.构成非婚同居一般具备以下条件:第一,非婚同居的主体要件。首先非婚同居当事人应为两人,多数国家的同居关系法都不调整两人以上的同居关系。其次,同居当事人不排除双方为同性,不少国家的立法虽然比较保守,但是已经有越来越多的国家承认同性同居关系了。第二,非婚同居的主观要件。同居双方建立同居关系应当是自愿的。非婚同居的当事人可能希望建立双12方的配偶身份,但也有部分同居关系当事人双方并无组建来自法律调整的婚姻的主
8、观意思。这些主观意愿不影响非婚同居关系的成立和存在。第三,非婚同居的客观要件。非婚同居的重要方面是同居双方稳定的共同生活。共同生活是以共同的物资、感情和性生活为主要内容。所以,短暂的同居,或仅仅是互为性伴侣不能构成非婚同居。第二种观点认为:非婚同居,是指无法律障碍的男女双方以共同生活为目的而建立的生活模式,双方是否具有结婚意思在所不问。秦志远.非婚同居法律规制比较研究[D].重庆:西南政法大学,2005(7):3.(1)非婚同居的首要特征是双方的合意。(2)不问双方有无婚意。(3)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