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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国黑色经济的现状及治理对策 黑色经济是对社会构成直接危害的法律禁止的各种经济活动的总称,它包括各类非法生产、非法消费、非法分配和非法交换活动。具体地讲,黑色经济活动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制假卖假、地下工厂;(2)走私、制毒贩毒;(3)嫖娼卖淫、色情活动;(4)制黄贩黄、非法出版、盗版活动;(5)贪污受贿、行贿、侵吞国有资产;(6)制造、倒卖各类批文、许可证、发票;(7)拐卖
2、人口、组织偷渡;(8)黑社会组织经济;(9)经济违法行为,如洗钱、挪用公款、诈骗、涉税犯罪、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等等。当然,黑色经济的表现形式远非只有这些,它必将随着社会的发展、科技的进步而呈现出新的形式。有些学者把黑色经济比喻为苍穹上深邃莫测的经济黑洞,现代文明中如影随形的黑色幽灵。 一、我国黑色经济的现状 我国从20世纪50年代中期社会主义制度建立时起到1978年,由于当时特殊的经济环境和政治环境,黑色经济问题几乎是微
3、不足道的。但从80年代开始,我国黑色经济逐渐滋生、蔓延开来,并且愈演愈烈,从而引起政府和经济学界的重视。 中国政法大学经济学院杨帆认为,由于缺乏统计数据,所以很难窥视中国现存黑色经济的全貌,但可以管中窥豹。仅仅就洗钱的规模而言,据权威分析,中国每年通过地下钱庄洗出去的黑钱至少高达2000亿元人民币,相当于国内生产总值的2%,几乎相当于225亿美元的全年对外贸易顺差。杨帆还估计说,改革开放后20年的社会的所有非合法收入,包括黑色的、灰色的和贪污受贿的,多达30万亿ʍ
4、77;中国另一位著名经济学家、清华大学胡鞍钢教授讲,他的测算结果会更惊人,他认为有60万亿[1]。 就腐败而言,清华大学胡鞍钢认为,腐败已经成为中国最大的经济损失、社会污染和政治挑战。他认为,我国正处于建国以来腐败最为猖獗的时期。腐败造成了巨额经济损失,据初步估计,在20世纪90年代后半期,腐败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消费者福利损失平均每年在9875亿~12570亿元之间,占全国GDP总量比重在13.2%~16.8%之间[2]。从贪官外逃所带来的损失来看,根据商务部的一份调查报
5、告,我国目前的外逃贪官数量大约为4000人,携走资金约500亿美元(合人民币4000亿元)[3]。比较典型的案例有:浙江省建设厅原副厅长杨秀珠案。该案涉案金额高达2.532亿元,19名各级干部涉案,其中9人已被移送司法机关。然而,巨贪杨秀珠本人却至今逍遥法外[4]。 就毒品交易而言,据中国刑侦部门的估计,国内毒品买卖每年的销售额为300亿元(36亿美元)。对贩毒团伙每年的总收入,国际上有一个形成惯例的估算比例,那就是每年被查获的毒品只占整个流通量的5%左右,如以此比例估算,我国每年损失
6、在毒品一项上的社会财富就相当惊人[5]。6 走私也是对我国经济造成巨大损失的黑色经济活动之一。据海关估计,走私每年带来的损失达150亿美元,或中国进口的1/10强。根据一份来自中央纪委的最新报告,1991—1998年间侦破的4200起走私案件案值1300亿美元,总数同上面的估计相符。1999年6月,国家查处了涉及金额160多亿元的湛江特大走私案,之后又相继查处了杭州、深圳、厦门特大走私案件。其中,厦门特大走私案涉案金额530亿元,堪称建国以来走私案金额之最&
7、#65377;而涉案人员个人受贿金额也大得惊人,与往年相比更显天壤之别,许多高级政府官员甚至省部级高官被牵涉入案[5]。 就洗钱而言,中国面临的洗钱犯罪局势也相当严峻。有关专家也曾对中国洗钱数量作过评估,认为中国国内每年通过“地下钱庄”洗出去的黑钱高达2000亿元人民币,其中,走私收入洗黑钱约为700亿元人民币,官员腐败收入洗黑钱超过500亿元人民币,其余的是一些外资企业和一些私营企业将收入转移到境外,以逃避国家监管和税收[6]。 有学者对我国黑色经济的总规模做了测算。有资料表明:1985—199
8、8年,我国的黑色经济以人民币计分别为784.67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