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1189016
大小:2.13 MB
页数:251页
时间:2017-11-08
《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操作指南》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操作指南TEL:139034110380351-6585728E-MAIL:zhaokai@sxftc.edu.cn主讲人赵凯山西省财政税务专科学校财政系副主任山西恒信智达财税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税收问题系列讲座内容提要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征税对象、税率政策解读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有关政策解析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操作指南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征税对象、税率政策解读企业所得税纳税人有关政策解读企业所得税征税对象有关政策解读企业所得税税率有关政策解读《企业所得税法》第一条(条例第1、2条)第一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以下统称企业)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依照本法的规
2、定缴纳企业所得税。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适用本法。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法1-2,条例1-5)《实施条例》第二条企业所得税法第一条所称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是指依照中国法律、行政法规成立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法1-2,条例1-5)第三条居民企业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应当就其所设机构、场所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以及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征税对象(法第3条,条例第6-8条)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
3、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征税对象(法第3条,条例第6-8条)《实施条例》第六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三条所称所得,包括销售货物所得、提供劳务所得、转让财产所得、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所得、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接受捐赠所得和其他所得。企业所得税征税对象(法第3条,条例第6-8条)第七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三条所称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按照以下原则确定: (一)销售货物所得,按照交易活动发生地确定; (二)提供劳务所得,按照劳务发生地确定;(三)转让财产所得,不动产转让所得按照不动产所在地确定,动产转让所得
4、按照转让动产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确定,权益性投资资产转让所得按照被投资企业所在地确定;企业所得税征税对象(法第3条,条例第6-8条)(四)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所得,按照分配所得的企业所在地确定;(五)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按照负担、支付所得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确定,或者按照负担、支付所得的个人的住所地确定;(六)其他所得,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确定。企业所得税征税对象(法第3条,条例第6-8条)第八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三条所称实际联系,是指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拥有据以取得所得的股权、债权,以及拥有、管理、控制据以取得所得的财产等。企业所得税征税
5、对象(法第3条,条例第6-8条)1.基本税率(法第4条)第四条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 非居民企业取得本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适用税率为20%。所得税适用税率2.优惠税率(法28条,条例92、93条)第二十八条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所得税适用税率小型微利企业标准《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所称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 (一)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
6、00万元;(二)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小型微利企业有关政策解读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预缴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251号二、小型微利企业条件中,“从业人数”按企业全年平均从业人数计算,“资产总额”按企业年初和年末的资产总额平均计算。小型微利企业有关政策解读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69号七、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第(一)项和第(二)项所称从业人数,是指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和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之和;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指标,按企业全年月平均值确定,具体
7、计算公式如下: 月平均值=(月初值+月末值)÷2全年月平均值=全年各月平均值之和÷12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的,以其实际经营期作为一个纳税年度确定上述相关指标。八、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的小型微利企业待遇,应适用于具备建账核算自身应纳税所得额条件的企业,按照《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国税发[2008]30号)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企业,在不具备准确核算应纳税所得额条件前,暂不适用小型微利企业适用税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