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及中亚地区实施人民币跨境贸易结算特征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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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人信用及个人破产制度法律关系分析[内容摘要]目前,我国个人信用市场存在大量支付不能的债务无法通过现行法律妥善清理,导致个人信用风险难以得到有效控制和化解。本文从分析个人信用的法律保护入手,重点从内在逻辑联系以及个人破产制度的规则安排与个人信用的动态维护两方面。对个人信用和个人破产的法律关系进行了深入探讨,进而论证当前我国建立个人破产制度、推动个人信用风险管理的现实意义。[关键词]个人信用;个人破产;个人信用权;法律关系18随着我国市场经济制度的确立和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入,个人信用在我国市场经济活动中占据了越来越重要的地位,但由于我国现行个人信用制度缺

2、乏个人市场退出的有效机制,因此无法有效化解诸如因自然灾害导致个人信用能力下降(如汶川大地震)、个人过度消费和投机或者投资经营失败带来的偿债能力不足或无法清偿债务等一类问题。对此,一些学者提出了建立我国个人破产制度的建议,相关建议多以我国现实矛盾或个人破产制度的优越性作为论证的逻辑起点。本文将从个人信用的法律保护以及个人信用与个人破产法律关系的独特视角,论证当前我国建立个人破产制度的现实意义,通过“破产损失分担机制”的建立,平衡保护债权人的清偿利益和债务人的生存发展权,从而达到对信用关系的特殊调节。一、个人信用的法律保护目前,各国个人信用立法体例主要分为

3、直接保护和间接保护两种模式。所谓直接保护模式,是将个人信用权作为一项独立的民事权利进行立法保护,以德国民法典和我国台湾地区民法为代表。多数国家则采取了间接保护模式,通过对名誉权、商誉权等的保护间接实现对信用的立法保护。我国现行立法未将个人信用权作为一项独立的民事权利加以规范,而是通过间接模式保护个人信用利益,相。关规定散见于《民法通则》、《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此外,有关部门也陆续出台了一些涉及个人信用的行政规章。从我国个人信用立法实践来看,立法效力层次较低、体系性不强、一些重要基础性的制度立法滞后,导致对个人信用立法保护不足。针对这种现状

4、,有学者提出采用直接保护模式对个人信用权进行规范,2002年我国《民法典草案》(征求意见稿)也提出了信用权的概念。18关于个人信用权的性质,学界存在两种观点分歧:多数学者认为个人信用权属于人格权,[1]有部分学者主张个人信用权属于无形财产权。[2]本文认为,个人信用权是一种以财产利益为重要内容的人格权,是指权利人直接支配自己的信用并享受其人身和财产双重利益的人格权。首先,个人信用权是一种人格权。信用权具有人身依附性,不能独立于民事主体人身之外存在,也不可抛弃、让与。个人信用权的客体是信用,是信用主体特殊人格的表现,而非信用信息,信用信息只不过是信用的载

5、体。其次,在确认个人信用权是一种人格权的同时,必须认识到现代社会中人格和精神利益早已不仅仅是信用利益的全部,信用所承载的财产利益内容日益突出。因此,个人信用权利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信用支配权,指信用权人根据自己的意志直接支配自身信用;(2)信用维护权,指信用权人维持、提升自身信用并排除他人非法侵害的权利;(3)信用利益请求权,指信用权人利用自身信用,扩大经济交往,开展经济活动,以获得社会经济利益的权利;[3](4)救济权,对于违反法定义务而侵害信用权的人,信用权人依法寻求司法保护,救济自己的信用损害。18鉴于个人信用的特殊内涵,个人信用的立法保护

6、应区别于传统人格权立法,既要对信用所包含的人格利益进行保护,更要注重对个人信用所承载的财产利益进行保护,充分保障信用主体利用自身信用获得交易机会以实现财产利益的权利,以及相对人基于信用信息选择交易策略的权利。我们认为,虽然目前不宜将个人信用权作为一项独立的民事权利进行立法保护,但应围绕信用利益的保护建立我国个人信用法律体系,包括三个层次:(1)有关保障信用维护方面的立法。主要以个人信用档案的建立为基础,规范信用信息的调查、采集、加工、登记、评估、披露等方面。(2)有关保障信用利益请求权方面的立法。主要包括对授信行为、消费行为进行规范,保障平等授信。(3

7、)个人信用风险管理制度。包括对信用产品的规范以及个人破产制度等。①这三个层次的立法共同构成了完善的个人信用法律制度,缺一不可。个人破产制度作为个人信用风险管理制度的组成部分,是信用良性运作的基本保障。二、个人信用与个人破产制度的内在逻辑联系(一)个人信用是个人破产制度存在的基础个人破产作为一种经济现象,是市场经济条件下信用关系建立和发展的产物。没有信用交易的情况下,个人完全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消费、经营和投资,即使蒙受了巨大损失,最严重的后果是个人身无分文,不会引起破产。信用活动具有不稳定性,信用风险可能超过受信人的经济承受能力,如出现过度授信或者债务人经

8、营失败等情况,债务人无法偿还到期债务,才可能引起破产。也就是说,信用关系的存在是产生破产现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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