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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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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农村公益设施管护问题及对策 近年来,浙江省丽水市庆元县为加快农村经济建设、改善农村交通、用水、用电和农业生态环境,确保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农村美化,县财政部门给予了资金支持和政策优惠。 一、庆元县农村公益设施建设现状 村级公共事业设施基本建成。庆元县辖3街道6镇10乡,共345个行政村,总人口20万,其中农业人口17万,截至2016年底,建成的便民服务中心有345个,居家养老照料中心126个,农家书屋345个,文化礼堂32个,另外还有村民休闲场所、村级办公场所、体育活动中心等公共场所,基本的社会事业
2、基础设施已经具备,村民的生活条件得到提升。 垃圾污水处理设施极大完善。实施洁净乡村行动,全县328个行政村开展垃圾集中收集处理,垃圾集中收集率达%。污水治理方面,全面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2016年实施的143个村全部开工,建设终端180处,铺设主管29950米,支管61460米,受益农户16480户,实施农村农户改厕5873户,共完成投资亿元,被评为“全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优胜县”。 农田水利设施建设投入喜人。2016年,水利固定资产投资亿元,完成年度任务的134%,比2016年增长2100万元。全年
3、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完成投资4760万元;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完成投资4364万元;水电站工程完成投资4517万元。 农村公路运输网建设全面提升。2016年,全县计划完成投资亿元,实际完成投资亿元,项目投资任务超额完成。如今该县农村通达率98%,彻底改变了以往农民群众出行难和农产品及农业生产物资运输难的旧面貌。 二、农村公益设施建后存在的问题 产权所属不明。农村公益设施建设基本由政府投入,但是使用者却是村级基层组织和村民。两权分离导致公益设施的产权不明确,使得双方对项目建设管理工作都不够重视。如便民服务中心
4、,建设资金是各方筹措的,主要的管理者是地方政府和基层组织,但是受益的是地方群众,产权的不明晰,导致管护工作难以开展。 资金投入不足。一是政府资金投入不足,农村公益设施的后期管护需要资金的投入,但政府在建设的初期已经投入了大量资金,对后期管理的资金往往没有做预算安排;二是村级集体资金投入不足。大多数村没有集体企业、没有集体收入、没有集体财产,村级集体经济力量薄弱,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主要依靠上级转移支付补助资金,无闲置资金用于建后管护建设。以荷地镇为例,管理公益设施管护涉及到计生、保洁、农家书屋等19个项目、
5、331人,管护的人员很多,但年待遇只有几百到几千元不等,较低的报酬使这些人投入管护的精力不足,很多破损现象不能及时发现、及时维修。 保护意识不强。一是基层干部思想认识不到位。一些地方的基层干部把公益设施建设当成一项政绩工程抓,一旦考核后便不愿投入更多的时间和精力进行监管;二是少数村民保护意识薄弱。受传统理念的影响,一些村民认为设施的建设者是国家,所有者既是国家,建后管护就应该是政府、集体的事情,不愿意出资出劳,出现“谁同意,谁拿钱维修”的情况,对于一些力所能及的小破损也视而不见。 考核机制不全。很多部
6、门在建设项目完工后并没有出台相关的后续管护办法,导致项目有人建设没人管、前面建设后面坏、环境卫生边治理边污染现象。或者即使是有相应的建后管理考核机制,由于我县多数农村地处偏远,山路崎岖,很多年终的考核不能实地开展,很多工作的考核是根据乡镇有关部门的汇报进行,很多乡镇干部存在做“老好人”的现象,汇报往往是虚实结合,并不能如实反映,这就造成干好干坏一个样,考核机制不能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三、村级公益设施建后管护的建议 明确责任主体。政府要充分发挥原有农村综合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组织协调作用,加强对公益设施建
7、后管护的领导,要积极探索建立农村公益设施建设管护的长效机制。明确国家、地方政府以及村民在村级公益设施建设与管理的事权,建立事权与责任相统一,责权利相结合分级负责制。在产权问题上,可以根据投入的比例来明确。属于国有资产的,由乡镇人民政府管理;属于集体的,由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属于农户家庭资产的,由农户自行管理。 拓宽筹资渠道。可以实行“民办公助”办法筹集,主要有:一是财政资金补助:县财政预算安排一定的配套资金,如按照财政资金的1%专门用于后期管护。二是村集体经济投入:有收入的村集体,每年要从村集体收入中
8、安排一定数额的公益设施管护资金,财政将补助项目工程建成后通过承包、租赁、拍卖方式筹入的收入优先保证用于项目后期管护;三是投工投劳:村委会按村民一事一议的有关要求,组织收益农户投工投劳,参与修复公益性工程管护。 创新管护模式。结合庆元县实际情况可采取:一是专业管护模式:如对于一些管护难度较大的通村、通乡公路,可以由乡镇和县主管部门纳入农村公共服务范围,落实专项资金,明确管护主体,并将公共设施管护事项纳入全县农村公益服务项目,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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