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可以命名为《认识标准多元互补论》,利用该种认识方法,可以推而广之地研讨其他非翻译领域的问题。在这一点上,他们二人的成果倒是具有曲径通幽、殊途同归的效用。本文只试图从比较翻译学的角度对这两种理论进行比较,以期对我国的译学研究有所启发。 二、 多系统论 “多系统论”是伊塔马·埃文—佐哈尔教授从70年代左右开始就在他的著作中提及并不断完善的理论。该理论以20年代俄国形式主义为基础,认为文学以及文化等社会符号现象都是一个开放式的多系统,即一个系统网(network of systems),包括具体与抽象现象之间的各种关
7、系,这些现象里面又包含着一系列的对立关系,如:中心与边缘(center vs. periphery),经典化与非经典化(canonized vs. non-canonized) , 来源与目的(source vs. target)等。比如文化,对它任何一部分的研究都离不开其它与之相关的部分,这样才能更好地理解该部分的特点和功能。例如,官方文化的研究需要非官方文化的研究,标准语言只有通过与非标准变体相比较才能更好地被人理解。再以文学为例。埃文-佐哈尔认为,文学里面同时存在着许多不同的层面和不同因素,这些因素都在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