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考勤制度4.20

集团考勤制度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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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集团考勤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促进集团规范化建设,建立规范有序的工作秩序,保障企业生产经营的正常进行,参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依据行业特点,结合集团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是对集团全体职工进行出勤检查与管理的基本依据。第三条 必要的、严格的、实事求是的考勤管理,是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的重要保证,是提高全体职工素质的必要条件。第四条 自觉维护正常的办公秩序,是集团全体职工的共同职责,要严以律已,互相监督,确保考勤管理工作落到实处。各部门领导要加强检查和督促,严格管理、严格要求,以保证本规定的实施。第二章考勤第五条 根据岗位不同,工作时

2、间分为三种:1、集团后方管理科室作息时间为:冬季:8:00~16:30,午休:11:30~12:30夏季:8:00~17:00,午休:12:00~13:002、项目部施工期间,执行工地作息时间;项目息工期间,上班者随后方管理科室。3、集团高层、项目班子及特殊岗位因工作需要可延长工作时间。第六条 迟到、早退1、于规定上班时间后三十分钟内到职为迟到。2、于规定下班时间前三十分钟内离去为早退。3、月迟到/早退三次以旷工一日计。4、员工因不可抗力导致无法准时到职,可呈请部门领导核准后,办理请假手续报人事部门,不列入缺勤记录。第七条 事假 、病假1、职

3、工因私人事务必须亲自处理时请假为事假。2、职工因疾病、非因公负伤必须休养时请假为病假。3、事假、病假以小时为最小计算单位,不满一小时以一小时计。4、申请三天以上病假需出示医院证明,否则按事假累计处理。5、事假年累计达20天者按自动辞职处理。6、病假年累计达90天者按自动辞职处理。第八条  旷工1、未经准假或未办理请假手续而未到职者,以旷工论处。2、迟到、早退超过三十分钟者视为旷工半日。3、一个月内累计旷工三日或一年内累计旷工六日者,视为自动辞职。第九条 值班单位安排在节假日或非工作时间守岗者为值班,负责公司的安全和接待工作。第三章假期第十条 

4、法定假日1、元旦:一天;2、春节:三天;3、清明节:一天;4、劳动节:一天;5、端午节:一天;6、国庆节:三天;7、中秋节:一天。第十一条 婚假1、员工晚婚休婚假七个工作日,非晚婚休婚假三个工作日。2、申请婚假须附结婚证明。3、婚假不可分次申请。4、员工子女结婚可请假三个工作日, 员工父母结婚可请假一个工作日。第十二条 产假1、女职工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2、难产者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3、怀孕8周以下(含8周)自然流产给予产假7天;怀孕8周-16周(含16周)自然流产给予产假10天;怀孕1

5、6周-28周(含28周)自然流产给予产假30天。4、申请产假需附医院证明或预产期证明。5、女职工在其婴儿一周岁内,每天授乳两次,每次30分钟。6、产假期间的薪资待遇,按照本人薪酬不足1000元的按100%计发,超过1000元的按1000元计发。第十三条 工伤假 工伤假依据医院诊断书核给,期限及薪资待遇按国家的相关规定执行。第十四条 丧假1、父母(含配偶的)、配偶、子女逝世可请丧假三天。2、(外)祖父母、配偶的(外)祖父母、兄弟姐妹、配偶的兄弟姐妹逝世可请丧假一天。3、申请丧假须附医院死亡证明或讣告或户籍注销证明。4、需赴外地的员工可增加路程假

6、二天。第十五条 公假1、单位指派参加单位以外的集会、训练或其他活动。2、政府召集或单位安排与工作有关的考试、技能鉴定。3、单位核定的其他公假日。第四章请假、销假审批权限和程序第十六条 请假审批权限1、副董事长请假,由董事长批准;总经理请假,由副董事长批准,并告之集团办公室。2、书记、副总经理、副指挥、总监、总工程师请假,公差五日内或事假三日内由总经理或副董事长批准;公差超过五日或事假超过三日由董事长批准,并告之人力资源部。3、总部中层管理人员请假,三日内由分管领导批准,超出者由总经理或副董事长批准。4、总部员工请假一日内,由部门负责人批准;三

7、日内由分管副总经理、总监批准;超出五日者,由人力资源部上报总经理或副董事长批准。5、员工请假,直接上级因事不在,上一级领导可以批准。员工续假,当期天数连续计算,按审批权限报批。第十七条 职工请假应由本人填写《请假单》,并将经过审批的《请假单》交到考勤人员处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第十八条 员工因特殊情况当天无法出勤且未事先请假的,须在上班后三十分钟内电话报告上级领导,并在上班的第一天补办请假手续。第十九条 须提供证明的假期,如果事先无法提供,须在上班后第一天到考勤人员处提交证明,方可销假。无法提供证明者,按旷工从严处理。第二十条员工假期含法定节

8、假日;假期不可相互替代或间断使用。第二十一条由于工作需要,员工在不当时机提出请假,单位负责人可适当调整,但须向员工说明情况,员工不应因此而影响工作,否则视为违反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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