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检察机关在民事抗诉案件中的特殊地位.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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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论检察机关在民事抗诉案件中的特殊地位内容提要:检察机关在民事抗诉案件审理过程中不与民事诉讼当事人形成民事诉讼法律关系,法律地位具有独立性,仅依其特殊的监督地位与人民法院形成监督法律关系。澄清此观念有利于检察机关正确行使监督权,形成良好的民事抗诉案件审理秩序。关键词:民事抗诉检察机关法律地位OnProsecutor’sSpecialStatusinprocedureofprotestingagainstciviljudgmentsAbstract:Incivilretrialbroughtbyprosecutor,therelationshipbetweenpros

2、ecutionservicesandpartiesarenotcivilactionrelationship.Theserviceisindependentandhassurveillancepower,soitformssupervisingrelationshipwithcivilcourt.Theclarificationofforegoingnotionwouldhelptheserviceexerciseitspowercorrectly,andpromotehealthyorderofcivilretrialcausedbytheservice.Key

3、words:lodgeproteststociviljudgments;prosecutionservice;legalstatus民事诉讼法对检察机关在民事抗诉案件中的诉讼地位未明确规定。学界一般认为检察机关是民事诉讼法律关系主体之一。①在司法实践中亦存在类似误区,认为检察机关的诉讼地位与向其申请抗诉的当事人有联系,所以在民事抗诉案件审理时,往往出席法庭的检察员座位均从属于向检察机关申请抗诉方,而无确定的位置。如原审被告申请抗诉检察员即坐在原审被告座位的上首,原审原告申请抗诉出庭检察员则坐在原审原告上首。这无疑有悖于民诉法设立抗诉再审制度的立法宗旨。因此,有必要

4、阐明检察机关在民事抗诉案件中的特殊地位以纠正司法实践之偏颇与不足。一、检察机关不是民事抗诉再审案件诉讼法律关系之主体。民事诉讼法律关系是指受民事诉讼法调整的法院、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之间存在的以诉讼权利和义务为内容的具体社会关系。许多学者认为能够引起民事诉讼程序发生的即是民事诉讼法律关系主体。②检察机关提起抗诉虽能引起再审程序的启动,但并不意味着如同原告起诉一样与法院及双方当事人构成了民事诉讼法律关系。5(一)检察机关提起抗诉与法院接受抗诉并决定再审过程中无当事人的参与。检察机关提起抗诉、法院是否接受抗诉并决定再审,与法院审理由抗诉引起的民事诉讼再审案件不同,应

5、区别开来加以讨论。检察机关提起抗诉可以导致法院再审程序的启动,但是不是直接启动,而是间接启动。依照民诉法第一百八十五条,上级人民检察院发现下级人民法院生效的判决裁定具有四项情形的可以提出抗诉。但是该抗诉仍是向抗诉机关的同级人民法院提出。依据民诉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对检察机关抗诉的案件应当再审。对此司法实践中的做法,一是同级人民法院未接受抗诉不决定再审。如关于诉讼费用、破产裁定的抗诉。在此情形,当然无当事人参与进入检察提起抗诉所产生的法律关系当中。因为尚无再审案件的审理。而在再审程序启动前法院即可依法不接受抗诉,亦说明对检察机关提起的抗诉的审查是一个独立

6、程序。它的结果决定再审程序是否启动。二是同级人民法院接受抗诉决定再审。由于案件裁判是由下级人民法院作出的,所以或通知下级人民法院再审,或提审,然后由相关法院作出再审裁定。再审裁定的作出意味着一个司法审查程序的终结。(法院也以审结一件案件对待)在这提起抗诉与接受抗诉决定再审的过程中,同样亦未通知当事人,更未赋予当事人任何诉讼权利。检察提起抗诉过程与各级人民法院院长依照民诉法第一百七十七条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需要再审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具有相似性。但不能因为院长提交讨论,院长也是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当事人。(二)检察机关在整个民事抗诉案件审理过程中无诉讼权

7、利与义务。法律关系必须有权利、义务才能成立,没有权利义务的空洞的法律关系是不存在的。①民事诉讼法律关系中权利义务是诉讼法律所规定的。但法律未在抗诉再审案件中赋予检察机关诉讼权利与义务。首先无举证义务。检察机关对本机关所作出的抗诉不必承担举证责任。在抗诉引起的再审案件审理全过程亦无举证责任。民诉法第一百八十五条所列举的检察机关抗诉的情形,均系检察机关可从案卷现有材料加以推导的结论。即便是该条第四项亦非检察机关举证范围。因为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之情形系检察机关侦查的范围,该侦查义务非基于需抗诉的民事案件本身,而是基于检察职责之规定。所以检察机关发现此类证据即应

8、履行侦查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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