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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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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河北省农业厅行政权力清单表一行政权力类别项目编码项目名称实施主体承办机构实施依据审批对象办理时限收费依据和标准备注行政许可17001从国外引进农业种子检疫审批省级农业主管部门所属的植物检疫机构省植保植检站行政法规:《植物检疫条例》(国发〔1983〕2号发布,国务院令第98号修订)第三条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农业主管部门、林业主管部门所属的植物检疫机构,负责执行国家的植物检疫任务。第十二条 从国外引进种子、苗木,引进单位应当向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植物检疫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检疫审批手续。国外引种单位15个
2、工作日(需要专家评审的,评审时间不超过2个月)178收费依据:国家物价局、财政部《关于发布农业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1992]价费字452号);《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1494号)。收费标准:国外引种疫情监测费按种植地的疫情监测费标准收取,没有收费标准的,参照《国内植物检疫收费标准》中相类似种类的标准计收。行政许可17002种子(含农作物种子、食用菌菌种、草种)生产或经营许可证核发省农业厅、省畜牧兽医局种子管理站、畜牧草原处法
3、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二十条主要农作物和主要林木的商品种子生产实行许可制度。主要农作物杂交种子及其亲本种子、常规种原种种子、主要林木良种的种子生产许可证,由生产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农业、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企业15、18个工作日178第二十六条种子经营实行许可制度。种子经营者必须先取得种子经营许可证后,方可凭种子经营许可证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办理或者变更营业执照。种子经营许可证实行分级审批发放制度。种子经营许可证由种子经营者所在地县级以上地
4、方人民政府农业、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主要农作物杂交种子及其亲本种子、常规种原种种子、主要林木良种的种子经营许可证,由种子经营者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农业、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第七十六条草种、食用菌菌种的种质资源管理和选育、生产、经营、使用、管理等活动,参照本法执行。178行政许可17003种子(含农作物种子、食用菌菌种和草种)质量检验机构及种子(含农作物种子、食用菌菌种和草种)检验员资格认定省农业厅、省畜牧兽医局种子管理站、畜牧草原处法律:《中华人民
5、共和国种子法》第四十四条第二款承担种子质量检验的机构应当具备相应的检测条件和能力,并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考核合格。第四十五条第二款农作物种子检验员应当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合格;林木种子检验员应当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合格第七十六条草种、食用菌菌种的种质资源管理和选育、生产、经营、使用、管理等活动,参照本法执行。国务院文件:《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3〕44号)第79项、第80项、第81项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公民个人1
6、0个工作日行政许可17004主要农作物品种推广前的审定省农业厅种子管理站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十五条主要农作物品种和主要林木品种在推广应用前应当通过国家级或者省级审定,申请者可以直接申请省级审定或者国家级审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主要农作物品种和主要林木品种实行省级审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公民个人20个工作日行政许可17005省农业厅种子管理站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十六条20个工作日178相邻省、自治区、直辖市属于同一适宜生态区的地域引种审查通过
7、国家级审定的主要农作物品种和主要林木良种由国务院农业、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公告,可以在全国适宜的生态区域推广。通过省级审定的主要农作物品种和主要林木良种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公告,可以在本行政区域内适宜的生态区域推广;相邻省、自治区、直辖市属于同一适宜生态区的地域,经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可以引种。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公民个人行政许可17006省级及以下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省农业厅市场信息处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三十五
8、条 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应当充分利用现有的符合条件的检测机构。 从事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的机构,必须具备相应的检测条件和能力,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部门考核合格。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省级以下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20个工作日行政许可17007采集或采伐国家重点保护的农作物天然种质资源批准省农业厅种子管理站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八条国家依法保护种质资源,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和破坏种质资源。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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