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我国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制度

浅析我国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制度

ID:11788199

大小:44.50 KB

页数:5页

时间:2018-07-14

浅析我国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制度_第1页
浅析我国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制度_第2页
浅析我国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制度_第3页
浅析我国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制度_第4页
浅析我国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制度_第5页
资源描述:

《浅析我国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制度》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浅析我国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制度200830110815李东阳08法学一班【摘要】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制度是海商法独具特色的一项法律制度。在该制度下,责任主体对于超过责任限额的损失免予赔偿,受害人的实际损失无法得到完全的弥补。本文通过对我国海商赔偿责任限制制度的探讨,分析总结我国海商赔偿责任限制制度的可行性和我国当前形势下该项制度的不足以及如何改进的对策。【关键词】海事赔偿;责任限制;不足;完善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制度是海商法独特的一项法律制度,是指在发生海难事故,给他人造成严重的财产损失和人身伤亡时,根据法律规定对责任主体依法要求赔偿,但根据相关的规定限制条件将责任主体的赔偿责任

2、限制在一定的范围之内的赔偿制度。该制度规定最高的赔偿数额,其目的是赋予事故责任人(船舶所有人、经营人、承租人、救助人等)一项法律特权,维护其利益。一、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制度的产生背景与发展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制度最早可以追溯到13世纪,该制度制定的目的最初是为了保护船舶所有权人的利益,所以这个制度也被称作是“船东责任限制”。由于世界各国相继制定了责任限制的法律制度,从而推动了国际海事赔偿责任限制的立法最终导致了三个国际公约的产生,这三个国际公约分别是1924年《关于统一海商船舶所有人责任限制的国际公约》、1957年《海船船舶所有人责任限制的国际公约》及对该公约修正的议定书、1

3、976年《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公约》。然而随着航运业得发展和现代航运的需要,1976年公约将船舶所有人的责任限制又向前推进了一步,由船舶所有权人责任限制演变为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国际上比较有代表性的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制度应该属于英国和美国。英国是《1957年公约》及《1976年公约》的缔约国,其法院作出的有关海事赔偿责任限制案件的实体审理多是依据公约做出。而美国自始至终没有加入过任何一个公约,其国内法在责任限额、享受责任限制的条件等实体规定上与公约有很大的不同。但这些实体规定上的差别并不影响两国在程序规定上的相似,两国同属一个法系,有几乎相同的诉讼制度与程序立法模式,其影响自然

4、延伸到两国对海事赔偿责任限制程序的规定上。两国的诉讼规则中都将海事赔偿责任限制案件作为一个独立而完整的诉讼来对待,都为其规定了包括起诉、设立基金、审理、判决、基金分配等程序在内的一套诉讼程序。二、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制度的必要性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制度的立法本意是鼓励海上贸易。海运业是一个具有巨大风险的行业。其风险主要有自然灾害、意外事故、不可抗力等,并且由于船舶行驶的特殊性,使得船东对船舶和船员的监控有一定的困难,由于外部风险或者是船舶船员的过失而造成的第三方重大伤亡和财产灭失,这对于船东来说,有的时候是难以承受的,遭受的损失甚至大于船舶的价值的情况时有发生。著名的国际法之父

5、格劳修斯说:“如果人们一直处于担心由于其雇佣的船长的行为而承担无限责任的恐怖之中,那么就无人敢经营船舶了。”①InternationalMarineLaw(vol.1)[M].London:Iloyds’ofLondonPress,1984:124.p23①因此,为鼓励和保护海运业的健康发展,各国政府基于国家航海政策的考虑,纷纷立法将船舶责任方在海运中发生的海事责任予以合理的限制,并通过制定有关的国际公约,赋予船舶责任方这一特权。概括来说,首先是为了鼓励和促进航运事业;其次是为了保护海上救助人的积极性;再次是为了发展责任保险事业。三、我国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制度的现状我国海

6、商法第十章规定的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制度的内容主要包括可以限制责任的人、可以限制责任的赔偿请求及除外情况、责任人丧失责任限制的过错、责任限额、责任限制基金及其设立的方法、一次事故一个限额原则和相互索赔的先冲抵后限制原则等。本文主要针对于我国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制度的先进性和不足进行探讨和讨论,旨在分析不足,提出完善建议。(一)我国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制度的先进性从总体看,我国在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制度方面的规定还是比较先进的,笔者主要从两点进行阐述:(1)关于丧失责任限制权力条件方面的先进性在丧失限制权力的条件方面,我国规定为故意过失,这相对于1957年公约的一半过失相比,是一个较大的

7、进步。这体现了法律救济的合理性,其目的就是限制授予责任人或者保险人权力,维护受害人的利益,从意志形态上保证权力限制的合理性,这也有利于该制度价值的实现。(2)物质损害和人身伤亡赔偿方面的先进性在物质损害和人身伤亡同时存在的情况下,我国采取人身伤亡优先受偿,这反应了立法对人权的保护,符合法律的精神与价值,具有一定的先进性。(二)我国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制度的不足我国的海事赔偿责任限制还是比较选进的,但是不可否认,由于在移植过程中没有充分考虑我国的国情,在加上近十几年来世界海运业的飞速发展,我国责任限制制度存在一些不完备的地方。1、责任限制主体的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