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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属国有企业规范董事会建设实施方案》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QHFS03—2017—0004青海省政府国资委文件青国资企〔2017〕133号青海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和规范省属出资企业董事会建设的实施意见》《青海省省属出资企业董事会年度工作报告暂行规定》《青海省省属出资企业董事会及董事考核评价办法(试行)》《青海省省属出资企业外部董事管理办法(试行)》《青海省省属出资企业职工董事管理办法(试行)》《青海省省属出资企业专职外部董事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各省属出资企业:20《关于加强和规范省属出资企业董事会建设的实施意见》《青海省省属出资企业董事会年度工作报告暂行
2、规定》《青海省省属出资企业董事会及董事考核评价办法(试行)》《青海省省属出资企业外部董事管理办法(试行)》《青海省省属出资企业职工董事管理办法(试行)》《青海省省属出资企业专职外部董事管理办法(试行)》已经省政府国资委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对于落实中的重大问题,请及时报告省政府国资委。青海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17年7月20日20关于加强和规范省属出资企业董事会建设的实施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发〔2015〕22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国有企业法
3、人治理结构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36号)《中共青海省委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省属出资企业重点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青发〔2016〕38号)《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省属出资企业加快建立和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的指导意见》(青政办〔2017〕127号),切实解决当前省属出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不健全,部分企业董事会机构尚未建立、董事结构不优化、董事会及相关方职责权限不清晰、运行程序不规范,以及董事会与经理层成员高度重合,决策与执行不分等突出问题,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推进省属出资企业加强和规范董事会建设,特制定本实施意见。一
4、、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总体要求:20以建立健全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为方向,坚持有利于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有利于提高国有经济竞争力、有利于放大国有资本功能的方针,坚持问题导向,发展指引,着眼于解决制约省属出资企业改革发展中的主要矛盾和关键环节,从省属出资企业实际情况出发,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严格规范履行出资人职责机构(以下简称出资人机构)、股东会(包括股东大会,同下)、董事会、经理层、监事会、党组织和职工代表大会的权责,认真履行董事会决策把关、内部管理、防范风险、深化改革等职责,依法规范董事会决策
5、程序和董事长履职行为,落实董事对董事会决议承担的法定责任,促进企业董事会依法履职、科学决策,有效防范风险,加快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形成符合市场经济规律和我省实际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进一步提升国有企业的公司治理能力和企业运行效率。主要目标:通过在省属出资企业推进以外部董事占多数为主要实现形式的董事会建设,力争到2020年,董事会结构不断优化,规模合理、结构科学,制度持续健全,具备与公司行业特点和发展战略相适应的能力水平;职责明确、定位清晰,切实发挥董事会在公司治理结构中的核心作用;运行高效、程序规范,确保实现科学决策和民主决策
6、;激励约束机制完善,董事决策责任追究追溯机制基本建立。——议事规范。健全董事会组织机构,完善董事会议事、决策制度,规范董事会运行机制,实现董事会各项活动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有据可查、有标可鉴。——运行高效。健全董事会工作流程,明晰董事会及相关主体职责权限,确保董事会及专委会活动有序,重大决策及时作出,重点工作及时布置,沟通协调及时进行,保障服务及时到位。20——协同互进。建立董事会与出资人机构(股东会包括股东大会)、监事会、经理层和党组织之间,董事长与董事、总经理之间,内部董事与外部董事之间,董事会秘书与相关方之间的沟通互动机
7、制,确保董事会内外沟通顺畅、互相支持、协同配合。——决策有力。围绕公司投融资、预决算、资产处置、产权交易、风险防控、经营激励、薪酬分配、人员聘用等重大事项承担决策责任,做到“议”必有方案、“论”必有程序、“做”必有措施、“绩”必有评价、“效”必有奖惩,切实提高决策质量和实施效率,使董事会成为企业改革发展的决策中心和推动主体。二、基本原则和主要任务(一)基本原则一是坚持依规行权。充分发挥董事会决策、监事会监督、经理层管理生产经营、党组织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的作用,实现权利、义务和责任相统一,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相结合,依法厘清董事会
8、及相关方职责权限,实现规范的公司治理。二是坚持责权对等。按照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要求,科学界定国有资产出资人监管的边界,实现以管企业为主向管资本为主的转变,规范出资人机构(股东会)与董事会之间的关系,依法落实企业法人的财产权和经营自主权。三是坚持权力制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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