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11638079
大小:115.00 KB
页数:32页
时间:2018-07-13
《构建刑事和解制度之刍议学位论文.doc》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学术论文-天天文库。
1、AbstractInthewesterndevelopedcountries,criminalreconciliationsystemprovidesaneffectivejudicialsystemforthevictims’rightrecoveryandfortheinjurestoreturntothesocietyinthecriminalcases.Forthevictims,criminalreconciliationisakindofcriminalprotectionpolicyofrestorati
2、ve,butforthecriminals,itismainlyanalternativemeansofpunishment,asatrendofsolvingthecriminaldisputeinrecentyears,criminalreconciliationhasbeenattractingtheattentionoftheoryresearchers,andtheideaofithasbeenwidelyacceptedandpracticedbymanyothercountriesandregionsin
3、theworld.Currently,theboomingcrimeinourChina'seconomictransformationperiodisachallengetothetraditionalmodeloflitigationandefficiency,therefore,theresearchandtheconstructionofacriminalreconciliationsystemwhichcanadapttooursocialpracticeareofgreattheoreticalandpra
4、cticalsignificancetoperfectingourcountry'scriminallawsuitsystem.Keywords:criminalreconciliation;thevictimprotection;offenderssocialization;feasibility;systemconstruction构建刑事和解制度之刍议目前,我国刑事司法制度实行以国家起诉为标志的刑事司法模式和以监禁刑为主体的刑罚执行制度,一般预防和特殊预防相结合的刑罚目的价值定位居于统治地位。近年来,我国传统刑事
5、司法体系与世界各国面临着同样的难题,由于人口众多和社会矛盾的演变,显示出了更为复杂的特征:第一,惩罚严厉,司法系统和监狱负担沉重;第二,再犯率不容乐观。对刑罚改造效果的最重要的衡量就是再犯率,而传统刑事司法体系的成果却经常经不起检验;第三,对被害人的抚慰和赔偿难以到位。由于传统刑事司法对于刑事案件的解决主要采用的是刑罚手段,试图通过刑罚的报应和震慑达到对犯罪的特殊预防和一般预防的目的。然而刑罚作为刑事纠纷的一元解决方式所导致的弊端是监狱人满为患,犯罪人的改造效果不容乐观,被害人的心灵创伤难以抚平,赔偿也难以到位。目前,
6、各国学者已经开始对刑罚的作用和传统刑事司法的一元目的进行反思,也从不同角度开出了多种良方,如非刑罚化、轻刑化、监管制度改革、社区矫正、被害人国家赔偿制度等。刑事和解制度作为众多良方中最引人瞩目的一种,开始冲破刑事法领域的传统定论为学者更多关注和讨论。刑事和解制度作为一种解决刑事案件的程序性机制,在尊重被害人、促使犯罪人认罪悔罪、改过自新等方面显示了其优势。高铭暄,张天虹.刑事和解与刑法价值实现——一种相对合理主义的解析[J].公安学刊,2007(1).一、刑事和解制度的概述随着恢复性司法理念的普及和被害人学的兴起,刑事
7、和解制度作为西方刑事司法领域的一种改革尝试,它为刑事司法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注入了一种全新的理念。刑事和解制度在我国虽然尚不是一种被法律所确认的刑事法律制度,但它是与传统国家强制对抗性刑事诉讼模式相对的一种犯罪处置模式,无论是在理论探讨还是在实践尝试阶段都是将其定位于一种制度来对待的。因此,刑事和解制度是一个刑事法律术语,而不再只是一个约定俗成的称谓。(一)刑事和解制度的概念刑事和解,也称之为被害人与加害人的和解。是指在犯罪发生后,通过调解人的帮助,使加害人与被害人进行沟通,通过加害人向被害人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方式取得被
8、害人的谅解,达成刑事和解协议,由司法机关对和解协议进行确认并对加害人予以从轻处罚从而解决纠纷的一项刑事司法制度。卞建林,封利强.构建刑事和解的中国模式——以刑事谅解为基础[J].政法论坛,2008(6).其目的旨在恢复被加害人所破坏的社会关系,弥补被害人所受到的伤害,以恢复加害人与被害人之间的和睦关系,并使加害人改过自新,复归社会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