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661-1996碳酸铈相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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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GB17733.1—2005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200×-××××实施200×-××××发布碳酸铈Ceriumcarbonate(征求意见稿)GB/T16661—200X代替GB/T16661-1996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ICS77.120.99H65GB/T16661—200x前言本标准与GB/T16661-1996《碳酸铈》相比,主要变化如下:——按GB/T17803-1999《稀土产品牌号表示方法》的要求改用数字牌号;——各牌号对稀土总量(TREO)的考核指标进行了调整

2、;——各牌号对非稀土杂质氯根及硫酸根含量分别进行了考核;——各牌号增加了非稀土杂质锌的考核指标。本标准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稀土办公室提出。本标准由全国稀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并负责解释。本标准由江西金世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负责起草。本标准由广东珠江稀土有限公司、宜兴新威利成稀土有限公司参加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饶勇、袁萍。本标准参加起草人: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GB/T16661-1996。IGB/T16661—200x碳酸铈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碳酸铈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与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3、。本标准适用于萃取法或其他方法制得的供汽车尾气净化催化剂、工程塑料颜料、玻璃等用的碳酸铈。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T8170数值修约规则GB/T12690稀土金属及其氧化物中非稀土杂质化学分析方法GB/T14635.2稀土金属及其化合物化学分析方法EDTA滴定法测定单一稀土金

4、属及其化合物中稀土总量GB/T18115.2稀土金属及其氧化物中稀土杂质化学分析方法铈中镧、镨、钕、钐、铕、钆、铽、镝、钬、铒、铥、镱、镥和钇量的测定3要求3.1化学成份产品牌号及化学成份应符合表1规定。需方如有特殊要求,供需双方可另行协议。3.2外观3.2.1产品为白色或略带淡黄粉未。3.2.2产品必须洁净,无肉眼可见夹杂物。GB/T16661—200x表1产品牌号化学成分(质量分数)/%REO不小于CeO2/REO不小于杂质含量,不大于稀土杂质/REO非稀土杂质La2o3Pr6O11Nd2O3Sm2O3Y2O3Fe2O

5、3SiO2CaOAl2O3MgOPbONa2OZnOCl-SO0230404599.990.0040.0020.0010.0010.0010.0010.0020.010.010.0020.0010.020.0050.030.010230354599.950.020.010.010.0010.0010.0050.0050.010.020.0030.0020.050.0080.050.010230304599.9合量0.10.010.010.010.020.0030.0030.050.010.050.010230204599合

6、量10.010.010.020.030.080.010230154595合量50.020.030.030.050.10.01GB/T16661—200x4试验方法4.1稀土总量(REO)的分析方法参照GB/T14635的规定进行。4.2稀土杂质含量的分析方法参照GB/T18115.2的规定进行。4.3除SO外,其余非稀土杂质含量及灼减量的分析方法按GB/T12690的规定进行。4.4SO含量的分析方法按供方现行分析方法进行。4.5数值修约按GB/T8170的规定进行。4.6产品外观用目视检查。5检验规则5.1检查与验收5.

7、1.1产品由供方质量检验部门进行检验,保证产品质量符合本标准规定,并填写产品质量证明书。5.1.2需方应对收到的产品进行检验,如检验结果与本标准规定不符,应在收到产品之日起二个月内向供方提出,由供需双方协商解决。如需仲裁,可委托双方认可的单位进行,并在需方共同取样。5.2组批产品应成批提交检验,每批应由同一牌号的产品组成。5.3检验项目每批产品应进行化学成分和外观质量检验。5.4取样与制样仲裁取样数量按表2规定进行。每件(袋)数取样量不少于10g,将试样充分混匀后,以四分法迅速缩分至试样所需量,装入试样袋密封。图1 件(袋

8、)数1~56~4950~100>100取样件(袋)数件(袋)数的100%5件(袋)数的10%取整数件(袋)数的平方根取正整数5.5检验结果判断化学成分仲裁分析结果不合格时,则从该批产品中取双倍试样对不合格项目进行复验,如仍有一项结果不合格,则该批产品为不合格。6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及质量证明书6.1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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