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11597745
大小:34.00 KB
页数:4页
时间:2018-07-12
《柬埔寨动物和动物产品卫生检疫法》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动物和动物产品卫生检疫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在动物生产和运输过程中使用本法,使用兽医监测手段,在国内外运输动物及动物产品时预防疾病在动物及动物产品和人类之间相互传播,保障动物和人民健康。 第二条重要条款的使用及上下条款间的关系由附件解释。 第三条农、林、渔业部委对动物及动物产品的卫生检疫负责,三部委授权动物健康和生产局具体实施。 第四条所有柬埔寨王国出口或境内运输的产品必须申请检疫并遵循兽医监测准则。 第二章动物和动物产品的卫生检疫 第五条农、林、渔业部委必须在铁路、海港、陆路口岸、空港、国境线及所有需要的地方设置卫生检疫点。 所有检疫点必须配备充足的设施装备以确保
2、动物和动物产品卫生检疫的有效实施所有检疫点接受动物健康和生产局的直接监督。 第六条农、林、渔业部委要在第五条所说的地点设立检疫点。 第七条动物和动物产品的卫生检疫必须遵守国家的相应法律。 第八条卫生检疫包括的对象:所有品种的动物、动物产品及饲料、动物运输工具、运输场地和生产的原材料及设备。 第九条接受动物和动物产品卫生检疫的货主应符合以下法定程序:准备合适的货物清单,获得卫生许可证,向卫生检疫部门提供运输许可证,确保运输及运输场地、包装材料和设备的质量、安全和卫生状况达标,货物的运输和保管需在卫生检疫部门指定地点、为卫生检疫部门采样提供方便,货物不能按时运输时需预先得到卫生检疫
3、部门的许可。 第十条货物进出口需提前15天向卫生检疫部门提出检疫申请。货物一旦到达检疫站,货主需通知检疫部门实施检查确认,货主需在货物到达边境检疫站之前提前通知,以方便检疫部门实施检查。 第十一条所有因动物和动物产品提出卫生检疫申请的个人或法人需交纳相应税费,税费由动物健康和生产负责部门收缴后上缴国家财政。税费的制定由国家农、林、渔业部委宣布的条例决定。 第十二条任何见证下列情形的代表或法人有权向就近的卫生检疫部门发出通知:a.装载需检疫的动物或动物产品的船只等,因漏水或抛锚而进入柬埔寨王国境内;b.装载有需检疫货物的飞机在柬埔寨王国境内坠毁。 第十三条动物和动物产品卫生检疫人
4、员执行任务时需穿着农、林、渔业部门认可的统一的制服、佩带证明身份的标志、携带有效证件。农、林、渔业部委应该制定出其他的条例和细则,对制服、身份证明标志及检疫程序的细节作出规定,确保此法能在柬埔寨境内有效,透明,公正的实施。 第三章国内动物和动物产品的卫生检疫 第十四条柬埔寨王国内发现疾病病原体或疾病在一定地区的流行,农、林、渔业部委负责宣布疫区、提供处理方法。其间,所有相关动物的买卖,相关动物和动物产品的进出口及经过境内的运输必须禁止,直到农、林、渔业部委出台新的条例。 第十五条a.要求动物健康状况良好,不来自疫区或经过疫区,按照动物健康和生产管理部门的建议进行免疫;b.动物的生
5、产和饲养应按后面的相应规定讲究科学,遵守卫生原则;c.在经过运输后,动物生产设备、场地、材料等需消毒处理。 第十六条农、林、渔业部委应制定条例对国内动物和动物产品的卫生检疫程序作出规定。 第四章进口动物和动物产品的卫生检疫 第十七条进口动物和动物产品的卫生检疫程序如下:所有进口动物、动物产品和饲料的货主和法人需在货物到达前5天通知检疫部门;在货物到达边境检疫站时向检疫部门提出检疫申请。动物和动物产品卫生检疫站要求具备相应的技术以实施检疫处理。受卫生检疫管理的货主,如通过水陆运输,一旦货物抵达柬埔寨王国港口,需就近向卫生检疫站报告并申请检疫。只有经过卫生检疫站检疫处理并得到许可的船
6、只才允许在港口停留。 第十八条动物和动物产品的进口检查应参照后面的传染病清单。尤其是禁止进口的有传染病的动物和动物产品清单传染病清单由农、林、渔业部委出台其他的条例和细则规定。农、林、渔业部委保留清单的编辑权,编辑后的条款在公布后30天内实施。在必要或紧急情况,暴发疫情时,编辑公开后24小时有效。 第十九条所有运输动物和动物产品进入柬埔寨王国的个人和法人应遵守以下条款:应得到出口国的卫生检疫许可证,应遵守本法的第九(除了第六款)、第十、第十一条。 第二十条对于所有不符合相关贸易条款、MOU、议会及其他柬埔寨王国法规或者没有相应许可证的动物和动物产品,动物和动物产品卫生检疫部门应实
7、施以下处理:遣返回原产地;改变物品用途;转移动物和动物产品到动物及动物产品卫生检疫部门指定的地点,将动物隔离在指定的检疫地点,进行检查、确诊、治疗、免疫或消毒销毁。关于遣返或销毁的处理由农、林、渔业部委把握,关于治疗、免疫、消毒、留养或销毁的费用,由货主或其代理支付全部照看费用及服务等其他费用。 第五章动物和动物产品的出口卫生检疫 第二十一条出口的物品应经过本法令第十五条所规定的全部兽医卫生检疫技术检查。 第二十二条从柬埔寨王国出口的全部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